还历史以真相 (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报告) (初稿,征求意见稿)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孙经先 2011年1月一一2012年3月 ==========第1页========== 目录 第一章引言 第一篇 第二章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及其理论分析 §1人口平衡公式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2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在整体上满足人口平衡公式 §3实际人口和户籍人口 §4死亡、出生与人口异常变化的关系 §5人口异常变化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6与迁移有关的异常户籍人口 §7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 §8怎样分析户籍人口统计数据 §9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的数学分析 §9.1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情况 §9.2我国1954一1982年期间人口异常变动与“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 公式”高度吻合 §9.3关于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的理论推断 ==========第2页========== 第三章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的社会原因 §11956年一1959年期间人口异常增加的社会原因 §21960年一1964年期间人口异常减少的社会原因 §31965年一1979年期间人口异常增加的社会原因 第四章我国1953年至1964年人口死亡率的调整 §1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化 §2我国1949年至1958年的人口死亡率分析 §3我国1953年至1958年期间人口死亡率的调整 §4我国1959年至1964年的人口死亡率调整 第五章我国20世纪50一一70年代人口数据的调整与变化特点 §1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调整的基本思路 §2我国20世纪50一70年代人口数据的第一步调整 §3我国1953年一一1964年人口数据的第二步调整 §4我国1953年到1959年人口变化特点 §51960年户籍人口异常减少1000万的分析 §6我国1960年到1964年人口变化特点 第二篇 第六章蒋正华先生研究中的重大错误 ==========第3页========== §1蒋正华的研究情况 §2蒋正华的数学模型是完全错误的 §3蒋正华的研究违反人口学基本常识 §4关于死亡漏报人口6274万人的问题 §5关于蒋正华提供的三组巨大差异的数据 §6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 第七章以科尔为代表的国外研究中的重大错误 §1科尔研究的简单介绍 §2科尔研究中的若干重大误区 §3科尔所依据的基本数据是不能作为研究基础的 §4科尔研究中的其他重大失误 §5国外其他学者的研究 第八章以王维志、杨继绳、金辉、曹树基等为代表的研究和观点 §1关于王维志、杨继绳的研究 §2关于金辉、曹树基的研究 §3几个荒谬的“计算饿死人口”公式 §4其他有代表性的观点 第九章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的学术失误 ==========第4页========== 第三篇 第十章对《墓碑》的批驳 §1吉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2河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3山东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4江苏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5安徽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6浙江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7广东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8河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9云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10贵州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11四川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12甘肃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第5页========== 第一篇 ==========第6页========== 第一章引言 最近三十年以来,国内外广泛流传着我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这一期间内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说法。 这一说法最重要的“依据”是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 1983年,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将1949年一1982年期间我国经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人口数据(以下简称“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予以公布。。 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表明,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初出现了人口大幅度异常减少的情况。其中最突出的是:1960年我国人口比1959年减少1000万人;1961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正数,却出现了人口减少348万人(见下表)。 表1.1 岁末人口数 自然增长率人口增减数 (万人) (%) (万人) 1959 67207 10.19 1213 1960 66207 -4.57 -1000 1961 65859 3.78 -348 1962 67295 26.99 1436 由于这一数据显示1960年全国人口比1959年净减1000万,所以我国当时把这些数据作为绝密资料。1983年这些数据公布以后,在国内外引起重大反响,西方几个大通讯社都报导了我国1960年人口总数净减1000万的消息,共同社说这是“和平时期最大的人口事件”。 人们很快注意到: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了令人难以解释的重大矛盾。在这一时期我国国际移民人数极少,对这一期间人口变动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从理论上讲,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某年当年岁末人口数减去上一年 ①《中国统计年鉴1983》,103页、105页。 ==========第7页========== 岁末人口数应当等于当年出生人口数减去当年死亡人口数。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令人难以解释的重大矛盾就是:在1957年到1979年期间中的大多数年份中,上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 由于这一重大矛盾得不到科学的解释,所以在国内外出现了我国在这一时期内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说法。为了支持这一说法,国内外出现了一系列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研究是以美国人口与人口学委员会主席、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安斯利·科尔教授(Anstey J.Coale)为代表的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在我国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公布以后,科尔教授在洛克菲勒基金会和美国全国研究理事会的资助下,写成了《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急剧变化》一书0,在书中他估算我国1958至1963年期间超线性死亡人口为2680万。美国人口与人口学委员会于1984年7月10日为科尔的上述著作的出版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合众社、美联社和西方其它大通讯社在报道中都说到上述超线性死亡数字。他的这一研究在我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除了科尔的研究外,人口学家班久蒂(Judith Bannister)博士也研究了这 一问题,他认为我国这一时期超线性死亡人口约为3000万②。Ashton等四位美国人口学家估计我国这一期间非正常死亡2947万(1984)。@ 法国人口学研究所所长卡洛(Gerard Calot)也对上述问题作了研究。他对科尔的研究结果表示了某些保留,并认为中国的问题最好由中国人自己来回答。他在《为便于分析中国人口统汁资料的建议》中写道:“无论如何,历史学家需要这样一个估算。我们建议中国同行对这些数据进行科学的调整,并说明调整方法。”④ 上述这一类研究在学术上存在着重大的错误,因而不能反映我国这一时期人口变化的真实情况。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本报告第七章里专门予以叙述。 第二类研究是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的研究。蒋正华在1986 ==========第8页========== 年撰写的《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中,估算我国在1958至1963年期间非正常死亡人口约为1697万。0他的这一研究得到了我国某些官方部门的正式认可,在我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将在第六章中指出:蒋正华先生的研究在学术上是完全错误的。 第三类研究是我国以杨继绳®、曹树基③、金辉④等人为代表的研究。这些研究也是完全错误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八章中详细评述。 “1960年我国人口总数净减1000万”,在一个时期内似乎成了历史的定论。这一结论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和中国共产党党史。在19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⑤和200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都采用了这一说法。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这一期间内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观点在国内外得到广泛流传,在许多专著和文献中也都采用了这一说法。 自然,也有许多人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和以上研究,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我国1960年人口究竟是不是比1959年减少了1000万?上个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这一期间内我国究竟是不是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 这一历史事件过去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这一事件的真相应当在当代解决,我们不应当把它留给历史,留给后人。 为了真正搞清我国上述历史事件的真相,就必须解决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个关键问题是必须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前面已经叙述过的重大矛盾做出科学的解释; 第二个关键问题是必须对196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大幅度异常增高的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 ② @ ==========第9页==========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我国1949年到1962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如下表。 表1.21949年到1957年期间的死亡率(单位%) 年度 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1949 20.00 1956 11.40 1950 18.00 1957 10.80 1951 17.80 1958 11.98 1952 17.00 1959 14.59 1953 14.00 1960 25.43 1954 13.18 1961 14.24 1955 12.28 1962 10.02 由这一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1960年的人口死亡率,与前后几年比较,出现了大幅度异常增高的现象,增加幅度之大,是惊人的。目前许多人认为,我国1960年死亡率的异常增高,是由于这一年我国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为了真正搞清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真相,就必须对196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大幅度异常增高的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 第三个关键问题是必须对上述以科尔、蒋正华、杨继绳等人代表的三类研究进行分析,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 在本报告中,我们将围绕着这三个关键问题全面展开我们的研究。 ==========第10页========== 第一篇 ==========第11页========== 第二章[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及其理论分析 §1人口平衡公式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说法之所以在国内外长期广泛流传,其根源就在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科学的解释。 从理论上讲,对某一个时期来说,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人口数据应当满足如下的等式: “这一时期结束时人口总数”减去“这一时期开始时人口总数”等于“这时期的出生人数”减去“同一时期死亡人数”。 我们把这一公式称为“人口平衡公式”。 由于我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国际移民人数很少,对人口变动问题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在本文中我们处处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影响。 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存在的重大矛盾就是:在1954年到1982年期间的大多数年份中,人口平衡公式不成立,即人口平衡公式中应当相等的那两个数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 在我们这个研究报告中,我们首先要探讨的是上述重大矛盾产生的真正原因。这一探讨在我们的整个研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下面我们利用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对上述重大矛盾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我们把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字称为某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 ==========第12页==========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当年岁末人口数一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一(当年出生人数一当年死亡人数) 引进这一概念对科学的解释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起着关键的作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实际上就是在1954年到1982年期间的大多数年份中,人口异常变化数的绝对值数额巨大。 在本文中,我们把由人口异常变化数反映的人口变化称为人口异常变化。人口异常变化数大于零称为人口异常增加,人口异常变化数小于零称为人口异常减少。 下面我们首先分析在1954年到1982年期间我国人口的异常变化情况。我们之所以把1954年和1982年作为我们研究的起点和终点,是因为在1953年和1982年我国分别进行了全国第一次和第三次人口普查。这两次人口普查的质量已经得到了国内外人口学界公认。所以这两次人口普查后的1953年年底的人口总数(58,796万人)和1982年年底的人口总数(101,541万人),都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我国人口状况的真实情况。这两个数字,为研究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我国人口变化树立了两个“基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我们把1954一1982年期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数列表如下: 表2.11954一1982年期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数 (单位人数为万人,出生率为%) 年份 岁末人口数 出生率 出生人数 死亡率 死亡人数 异常变化数 1953 58796 1954 60266 37.97 2260 13.18 785 -5 1955 61465 32.6 1984 12.28 747 -38 1956 62828 31.9 1982 11.4 708 89 1957 64653 34.03 2169 10.8 688 344 1958 65994 29.22 1909 11.98 783 215 1959 67207 24.78 1650 14.59 972 535 1960 66207 20.86 1392 25.43 1696 -696 1961 65859 18.02 1190 14.24 940 -598 1962 67295 37.01 2464 10.02 667 -361 ==========第13页========== 1963 69172 43.37 2959 10.04 685 -397 1964 70499 39.14 2733 11.5 803 -603 1965 72538 37.88 2709 9.5 679 9 1966 74542 35.05 2578 8.83 649 75 1967 76368 33.96 2562 8.43 636 -100 1968 78534 35.59 2756 8.21 636 46 1969 80671 34.11 2715 8.03 639 61 1970 82992 33.43 2736 7.6 622 207 1971 85229 30.65 2578 7.32 616 275 1972 87177 29.77 2566 7.61 656 38 1973 89211 27.93 2463 7.04 621 192 1974 90859 24.82 2235 7.34 661 74 1975 92420 23.01 2109 7.32 671 123 1976 93717 19.91 1853 7.25 675 119 1977 94974 18.93 1786 6.87 648 119 1978 96259 18.25 1745 6.25 598 138 1979 97542 17.82 1727 6.21 602 158 1980 98705 18.21 1787 6.34 622 -2 1981 100072 20.91 2078 6.36 632 -79 1982 101541 21.09 2126 6.6 665 8 合计 63801 21002 -54 从这个表可以看出,我国在1954一1982年期间的大多数年份的人口数,都 出现了数量巨大的异常增加或减少的情况。按照增加和减少的情况可以分为三个 时期: 第一个时期:1956年一1959年,我国连续四年人口大幅度异常增加,这四年异常增加的人数合计1,183万人(表2.1中最后一列这四年异常变化数之和)。 第二个时期:1960年一1964年,我国连续五年人口大幅度异常减少。这五年异常减少的人数合计2,655万(表2.1中最后一列这五年异常变化数之和)。 第三个时期:1968年一1979年,我国连续十二年人口大幅度异常增加。这 十二年异常增加的人数合计1,550万人(表2.1中最后一列这十二年异常变化数 之和)。 从整体上看,我国上个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问题,实际上包括以下三个问题: 1.1956一1959年期间我国人口连续四年大幅度异常增加的原因是什么? ==========第14页========== 2.1960一1964年期间我国人口连续五年大幅度异常减少的原因是什么? 3.1968一1979年期间我国人口连续十二年大幅度异常增加的原因是什么? 国内外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中,普遍都只注意到第二个问题,没有注意或者忽略了第一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国内外一些学者用大量人口死亡漏报解释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人口的大量异常减少,但是他们没有解释为什么在这一时期之前和之后又出现了人口大量异常增加的现象。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 见到有人这样做。 事实上这三个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解决我国这一时期的人口异常变动问题,就应当同时回答以上三个问题! §2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在整体上满足人口平衡公式 由上一节表2.1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在从1953年年底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我国的总出生人数为63,801万人,总死亡人数为21,002万人。所以这一期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数(由出生和死亡原因产生的增长数)为42,799万人。 另一方面,1953年年底我国人口总数为58,796万人,1982年年底我国人口总数为101,541万人,由此可以知道,在从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 一期间,我国人口总数增加了42,745万人。 这个数字与上面计算出来的由出生和死亡产生的42,799万的自然增长数是高度吻合在一起的,它们的差额只有54万。 42,745万和42,799万这两个数的差仅仅只有54万。如果注意到这一时期我国 人口的数量级为六亿至十亿人,注意到1954年到1982年长达29年的岁月,注意到我国这一期间户籍管理制度的重大变化(这一点我们后面将要叙述)和人口状况的巨大变化,还注意到这一时期我国实际上还也存在着少量的国际移民(含港澳移民),所以这54万的差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这一基本事实表明,对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我国的人 ==========第15页========== 口状况来说,人口平衡公式成立!这是隐藏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一个重大基本事实。 这一重大基本事实表明,在从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尽管其中许多年份中的人口数据出现了重大矛盾(这一矛盾是通过人口平衡公式不成立表现出来的),但是如果把这一时期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由于人口平衡公式是成立的,这一重大矛盾消失了。 这一基本事实对研究这一期间我国人口变动问题,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它为研究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指明了方向。 由上述基本事实出发,观察一下这一时期我国每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我们就会发现: 一方面,我国人口在1954年一1959年期间异常增加合计1140万人(即表2.1中这一期间每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之和),在1965年一一1982年期间异常增加合计461万人(即表2.1中这一期间每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之和)。这两个期间异常增加合计2601万。 另一方面,我国人口在1960年一1964年期间异常减少合计2655万人。这两个数字是令人惊异的高度吻合在一起的。这一吻合正是由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这一期间人口平衡公式成立所决定的, 这种高度吻合,己经揭示了解决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关键,这就是:1960年一1964年期间我国人口大幅度异常减少的真正原因,应当到这一时期之前(1954年一1959年)和之后(1965年一1982年)的这两个时期我国人口大幅度异常增加的原因中去寻找。 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看,我国从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这一期间的人口变动,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我们必须把它们看成一个整体来研究。如果不是这样,只是把60年代初的人口变动情况看成孤立的事件,不把它和这一时期之前以及这一时期之后的人口变动情况联系在一起,就得不到正确的结论。 §3实际人口和户籍人口 ==========第16页========== 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在我国,每一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每年都要依据户籍登记的资料,统计出本辖区当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迁出本地区人数和迁入本地区人数,并根据公式 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十(当年出生人口数 一当年死亡人口数)十(当年迁入人口数一当年迁出人口数) 计算出本辖区当年岁末人口数,然后将以上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最后由国家统计部门汇总全国所有地区的以上资料,并计算出每个年度全国岁末人口数字、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数据,在适当的时候加以公布。 所以要根据这些数据研究我国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人口异常变动问题,就必须 从“户籍登记”这个最基本的环节入手。 实际人口数,指某时刻我国真实生存的人口总数。户籍人口数,指某时刻我国通过户籍登记的方法汇总而得到的人口总数。 在理想的情况下,户籍人口数=实际人口数。所谓理想的情况是指:全国所有的人的出生、死亡、户口迁出和迁入的户籍登记都是在事件发生的当年如实完成,并且户籍迁出和迁入登记是在同一年完成的。如果全国所有的人都做到了这 一点,那么户籍人口数=实际人口数。但是在实践中的情况却往往不是这样的。 例1.假定1960年年底我国某城市一个工厂停办,其来自农村的职工一万人被精简返回农村。他们都在当年12月下旬办理了城市户口迁出手续,又都在 1961年1月初返回原籍,并在农村原籍办理了户口迁入手续。 显然,这一万人在1960年年底(12月31日24时)是没有户籍的,所以他们不会被计入到1960年年底的我国户籍人口总数中。这样我国1960年年底的户籍人口总数就会因此减少一万人,就会比实际人数减少一万人,从而导致这一年我国人口异常减少一万人! 在这个例子中,完全不涉及任何实际人口的出生和死亡,但人口却异常减少了一万人。由这一例子我们可以知道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显示的人口异常减少,是指“户籍登记的人口”异常减少,正像例1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减少可能只是“户籍”上的“数字”减少,这并不意味着一定存在着 ==========第17页========== 实际人口的真正减少。而这正是人们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普遍存在的一个盲区。 因此,我们必须把“实际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严格区别开来。 在本章§1中,我们已经提出了某一年人口异常变化数的重要概念,为了更加严密,我们把这个数更准确定义如下: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一上一年岁末户籍人口数) 一(当年户籍出生人数一当年户籍死亡人数) 正是由于“实际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存在着差别,所以我们需要提出异常户籍人口的概念。异常户籍人口,是指实际人口之外的户籍人口,换句话说: 异常户籍人口数=户籍人口数一实际人口数。 异常户籍人口数大于0,表明户籍人口数大于实际人口数。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存在一定数量的人拥有两个户籍或者虚假户籍。异常户籍人口数小于0,表明户籍人口数小于实际人口数。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存在一定数量的人没有户籍。关于造成异常户籍人口的原因,我们将在后文中仔细论述。 实际人口变化,在没有国际移民的前提下,只取决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异常户籍人口变化,则是由户籍登记中所有与实际人口变化不相符的户籍登记(其中既包括出生和死亡登记,也包括迁移登记)汇总得到的。 异常户籍人口的存在是造成实际人口不等于户籍人口的根本原因。我国人口基数很大,所以只要有很小比例的异常户籍人口出现,就会导致户籍人口数字发生巨大的变化。 在通常情况下,异常户籍人口的产生服从随机规律,也就是说产生正的异常户籍人口和产生负的异常户籍人口的概率基本上是均等的的。在这种情况下,异常户籍人口对户籍人口的影响是不大的,户籍人口的情况可以基本上反映实际人口的情况。 但是,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产生正的异常户籍人口的概率远远大于(或者小于)产生负的异常户籍人口的概率。在这种 ==========第18页========== 情况下,就会出现数量很大的正的(或者负的)异常户籍人口,这表现为数量很大的户籍人口的异常增加(或者减少)。本文后文中将指出:我国上个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正好就是这样的历史时期。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实质上是户籍人口数。它可以分解为实际人口和异常户籍人口两部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变化,实质上是户籍人口变化,它是实际人口变化和异常户籍人口变化两部分相叠加的结果。所以为了真正搞清我 国上个世纪6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的真实原因,我们必须研究上个世纪50年代到 70年代整个这一期间我国异常户籍人口变化的情况和产生原因。 §4死亡、出生与人口异常变化的关系 按照我国法规规定,户籍登记中与人口数字有关的内容是: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出登记和迁入登记。在本节中我们讨论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与人口异常变化之间的关系。在§1中我们己经说过,我们把由人口异常变化数反映的人口变化称为人口异常变化。 下面首先讨论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对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 死亡漏报 例1.假定某人1956年死亡,但是没有在当年进行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 到了1960年才以死亡注销户口。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个人在1956年漏报死亡登记,简称死亡漏报;在1960年补报死亡登记,简称死亡补报。 由这种情况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称为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这类异常户籍人口对于我们研究的课题是非常关键的。国内外一些学者正是用死亡漏报解释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人口的非正常减少的。 假定在某一时间段中全国有相当数量的人死亡,但没有立即办理户籍注销手续,而是在以后的另一个时间段中陆续办理了这一手续,这时我们称前一个时间段为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称后一个时间段为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 ==========第19页========== 口解销期,并把从发生期开始到解销期结束这一段时间称为是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周期。 关于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有下列结论: 结论1.无论在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发生期,还是在解销期,这种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都不会对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影响。 这是本文最重要的结论之一。这一结论的证明如下,任何一个具有初中数学知识的读者,都可以理解这个证明。 证明:设某一年年初户籍人口数(即上一年年底户籍人口数)为a人,当年出生b人,死亡c人,由人口迁移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d。 假定当年所有出生和死亡的人全部在当年如实的进行了户籍登记,并且没有人补报出生和死亡,则当年年底户籍人口数为a+b-c+d,当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为d。 (一)假定当年所有出生的人全部在当年如实的进行了户籍登记,没有人补报出生和死亡,户籍迁移情况不变,同时有个人己经死亡,但没有在当年进行死亡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年初户籍人口数仍为a人,当年户籍出生人口仍为b人,由人口迁移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仍为d,但户籍死亡人数因为有m人死亡漏报而变成c-m人,年底户籍人口数也变成[a+b-(c-m)+d],所以这 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 [a+b-(c-m)+d]-a-[b-(c-m)], 即仍为d。这表明虽然当年有m人漏报了死亡,但这一事实对人口异常变化数没有任何影响。这就证明了漏报死亡不会对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影响。 (二)假定当年所有出生和死亡的人全部在当年如实的进行了户籍登记,没有人补报出生,户籍迁移情况不变,同时有m个人在这一年之前己经死亡,但当时没有进行死亡登记注销户籍,而是在这一年以死亡注销户籍。在这种情况下,年初户籍人口数仍为a人,当年户籍出生人口仍为b人,由人口迁移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仍为d,但户籍死亡人数因为有m人补报了死亡登记而变 ==========第20页========== 成c+m人,年底户籍人口数也变成[a+b-(c+m)+d],所以这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 [a+b-(ctm)+d]-a-[b-(c+m)], 即仍为d。这就证明了补报死亡也不会对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影响。证完。 上面的论证中使用了数学符号。下面我们不使用数学符号讨论。假定某人在某一年死亡。那么他的户籍登记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当年以死亡注销户籍, 另一种在当年没有注销户籍。 如果当年他没有注销户籍,那么在公式“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一上一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一(当年户籍出生人数一当年户籍死亡人数”中,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和当年户籍死亡人数都不会变化,所以这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不会改变。 如果当年他以死亡注销了户籍,那么在上述公式中,当年年岁末户籍人口数 要减少一人,当年户籍死亡人数要同时增加一人,这样容易看出,这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不会变化。 如果他当年没有注销户籍,而是在以后的另外一年注销了户籍,那么在注销户籍的这一年重复上一小段的证明,可以知道在注销户籍地这一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也不会变化。这样就论证了这一结论。 结论1表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所出现的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初人口异常减少,不可能是由人口的死亡漏报引起的。 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存在对人口户籍死亡率有重要影响。在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由于有相当数量的死亡人口漏报了死亡,所以这一时期户籍死亡率小于实际死亡率;在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解销期,由于有相当数量的人口补报死亡登记(这些人是在这一年以前死亡的,但在这一年登记了死亡),所以这一时期户籍死亡率大于实际死亡率。所以有如下结论: 结论2.在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户籍死亡率小于实际死亡率; 在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解销期,户籍死亡率大于实际死亡率。 ==========第21页========== 出生漏报 例2.假定某人1960年出生,但是在当年没有进行出生登记,到了1963年才以出生登记户口。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个人在1960年漏报出生登记,简称出生漏报;在 1960年补报出生登记,简称出生补报。 由这种情况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称为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我们也可以定义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解销期和活动周期。 用与结论1和结论2完全相同的方法,可以证明下列结论: 结论3.无论在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发生期,还是在解销期(以出生补报户籍),这种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都不会对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影响。 结论4.在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户籍出生率小于实际出生率;在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解销期,户籍出生率大于实际出生率。 从纯理论角度讲,除了以上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外,还有死亡虚报(人没有死亡就以死亡注销户籍)和出生虚报(没有人出生就以出生登记户籍),但是这两种情况实践中出现的很少,不会对我们讨论的问题产生大的影响,所以本文将不考虑这两类异常户籍人口的影响。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在考虑这两类异常户籍人口的情况下,本文的结论不会有本质的改变。 §5人口异常变化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这一节我们要讨论的是人口异常增加和异常减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例3.假定王×1963年从某市迁出并注销户口,返回农村原籍;他没有在当年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而是直到1970年才办理这一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个人在1963年迁移漏报,在1970年迁移补报。 例4.假定张×在原籍有户籍,1957年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在原籍没有注销户口的情况下又在迁移后的地方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即他在两个地方同时都 ==========第22页========== 有户籍)。到1960年,这两个户籍之一被注销。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个人在1957年迁移重报,在1960年迁移重报注销。 例5.假定赵×为了某种需要,在1957年以迁移的名义伪造了户口(即对根本不存在的人登记了户口),在1960年伪造的户口被注销。 这种情况称迁移虚报。迁移虚报产生的作用与迁移重报完全一样,所以我们不再单独讨论它,而把它合并到迁移重报中。 下面的结论指出了产生人口异常变化的真正原因。 结论5.人口异常变化数只与迁移活动有关,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无关。 事实上,从上一节的结论1和结论3,已经可以推出结论5。为了更清楚的说明问题,这里再给出结论3的另一个证明如下,任何一个具有初中数学知识的读者,都可以完全理解这个证明。下面证明中的所有人口数均指户籍人口数。 证明:对每一个基层户籍登记部门来说: 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上一年岁末户籍人口数十 (当年户籍出生人口数一当年户籍死亡人口数) +(当年户籍迁入人口数一当年户籍迁出人口数)。 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前提下,上述公式对全国所有的地区求和得到 ∑当年户籍岁末人口数=∑上一年户籍岁末人口数十 (∑当年户籍出生人口数一∑当年户籍死亡人口数) 十∑(当年户籍迁入人口数一当年户籍迁出人口数), 所以: 全国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全国上一年岁末户籍人口数十 (全国当年户籍出生人数一全国当年户籍死亡人数) 十(当年户籍迁入人口数一当年户籍迁出人口数), 利用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到下列基本公式: ==========第23页==========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当年户籍迁入人口数一当年户籍迁出人口数) 这一基本公式表明:人口异常变化数只与迁移活动有关,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无关。证完。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上述证明过程中最后得到的那个基本公式。在实践中这个公式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迁移重报:设某一年有a人在迁移中重报了户籍,即这些人在原居住地没有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情况下,在另外的地方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基本公式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a。显然这些人拥有双重户籍。 迁移重报注销:设某一年有b个拥有双重户籍(双重户籍是在这一年之前因迁移原因取得的)的人的两个户籍之一被注销(显然是以迁出的形式注销)。那么由上述基本公式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一b。 迁移漏报:设某一年有℃人在迁移中漏报了户籍,即在原居住地己经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在当年没有在新居住地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基本公式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一c; 迁移补报:设某一年有d个在迁移中漏报户籍的人(他们是在这一年之前迁移漏报了户籍的)补办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有上述基本公式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d。 由此可以看出: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当年迁移重报人数一当年迁移重报注销人数) 一(当年迁移漏报人数一当年迁移补报人数) (1) 从实践的角度讲,在迁移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形式上可能更复杂,例如可能有的人重报了两次户籍、或者没有迁移就重报了户籍,这都可以归结为以上情况。我们就不再做更细的划分了。 由公式1可以看出,人口异常变化数只取决于户籍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迁移重报、迁移重报注销、迁移漏报和迁移补报人口的数量,这一事实再一次说明了人口异常变化数与人口的出生、死亡及其登记行为无关。 ==========第24页========== 这一结论表明,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所出现的我国上个60年代初人口的 大量异常减少,不可能是由人口的死亡漏报引起的。同时这些数据中所出现的那些难以解释的矛盾、问题和表2.1中所列出的那些数额巨大的人口异常变化数都可以,也只能够用人口迁移运动中的迁移重报、迁移重报注销、迁移漏报和迁移补报行为来解释。 §6与迁移有关的异常户籍人口 在这一节我们讨论由迁移(迁出和迁入)导致的异常户籍人口。 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 我们先看上一节例3中所叙述的情况。 例3所叙述的事件对异常户籍人口产生的影响如下:这一事件在迁出户口之前不产生异常户籍人口,即异常户籍人口为0;从迁出户口时开始,到办理迁入手续之前(反映到全国统计数据是1963年年底到1969年年底),产生数量为一1的异常户籍人口;办理了迁入手续之后(1970年年底及其以后),异常户籍人口还原为0。 这一事件对户籍人口产生的影响如下:1963年年底,户籍人口上一年减少 一人,比实际人口少一人;1963年年底到1969年年底期间,户籍人口不会变化,比实际人口少一人;1970年年底户籍人口比上一年增加一人,与实际人口相等。 由这种情况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称为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 假定在某一时间段中全国有相当数量的人从原居住地迁出了户口,但没有立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而是在以后的另一个时间段中陆续办理了户口迁入手续,这时我们称前一个时间段为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后一个时间段称为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解销期,并把从发生期开始到解销期结束这一段时间称为是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周期。 在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周期中,社会上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户籍。 ==========第25页========== 我们容易知道,由这一现象所导致的异常户籍人口变化规律如下: 结论6.在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开始,异常户籍人口为0;在发生期期间,异常户籍人口为负数,并且由0逐步减少(绝对值逐步增加);发生期结束时,异常户籍人口达到最小值(绝对值达到最大值),这个绝对值就是发生期内产生的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总数);在解销期期间,异常户籍人口仍为负数,并且由最小值逐步增加(绝对值逐步减少):解销期结束时,异常户籍人口还原到0。 显然在整个这一活动期内,异常户籍人口的变化完成了一个周期:由0下降到最小值,又上升到0。 由这种情况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数的变化示意图如下(图中虚线左侧为发生 期,右侧为解销期): 图2.1 这种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对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如下: 结论7.在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内,户籍人口因此异常减少;在解销期内,户籍人口因此异常增加;无论是在发生期,还是在解销期,每年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等于由此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数。 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 我们再看上一节例4中所叙述的情况。 ==========第26页========== 例4所叙述的情况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称为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仿照上面我们同样可以定义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解销期和活动周期。 在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周期中,社会上有相当数量的人拥有两个户籍。 与结论6完全相同的推理过程,我们可以得到: 结论8.在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开始,异常户籍人口为0:在发生期期间,异常户籍人口为正数,并且由0逐步增加;发生期结束时,异常户籍人口达到最大值,这个数就是发生期内产生的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总数;在解销期期间,异常户籍人口仍为正数,并且由最大值逐步减少;解销期结束时, 异常户籍人口还原到0。 这种情况下异常户籍人口的变化示意图如下(图中虚线左侧为发生期,右侧为解销期): 图2.2 这种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对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如下: 结论9.在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内,户籍人口因此异常增加;在解销期内,户籍人口因此异常减少;无论是在发生期,还是在解销期,每年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等于由此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数。 §7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 ==========第27页========== 由前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人口异常变化数只取决于户籍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和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数量。由结论6和结论8我们知道,这两种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在它的一个完整的活动周期内(即从发生期开始到解销期结束),其变化规律都是:在发生期开始,异常户籍人口为零;在发生期内,异常户籍人口减少(增加);到发生期结束时,异常户籍人口增加到最大值(减少到最小值);然后在解销期内,异常户籍人口增加(减少):解销期结束时,异常户籍人口还原到零。所以可以知道下列重要结论成立: 结论10.(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在一个时期中,如果开始时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为零,在这个时期中存在迁移漏报和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并且每一种类型的异常户籍人口活动都完成了从发生期开始到解销期结束的过程。那么在这一时期结束时,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仍然为零,并且在这一时期中,每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之代数和为零,即人口非正常增加数之和等于人口非 正常减少数之和。 这一公式是很容易理解的。它的实际意义如下:如果在一个时期开始时迁移型异常户籍数人口为零,那么无论这一时期中出现了多少迁移漏报、重报(含虚报)户籍现象,只要这些迁移漏报、重报(虚报)户籍的行为都在这一时期中被纠正,那么在这一时期结束时,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仍然为零,并且在这一时期中。产生这些迁移漏报、重报和虚报户籍的人口数,与这些迁移漏报、重报户 籍被纠正的人口数相等。 这个平衡公式是异常户籍人口理论中最重要的公式。异常户籍人口理论能否正确的解释我国60至70年代人口的异常变动,最关键的就是要看在这一时期中,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是否成立。 我们的另一个重要结论是: 结论11.(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平衡公式)在一个时期中,如果开始 时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为零,在这个时期中存在着死亡漏报现象,并且这 种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完成了从发生期开始到解销期结束的过程。那么在这一时期结束时,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仍然为零,并且在这一时期中,实际死亡人口数之总和等于户籍死亡人口数之总和。 ==========第28页========== 从户籍登记的意义上讲,这一公式的意义是明显的。它告诉我们,如果在一 个时期内所有死亡人口不管他们是否及时进行了死亡登记,只要他们最终进行了 死亡登记,那么在这一时期中,实际死亡人口数之总和等于户籍死亡人口数之总和。 关于这一结论有一个例外,在实践中会有一些新生婴儿,他们出生后不久就死亡了。他们既没有申报出生登记,也没有申报死亡登记,即他们完全脱离了户籍管理的视野。这种情况显然不会对户籍人口的异常变动产生任何影响,所以我们不讨论这种情况。 结论12.(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平衡公式)在一个时期中,如果开始时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为零,在这个时期中存在着出生漏报现象,并且这 一种异常户籍人口活动完成了从发生期开始到解销期结束的过程。那么在这一时期结束时,出生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数仍然为零,并且在这一时期中,实际出生 人口数之总和等于户籍出生人口数之总和。 从户籍登记的意义上讲,这一公式的意义是明显的,它告诉我们,如果在一个时期内所有出生人口不管他们是否及时进行了出生登记,只要他们最终进行了 出生登记,那么在这一时期中,实际出生人口数之总和等于户籍出生人口数之总 和。 §8怎样分析户籍人口统计数据 以上我们叙述了异常户籍人口理论最基本的内容,下面我们叙述如何利用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分析由户籍登记产生的人口统计数据。这里我们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影响。 按照异常户籍人口理论; “户籍人口变化”=“实际人口变化”十“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引起的异常户籍人口变化”十“迁移活动引起的异常户籍人口变化”; “实际人口变化”十“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引起的异常户籍人口变化”由人 ==========第29页========== 口统计数据中的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 “迁移活动引起的异常户籍人口变化”由人口异常变化数确定。 所以我们在研究由户籍登记产生的每年人口统计数据中的户籍人口变化时,必须把人口变化按照以上方法分解成三部分,然后分别讨论之。 人口异常变化数,是由户籍迁移登记中的漏报、重报行为产生的。正数表示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数字,负数表示迁移漏报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数字,如果同时出现了重报和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则用代数和理解这个数字。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变化规律由§6的结论8和图2,2给出,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变化规律由§6的结论6和图2.1给出。 人口异常变化数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登记无关,它实际上是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变化数。对于这个数字,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成立。 出生漏报和死亡漏报导致户籍出生率和户籍死亡率出现偏低的效应,在这些 人口补报出生和死亡登记时,户籍出生率和户籍死亡率将会出现偏高的效应。对 于死亡漏报,死亡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平衡公式成立。 这里谈一下“逻辑误差问题”。在户籍统计数据中存在着“逻辑误差”问题。所谓“逻辑误差”,在数学上讲是指在数据统计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随机误差和常规误差。这些误差产生的原因是随机的,由此产生正的异常户籍人口和产生负的异常户籍人口的机会是均等的,造成户籍人口异常增加和异常减少的机会也是均等的,所以逻辑误差对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由于正负抵消可以忽略不计。由户籍人口统计过程中产生的“逻辑误差”不可能造成数额巨大的户籍人口的异常变化。数额巨大的户籍人口的异常变化只能够用本文所叙述的“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加以解释。 最近二十多年来,国内一些人在研究我国那一时期人口变动问题是,存在着 一个极大的误区: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只要统计数据中出现了人口数字的减少, 就统统把这些减少说成是非正常死亡引起的,然后再把非正常死亡偷偷地换成饿 死,于是一个比一个惊人的饿死人的记录被制造了出来。 这绝对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第30页========== 我们分析一下那些原因可以造成人口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 就某一年的全国人口数据而言。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前提下,可以造成人口统计数据减少的原因可以归结如下几方面: 一.迁移的原因: 1.这一年之前迁移重报了户籍,在这一年被注销; 2.这一年在某地迁出户籍,但没有在同一年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迁移 漏报); 二.死亡的原因: 1.这一年死亡,并注销了户籍: 2.这一年之前死亡,在这一年注销户籍(死亡补报): 3.虚报死亡(人没有死亡却已死亡注销了户籍,如失踪宣告死亡)。 三:出生的原因:这一年出生,但没有在当年登记户籍。这种情况对户籍人口总数不会造成减少,但减少了自然增长率,在与另一年比较时,起了减少的作用。 最近二十多年来,国内一些人在研究我国那一时期人口变动问题是,还存在着另一个极大的误区:用死亡漏报解释人口的异常减少,即当年死亡。但当年没 有注销户籍。正像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这种情况恰恰不会造成当年户籍统计人 口数的减少。 以上是研究全国人口数据时的情况,在研究一个地区的情况是还必须考虑: 人口迁出本地区必然导致本地区人口减少。 §9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的数学分析 本节利用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对我国上个世纪50到70年代户籍人口异常变动问题从数学上进行理论分析。在本节中我们完全不涉及产生这些变动的社会原 ==========第31页========== 因。产生这些变动的社会原因,我们将在下一章中讨论。 §9.1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情况 我们首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计算出1954年一1982年期间每一年度的人口异常变化数(见表2.1)和每年年底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这里每年年底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是指从1954年(年初)起,到这一年年底期间的每年人口异常变化数之代数和,它是这一年年底的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总数(以1953年年年底为零基准)。 表2.2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岁末户籍人口异常 人口异常变 岁末户籍 人口异常 人口异常变 年份 人口数 年份 变化数 化累计数 人口数 变化数 化累计数 1953 58796 1968 78534 46 -1485 1954 60266 -5 -5 1969 80671 61 -1424 1955 61465 -38 -43 1970 82992 207 -1217 1956 62828 89 46 1971 85229 275 -942 1957 64653 344 390 1972 87177 38 -904 1958 65994 215 605 1973 89211 192 -712 1959 67207 535 1140 1974 90859 74 -638 1960 66207 -696 444 1975 92420 123 -515 1961 65859 -598 -154 1976 93717 119 -396 1962 67295 -361 -515 1977 94974 119 -277 1963 69172 -397 -912 1978 96259 138 -139 1964 70499 -603 -1515 1979 97542 158 19 1965 72538 9 -1506 1980 98705 -2 17 1966 74542 75 -1431 1981 100072 -79 -62 1967 76368 -100 -1531 1982 101541 8 -54 按照表2.2,我们把1954年至1982年期间每年年底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绘制成图2.3。图2.3中的曲线称为“人口异常变化曲线”,这条曲线反映了这期间人口异常变化的情况。由§5的结论5可以知道:这条曲线完全由户籍人口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迁移漏报和重报行为(及其对这些行为的纠正)确定,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无关,所以这条曲线也是这一时期我国的“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变化曲线”。 ==========第32页========== 1500 1000 500 0 50革国置 286 -1000 -1500 -2000 图2.3 表2.2和图2.3分别用表格和图形的方法显示了我国1954年至1982年期间人口异常变化的情况。 我们之所以把1954年至1982年作为我们讨论的范围,是由于1953年和1982年我国分别进行了全国第一次和第三次人口普查,所以1954和1982年的人口数据应是比较准确的,我们可以把这两年的人口资料作为重要的和准确的参照系。 §9.2我国1954一1982年期间人口异常变动与“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高度吻合 异常户籍人口理论的基本结论之一是“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我们已经指出:异常户籍人口理论能否正确的解释我国上个世纪50至7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最关键的就是要看在这一时期中,户籍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是否成立。 由表2.3中最后一列我们可以看出,在从1953年年底到1982年年底这长达 二十八年的时间内,虽然我国户籍人口经过了剧烈的异常增加和减少的变化,但最终在整个这一时期中,我国人口异常变化数之代数和只有一54万(如果计算到1980年,只有17万)。按照“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这个代数和应当为0。考虑到我国当时有大约60,000万一100,000万人口,考虑到在长达二十八 ==========第33页========== 年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人口统计的各种误差的积累,考虑到这期间我国户籍人口经历了数额高达1,140万人的异常增加和高达1,515万人的异常减少的剧烈变化,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我国这一期间人口的异常变动,与“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是高度吻合的。 由“人口异常变化数平衡公式”可以知道,图2.3中的“人口异常变化曲线”应当从零轴出发,不管经过怎样的曲线变化,它最终还要回到零轴上。图2.3中的那条曲线正好满足这一特征 以上事实表明我国这一时期的户籍人口异常变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用本文提出的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加以合理解释的。 §9.3关于1954年一1982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动的理论推断 由§6我们已经知道,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有两个基本类型:迁移漏报型和迁移重报(含虚报)型,这两种异常户籍人口的变动曲线的示意图分别见图2.1和图2.2。 图2.3中的曲线是这一时期我国的“迁移型异常户籍人口变动曲线”,它反映了我国这一时期在人口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异常户籍人口的性质(正的异常户籍人口为迁移重报型,负的异常户籍人口为迁移漏报型)和数量。把图2.3与图2.1和图2.2比较,我们可以知道在1954年到1982年期间我国产生迁移型异 常户籍人口的类型不是单一的迁移漏报型或者迁移重报(含虚报)型,而是先出 现了迁移重报(含虚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活动,后出现了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活动,并且这两种异常户籍人口的活动周期出现了重叠的现象。经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容易知道,图2.3所显示的曲线,实际上是由以下图2.4和图 2.5两条曲线叠加而成的(图2.4曲线中1954年一1959年部分与图2.3一致, 图2.5曲线中1964年一1982年部分与图2.3一致,这两条曲线中1960一1964年的部分是示意性质的)。 ==========第34页========== 1400 12D0 10D0 80D 600 400 200 200莹墨虽馨墓嚣器墨醫當器器虽蜜 图2.4 200 0 人人人人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图2.5 这样根据§6结论8(结合图2.2),由图2.4我们可以做出以下推断: 1956年一1964年是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活动期,并且 推断1.1956年一1959年是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发生期,这一期间产生重报户籍人口数合计1140万人(这是表2.2第四列与1959年对应的数字),即约有1140万人在迁移中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但没有在原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成为有双重户籍的人或者虚报了户籍。这导致了这一期间我国户籍人口的大幅度异常增加。 推断2.1960年一1964年是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解销期,上述1140万重报虚报户籍的人口的户籍被注销。 根据§6结论6(结合图2.1),由图2.5我们可以做出以下推断: ==========第35页========== 1960年一1979年是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活动期,并且 推断3.1960年一1964年是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发生期,这一期间产生漏报户籍人口数合计1515万人(这是表2.2第四列与1964年对应的数字), 即约有1515万人在这一期间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而没有办理迁入手续,成为 没有户籍的人。 推断2和推断3所叙述的情况导致了这一期间我国户籍人口的大幅度异常减少。 推断4.1965年一1979年(主要在1970一1979年)是迁移漏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解销期,推断3中的1515万人中的绝大多数重新登记了户籍。这导致了这一期间我国户籍人口的大幅度异常增加。 这里我们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某一年可以同时有迁移重报、迁移漏报、迁移重报注销和迁移补报的人口。在上述推断1中所说的“重报户籍人口数合计1140万人”是指净重报户籍人口数,即按照公式“(当年迁移重报人数一当年迁移重报注销数)一(当年迁移漏报人数一当年迁移补报人数)”(这一公式见§5)计算出来的人数。同样,推断3中的所说的“漏报户籍人口数合计1515万人”也是指净漏报户籍人口数。 这样,我们从理论上给出了§1所提出的那三个问题一个统一的回答。 由推断2和推断3可以得到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我国在1960年一1964年期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异常减少2655万,这是我国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异常减少的真正原因,这一原因与人口死亡没有任何关系。 以上我们从数学的角度,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对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异常变动问题做了一个回答。这里我们完全没有涉及产生这些异常变动的社会原因。在下一章中,我们将论述我国六十年代产生人口异常变动的社会原因。这些社会原因产生的作用,正好与我们上面从纯数学理论角度推导出来的结论,高度吻合在一起。 ==========第36页========== 第三章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 的社会原因 在本章中,我们以我国上个世纪50一70年代的社会和经济情况为背景,论述这一时期我国人口产生巨大数量的异常变动的社会原因。 §11956年一1959年期间人口异常增加的社会原因 1956年一1960年上半年期间,由于我国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大跃进运动的出现,使得大批农民从农村迁移到市镇,成为工业战线的职工。这些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形成了数量巨大的从农村到市镇的户籍迁移大军。下面我们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中提供的数据,对上述户籍迁移情况,做一个分析。 表3.11956年一1959年市镇人口变化情况(单位:万人) 年度 市镇岁末 人口自然增 人口自然 户籍人口 户籍迁移 户籍人口数 长率(%) 增长数 增长数 人数 1955 8285 1956 9185 30.44 266 900 634 1957 9949 36.01 345 764 419 1958 10721 24.33 251 772 521 1959 12371 18.51 214 1650 1436 合计 1076 4086 3010 表3.21956年一1959年乡村人口变化情况(单位:万人) 农村岁末户 年度 人口自然增 人口自然 户籍人口 户籍迁移人 籍人口数 长率(%) 增长数 增长数 数 1955 53180 1956 53643 19.4 1036 463 -573 1957 54704 21.74 1178 1061 -117 1958 55273 15.91 875 569 -306 1959 54836 9.17 505 -437 942 ==========第37页========== 合计 3594 1656 -1938 表3.31956年一1959年市镇与农村之间迁移情况(单位:万人) 市镇户籍迁移人数农村户籍迁移人数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 1956 634 -573 61 1957 419 -117 302 1958 521 -306 215 1959 1436 -942 494 合计 3010 1938 1072 在表3.1和表3.2中,市镇和农村岁末人口数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取《中国统计年鉴》①,户籍迁移人数=户籍人口增长数一人口自然增长数,这也就是当年市镇与农村之间的户籍迁移人数,正数为迁入,负数为迁出。 以1958年为例:由表3.1可知:我国市镇人口按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的增长数为251万人,但户籍人口增长数为772万人,这两个数之差521万人就是当年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的人数。由表3.2可知:1958年我国农村人口按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的增长数为875万人,但户籍人口增长数为569万人,这两个数之差306万人就是当年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原籍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的人数。 这是1958年的情况。同样可知1956、1957、1959年的情况。这四年市镇与农村之间的户籍迁移情况汇总在表3.3中,表中正数为迁入,负数为迁出。 由表3.1我们可以知道,在1956一1959四年中,我国市镇户籍人口增加合计4086万,其中自然增加(由人口的出生和死亡产生的增加)为1076万,这两个数之差为3010万。这3010万人就是这几年由农村迁入到市镇并且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的人口数。这与当时我国确实出现的大批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历史事实是高度相符的。 另一方面由表3.2又知道,在1956一1959四年中,我国农村人口增加合计1656万,而这一期间农村人口自然增加(由人口的出生和死亡产生的增加)3594 ①《中国统计年鉴1983》103页、105页。在这里我们分别取市和县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市镇和乡村的人 口自然增长率,这样取会有不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可以忽略不计。 ==========第38页========== 万人。在扣除了人口自然增加之外,我国这一期间农村人口减少了1938万。 联系到我们在上一段中己经指出的同一时期有3010万人从农村迁入到市镇并且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我们就会得到如下结论:在这一期间有3010万人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但在这些人中只有1938万人在农村原籍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其余的1072万人虽然己经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并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但是他们并没有在原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即这些人在市镇和农村同时拥有户籍(其中有些人是虚报户籍)。表3.3最后一列就是每年产生这类人口的数字(这也是每年由于这一原因造成的人口异常变化数)。用异常户籍人口理论的语言讲,上述1072万人就是这四年由于从农村到市镇之间的户籍迁移而产生的“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的数字。 上述基本事实正是破解我国50一7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之谜的第一个关键。 以上是农村与市镇之间的户籍迁移造成重报户籍的情况,由于市镇与市镇之间、农村与农村之间的户籍迁移也可以造成重报户籍的现象,所以这一期间全国产生的重报户籍的人数要大于1072万人。这与第二章§9推断1中这一期间重报虚报户籍的人数为1140万人,是高度相符的。 这样我们知道,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使得1956一1959年成为我国“迁移重报型异常户籍人口发生期”,共产生“迁移重报虚报型异常户籍人口”1140万人。这就论证了§8推断1。 这一时期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正处在建立之中,户籍管理中的法规漏洞,为这 一情况的出现提供了可能。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迁入(包括婚入):全户或者个人迁到新住地的时候,…交出迁移证或者缴验其它证件…后,登入迁入登记册。”①这一规定存在明显的漏洞,这就是:在办理户口迁入时,可以不缴验迁移证,这就表明在迁移时可以 不在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就能在新居住地办理户籍迁入,只要能有“其 它证件”。这就为这一时期出现大量人口重报(含虚报)户籍提供法规上的可能性。法规上的漏洞加上重报户籍会带来的各种利益的驱使,使得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重报户籍的现象。 ①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 ==========第39页========== 这一事实表明,国内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可以造成数额巨大的户籍人口异常变动。这正是国内外几乎所有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中所忽视的一个重大的盲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1956年至1959年期间,全国共有3010万农村人口从农村迁移到市镇,这样就造成了农村人口减少3010万。这些人占当时农村人口的5.5%(以1959年全国农村人口为基准)。这些人口的去向本来是很清楚的,他们从农村来到了市镇,并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但是一些专着和文献在研究我国这一时期人口异常变动时,却毫不负责任的把这些人中的一部分,甚至全部都解释为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了,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附录:关于这次人口大迁移的某些情况① 1958年6月下旬,国家劳动部党组为“二五”计划时期增加劳动力的问题报请中共中央。6月29日,中共中央同意劳动部的报告,决定放宽国家对招收新工人的审批管理。据当年有关部门的统计,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新职工37万多人;山西新增职工64.87 万人;广东1958年底企事业单位职工总人数从1957年底的143万人增加到245万人,共增 加103万人;黑龙江1958年年末职工总数达到了209.9万人,比1957年增加了78.4万人。 辽宁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原来的职工人数就比较多,1958年底达到了302万人,比上 年底增加96万人,增加了近三分之一:江苏省1958年年末职工人数为218.54万人,比1957 年增加了97.46万人;河北省1958年末职工总数为303.5万人,比1957年末增加127.5 万人。 1958年增加职工人数在100万以上的有四川、山东、河北、河南、安徽、贵州、江苏 七个省。其中,增加最多的是四川,增加280.5万人;其次是山东,增加147.8万人。 一些单位为了使自己能招到职工,采取各种手段。据中共临清县委给国务院及山东省委的报告,自1958年6月以来,邯郸市劳动局、河北省第一重工业厅邯郸市钢铁厂筹备处、 邯郸市纺织印染联合工厂、邯郸铁路局等单位,不经任何组织和手续就到临清县招工,仅该 县卫运河西的11个乡,就被招走青壮年劳动力5650人。开始,这些单位在招工时还要户籍 和粮食迁移证明,到后来则只要来则只要有选民证即可。一些单位更是派汽车到临清的一些 乡村直接接运新招收的工人。该县尖庄乡共有3570名整男劳动力,被招去邯郸市的就有1500 余人,占男劳力的42%。该乡赵庄农业社共有劳力326人,去邯郸的达300人,占劳力的 92%。 ①罗平汉: ==========第40页==========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1958年11月底派人到东直门外左家庄第二小学内公开登记 招工,一次共招了200人。登记的条件是:只要有行李就行。这200人中有60%没有任何 证明,有的是从别的企业跳槽来的,有的是从农村新来的,有的是本已挣够路费由民政部门 安排回农村的。 据1959年5月国家计委党组、劳动部党组《关于1958年劳动工资基本情况和1959年 劳动工资安排意见的报告》,1958年末全国国营、公私合营、事业和国家机关的职工总数为 4532万人,比1957年末增加了2082万人。在这新增加的2000多万职工中,从农村招收的 则为1104万人,占53%。 由于工矿企业大招工,农民进城找一个工作很容易,加之其他众多的原因,1958年下半年起,农村劳动力外流的现象日益严重。在1958年底至1959年初的两三个月时间里,据 河北、山东、河南、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等十个省的不完全统计, 农村劳动力外流达到300万人。有些厂矿、企业违反招工规定,不遵守户口和粮食制度,这 是使农民大量外流的主要原因。 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全国职工人数再度急剧膨胀。 1958年至1960年,全国共增加城镇人口近3000万人,职工人数增加2580多万人。具 体情况如下: 全国城镇人口1957年为9949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1960年为129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9.1%。三年增加2951万人。 全国职工人数,1957年是2450万人(不包括西藏),1960年增加到5044万人(包括西 藏),除去西藏计算,三年增加2587万人,即增加了一倍多。在新增加的2500多万职工中, 来自农村的有1931万人。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截至1960年8月份,全国职工人数更是达到5100万人。 在1958年至1960年三年间增加的2500万职工中,来自农村的有近2000万人,其中 1400万人是直接从农村招收的。 根据典型调查,1957年全国农业第一线劳动力有1.53亿人,到1960年上半年只有1.2 亿人,减少了3300万人。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减少,除了招工过多外,公社内部非农业战 线过长和国家调用民工过多也是重要原因。农村从事非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1957年为3700 万人,1960年上半年增加到8900万人。1958年到1960年的三年间,国家调用民工的数量 ==========第41页========== 经常保持在1000万人以上。 §21960年一1964年期间人口异常减少的社会原因 由于我国经济状况1960年下半年开始出现重大困难,从1960年9月起,我国大规模精简职工和市镇人口的工作开始启动。1961年5月至6月,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为了解决当时出现的经济困难,会议作出了大幅度精简市镇人口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在三年内减少市镇人口2000万以上。全国规模的精简职工、减少市镇人口的工作全面展开。据有关统计,从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两年半的时间里,全国市镇人口共计减少了2600人。(关于这一过程的详细叙述可见,也见本节附录)。当时有人评论说:“这是一个中等的国家搬家,这是史无前例的,世界上也没有的。”② 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漏报户籍的现象。 我国大规模精简职工、减少市镇人口的工作始于1960年9月,基本结束于1964年,其中主要是在1961一1963年这三年进行的。我们先看这三年的情况。 下面三个表分别是1961一1963年我国市镇和农村人口变化情况。这两个表是用与表3.1、表3.2和表3.3同样的方法得到的。 表3.41961一1963年市镇人口变化情况(单位:万人) 市镇岁末户 人口自然增 人口自然 户籍人口 户籍迁移 籍人口数 长率(%) 增长数 增长数 人数 1961 12707 10.24 132 -366 -498 1962 11659 27.18 331 -1048 -1379 1963 11646 37.37 435 -13 -448 合计 898 -1427 表3.51961一1963年农村人口变化情况(单位:万人)农村岁末户人口自然增 人口自然 户籍人口 户籍迁移 籍人口数 长率(%) 增长数 增长数 人数 ①罗平汉:®《周恩来传》 ==========第42页========== 1961 53152 2.41 128 18 -110 1962 55636 26.95 1466 2484 1018 1963 57526 32.7 1850 1890 40 合计 3444 4392 表3.61961一1963年市镇与农村之间迁移情况(单位:万人) 市镇移民数 农村移民数 1961 -498 -110 -608 1962 -1379 1018 -361 1963 -448 40 -408 合计 -2325 948 -1377 由表3.1我们可以知道,在1961年一1963年这三年中,我国市镇户籍人口减少合计1427万,其中人口自然增加(由人口的出生和死亡产生的增加)为898万。在扣除人口自然增加的数字后,减少了2325万。这就是这三年在市镇人口大精简运动中因为精简市镇人口而迁出市镇并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的人口数。这与当时我国确实出现的大批市镇人口迁移到农村的历史事实是高度相符的。 但是在同一时期内,我国农村人口自然增加(由人口的出生和死亡产生的增加)为3444万,户籍人口增加4392万。这表明在这一期间内由市镇迁移到农村并在农村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的人只有948万人。这个数字和同一时期内迁出市镇并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的2325万人之间产生了1377万人的差。这个差额及其产生的原因正是破解我国50一70年代人口异常变动之谜的第二个关键。 上面出现的差额1377万人,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这1377万人在这 三年中已经迁出市镇并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并没有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表3.6最后一列是每年产生的这类人口的数字。 这仅仅是1961一1963年这三年的情况,如果考虑到1960年和1964年这两年的数字,这五年中共有1515万人漏报户籍,就应该说是己经得到论证了。这就论证了第二章§9推断3。 ==========第43页========== 1515万人漏报了户籍,绝对数字很大,但是它仅占当时全国人口的2.5%左右。在当时的情况下,在广大农村存在这样一个比例的人口漏报户籍,应当是一件正常的事。 在第二章§9中从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出发得到四个推断中,推断1和推断3 是主要的、关键的。只要有了这两个推断,推断2和推断4就容易理解了。下面我们先简要的论证推断2。 我们己经指出,1956年一1959年期间出现了迁移重报(含虚报)户籍人口1140 万人。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在全国得到真正实行要有一个过程,这一条例的真正落实是在1960年。这样 1958年到1959年仍然出现了严重的重报户籍的现象。但随着这一条例1960年在全 国的落实,上述迁移重报(含虚报)户籍的1140万人的双重户籍之一(或虚假户籍)在1960年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就要被注销,就是一件自然地事情。 在1960年到1964年期间大规模精简市镇人口的工作中,精简的重点就是1956 年一1959年期间从农村迁移到市镇的人口。随着这些人员返回农村,这些人中那些重报虚报户籍的人员,他们的双重(虚假)户籍问题即使没有在落实户口登记 条例的过程中被解决,也会随着他们返回原籍而被自动解决。这就论证了§9的 推断2。 1960年一1964年期间,既出现了大量漏报户籍的现象(漏报户籍人口总数1515万人),又出现了大量的重报虚报户籍现象被逐步消除的过程(被消除的户籍人口总数1140万),这两方面合计2655万人。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一时期我国户籍人口大规模的异常减少!这就是这一时期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大量异常减少的真正原因。这一原因与人口死亡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一些专着和文献在研究我国这一时期人口异常变动时,却把这些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人口减少解释为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了,这显然 是极其荒谬的。 附录:关于这次人口大精简的某些情况® 1960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中共中央决定进行重大的政策调整,一方面想 ①罗平汉: ==========第44页========== 方设法加强农业,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一方面大量精简城镇人口,增加农村劳动力,减少 城镇粮食供应量。 1960年下半年,按照中共中央一系列指示的精神,各地迅速开展了清理劳动力充实农 业生产第一线的工作,精简下放了部分机构和职工。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60年秋到11 月底,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缺新疆、西藏)从各方面抽调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共达2913万人(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计算有重复,估计约有15%的虚数)。 从1960年9月起,精简职工的工作也开始启动。截至1961年2月底,全国共精简下放 职工410.6万人。 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会议作出了大幅度精 简城镇人口的重大决策。为此,周恩来在1961年5月31日的会议上作了《关于粮食问题和 压缩城市人口》的报告。陈云在发言中对动员城市人口下乡的重要意义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会议讨论了如何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市粮食销量的具体措施,并在会议的最后一天通过了 由周恩来起草的《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这次中央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在1960年底1.29亿城镇人口的基数上,三年内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以上,1961年内争取至少减1000万人,1962年至少减800万人,1963年上半年扫 尾。中共中央又在1961年6月16日下发了关于核实城市人口和粮食供应的紧急指示,要求 从即时起至7月底,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对全国城镇特别是183个大中城市的人口数和粮 食供应数进行一次彻底的普查核实,坚决杜绝虚报人数、冒领粮食和轻劳动吃重劳动粮、低 标准吃高标准粮的现象,查出城镇中的黑人,黑户并将其遣返回农村或原居住城镇。 随着关于核实城市人口和粮食供应的紧急指示的下发,全国规模的精简职工、减少城 镇人口的工作全面启动。 1961年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的,至1961年底与年初相比, 职工人数减少了872万人,城镇人口减少了1000万人左右。1958年以来参加工作的2500 多万职工中,来自农村的有1900多万人。1961年的精简中,精简了800多万人,仍有1000 多万人。 1962年2月21日,刘少奇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史称“西楼 会议”。陈云在会上作了系统的发言,全面阐述了目前财政经济的困难和克服这些困难的若 干办法,中心内容是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重要性。 1962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1962年上半年继续减少城镇人口700万人的 ==========第45页========== 决定。决定指出,自1961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作出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以来,1961年全国 共减少城镇人口1300万人,精简职工950万人。中共中央决定1962年上半年全国再减少城 镇人口700万人,其中职工应占500万人以上,争取在春耕或者夏收前完成,以便下半年在 此基础上再继续减少城镇人口600万人。决定规定:1958年以来来自农村的新工人仍是精 简的主要对象,应当尽可能地动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1962年5月7日至11日,中共中央又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1961年已 经减少城镇人口1000万人、精简职工800多万人的基础上,1962年和1963年两年内,再 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人,精简职工1000万人以上。5月中央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出台了 一系列的有关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方针、政策。 196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精简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 定,提出,全国职工人数应当在1961年年末4170万人的基础上,再减少1956万至1972 万。全国城镇人口在1961年年末1.2亿人的基础上,再减少2000万人(包括从城镇减到农 村去的职工在内),同时相应地减少吃商品粮的人口。关于精简对象,决定要求,凡是1958 年以来来自农村的职工,除了矿山井下工人、石油采掘工人、有色金属工人、部分林业工人 必须保留一部分外,其余一般应精简回乡。1957年年底以前来自农村的职工,凡能够回乡的,也应动员回乡。 全国职工人数在从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两年半的时间里,共减少了1887万人。从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全国城镇人口共计减少了2600万。 关于1961年至1963年精简职工总数的统计,有不同的说法:据六十年代国民经济调整 的回顾一书所载:自1960年1月至1963年,三年合计共减少职工1940万人。据《当代中 国的劳动力管理》一书所载:1961年至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2546万人。 这么多的职工和城镇人口回乡、下乡,相当于一个中等的国家搬家,这是史无前例的, 在世界上也是没有的。精简工作结束后,毛泽东感慨地说:我们的中国人民、我们的广大干 部,好啊!叫做两千万人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是共产党掌权,哪个党能办到?!的确,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这样的魄力,才有这样的群众基础。 §31970年一1979年期间人口异常增加的社会原因 1964年,虽然我国户籍人口大迁移基本结束,却留下了1515万漏报了户籍 ==========第46页========== 的人口,他们虽然从市镇迁移到农村,却没有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工业战线和市镇其它部门又需要补充大 量的职工。在1960年到1964年期间精简到农村并且漏报了户籍的1515万人口中的大多数也要求重返市镇。这样在1965年一1979年(主要是在1970年一1979年)这 一漫长的时间内,各级政府部门拿出很大的精力解决这一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随着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这1515万人口中的大多数都在1970年到1979年期间返回了市镇,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其余的人也由于种种需要在农村办理了户籍手续。这就造成了1970年到1979年期间我国户籍人口出现了连续较大幅 度异常增加的现象。就这回答了第二章§1中的第三个问题,并论证了§9的推断 4.1965年一1979年期间我国人口异常增加合计1534万(即第二章表2.1中所列出的这些年度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之代数和),这个数字与1515万是高度吻合的。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再次论证了在1960年一1964年期间确实有1515万人漏报了户籍。 这样,从1956年开始的,长达24年的我国户籍人口大幅度异常增加或减少的 情况到1979年基本结束。 ==========第47页========== 第四章 我国1953年至1964年人口死亡率的调整 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我们对第一章引言中提出的第一个关键问题做出了合理的回答。在这一章中我们将对引言中提出的第二个关键问题作出回答。 §1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化 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所以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毫无疑问会对户籍统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科学的解释第一章引言中提出的第二个关键问题,就必须对那一时期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情沉况进行分析,并且按照户籍统计数据所特有的规律,认真分析造成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 数据急剧变化的原因,从中寻找事情的真相。 回顾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恰恰正是在1960年前后,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本来满清王朝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户籍管理制度。但是在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这场席卷全国的运动使原有满清王朝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被破坏。从那时开始直到1949年,在长达近一百年的时间里,我国一直处于战乱之中,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真正意义下的户籍管理制度。 由于这个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甚至不知道全国确切的人口总数。毛泽东主席1949年9月21日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的讲话《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说:“我们的极好条件是有四万万七千五百万的人口。”这表明当时全国公认的说法是我国在1949年有47,500万人。但事实上根据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倒推,中国在1949年的人口总数已经达到54,000万人以上,比人们公认的数字多了6,500万。 ==========第48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才开始了重新逐步建立新的户籍管理制度的过程。 这一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58年以前是第一阶段。 1950年10月,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规定户籍管理工作“先在城市做起,农村户口工作,可从集镇试办,然后逐渐推广”。①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只是一个临时性法规,并且只适用于城市。这一法规使得全国城市户口管理制度初步得到建立。但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户籍管理制度仅仅处于一种“可从集镇试办”的阶段,至于集镇之外的广大乡村地区,户口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按照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数据,乡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7%。这就是说在占全国人口87%左右的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在1951年前后户口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 1953年,我国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配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就必须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同时也为制定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一1957年)提供基础人口数据,我国在1953年6月30日进行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次普查第一次真正摸清了我国人口的真实情况。在普查前,人们对我国人口的真实状态是不清楚的,人们普遍认为我国有四亿五千万人,但普查后人们才知道我国大陆人口实际上己经到了五亿八千万以上。 在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基础上,我国农村地区初步建立了简易的户口登记制度。②1954年,内务部颁发《户口变动统计表》,全国统一实行户口统计年报制度。® 这样从1954年开始,我国才有了全国人口的户籍统计数据。而在这之前的1949年到1953年的人口数据,仅仅是估计值。由于占全国人口87%左右的广大乡村地区仅仅是初步建立了简易的户口登记制度,所以对1954年以及以后几年的我国人口户籍统计数据,人们必须慎重的加以对待。 ①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12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14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24页 ==========第49页========== 1955年6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 这个指示要求“争取在几年之内,将经常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地建立和健全起来。”这表明,在1956年及其随后的几年内,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严格的、经常的户籍登记制度才处于一种酝酿和初步开始建立的过程之中,这就是说,这一期间我国全国范围的统一的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也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起来。 1956年以前,全国城市和农村的户口统计工作由公安、內务两个部门分别掌管,国家统计局负责业务指导。01956年1月,国务院决定将内务部和各级民政部门掌管的农村户口登记、统计工作移交各级公安部门统一管理。®从这开始,我国的户籍统计工作才统一到一个部门之下。 1958年以后是第二阶段。 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 过,并于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该条例确立了一套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全面规定了户口登记的立户标准和范围、主管机关、登记簿册、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 出登记、迁入登记、变更更正登记、户口调查、户口统计、对违反户口管理行为 的处罚办法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一条例的颁布,是全国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代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正式形成。这样,从1851年开始的、在我国长达一百多年的、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严格意义下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局面,直到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发布时才宣告结束。 这一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真正落实,需要要做大量的调查和准备工作,这是需要时间的。《户口登记条例》发布以后的同年4月,公安部三局下发了《关于执 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落实户口登记条例工作的实施和完成延续了三年左右的时间,这一期间正是 ①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24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25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15页。 ==========第50页========== 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换句话说,我国全国范围内建立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 的时间恰恰是在1960年前后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 首都北京是在1959年下半年才开始按《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户口登记范围,全部进行了登记、统计。①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时间就更晚了。让我们来看一下全国最大的两个人口大省的情况。 1960年前后,四川省是我国排名第一的人口大省。1960年初,四川省委下达了“关于加强户口管理人口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加强人口统计工作。②这表明,四川省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时间是在1960年前后。 山东省是我国排名第二的人口大省。据《山东省志人口志》记载,1959年9月4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在每个人民公社配备1名专职户籍员,并拨给80万元经费,用于制作户口卡片。在较短的时间内,全省1379处公社基本上配齐了专职户籍员。为掌握准确的人口资料,报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同年在全省农村开展了一次户口普查。⑧这说明山东省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时间是在1959年9月以后至1960年。山东省在这次普查中发现全省应注销户籍的人口高达152万余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 以上情况可以说明全国范围内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时间是在1960年前后,随着《户口登记条例》的落实,就要按照这一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人口全部进行户籍登记、统计。这标志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重大变化。户籍管理制度中的这一重大事件,毫无疑问必定会对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包括人口死亡数据)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这一重大事件被几乎所有的研究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学者完全忽视了。 正是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这一根本性变化,为我们彻底破解1960年前后人口死亡人数之谜,提供了一把关键性的钥匙。 下面我们讨论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上述重大变化对1953年到1961年期间 我国户籍人口死亡率产生的重大影响。 ①网友向太阳 @转引自《墓碑》252页。®《山东省志人口志》 ④同上 ==========第51页========== 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之后(这一次人口普查查清了我国的人口状况)到《户口登记条例》得到落实以前的这一期间中,我国(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死亡漏报现象。关于这一情况,我们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户籍管理制度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内事实上不存在,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到《户口登记条例》得到落实前的这一期间中,广大农村地区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农村地区的广大居民缺乏户籍登记的意识。这样,在居民去世后不去进行死亡登记,是很容易发生的事情。 2.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存在着法规上的漏洞。这一指示规定:人口死亡,应当在死亡后一个月内,由户主或者其他关系人报告当地乡、镇人民委员会,或者报告当地乡、镇以下行政组织的负责人转报乡、镇人民委员会登入死亡登记册。这就是说,农村居民死亡,可以不直接向户籍登记部门登记,只需向乡、镇以下行政组织的负责人(例如村长)报告 一下就可以了。至于这些人是否转报乡、镇人民委员会并登入死亡登记册,就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3.在农村地区办理户籍登记的机关是乡、镇人民委员会。但是乡、镇人民委员会在当时并没有专职户籍管理人员,往往是由文书、会计或其他人兼管。并且正是在这一期间内,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发生了剧烈变化,农村地区经历了单干 互助组一一合作社一一人民公社的急剧变化过程,作为户籍登记机关的乡、镇人民委员会也为人民公社所取代,人民公社也经历了公社为基础(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县级社)一一大队为基础一一小队为基础的重大变化。我国户籍管理以乡、社为单位,乡、社一般包括十几个或几十个村庄(大队),居民居住分散、距离乡社距离远。所有上面这些情况,都为漏报死亡登记提供了机会。 4.死亡漏报可以为家庭和基层组织带来各种经济利益,经济利益的驱使也大大增加了死亡漏报的可能性。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这一时期我国(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产生较大数量的死亡漏报现象,是一件很容易理解的事情了。 这一现象为这一时期的户籍死亡率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影响。 第一方面:它造成了1953年到《户口登记条例》落实前的这一时期内,我 ==========第52页========== 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这一期间的实际死亡率事实上是高于户籍死亡率的。 第二方面:死亡漏报往往要持续到户籍整顿时才能发现。1960年前后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建立,《户口登记条例》在全国得到落实,这就要按照这一条例的 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的人口全部进行户籍登记、统计。由于我国1953年 己经进行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摸清了我国人口状况。在农村每个乡、镇人民委员会都有普查时建立起来的本地居民的登记册。以这个登记册作为依据,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死亡漏报是很容易被清理清楚的。这些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就要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这就必然造成《户口登记条例》落实的这一年的户籍死亡率明显升高。这种情况表明,1960年我国户籍死亡率(25.43%)是明显高于实际死亡率的。这就是说,我国1960年的人口死亡率应当向下做大幅度的调整。 正是1960年前后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上述根本性变化,对我国这一时期的户籍统计数据、特别是户籍人口死亡率数据产生了重大影响。了解到这一点,就为解决第一章引言中提出的的第二个关键问题指明了方向。 §2我国1949年至1958年的人口死亡率分析 在这一节里,我们对(包括1949年以前)1949年至1958年期间我国的人 口死亡率的变化做一个基本的分析,这对研究1960年前后我国人口死亡的真实 情况,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民国时期我国的人口死亡率 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是历史的延续。要搞清这一问题,我们 需要了解它是在什么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此,我们首先简要回顾一下1949年 以前我国人口死亡率的情况。 在1917年至1933年,全国各地区先后有31处有死亡率报告,其中17处报 ==========第53页========== 告比较合理。根据上述资料,陈达估计全国人口死亡率为33.0%。① 1936年国民党政府实业部编写的《中国经济年鉴》中公布了1936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死亡率,其中全国的平均死亡率为27.6%。② 1938年9月,国民党政府内务部编制的《卫生统计》中列出了我国各省区 人口死亡率。各省区的人口死亡率从20%至45%不等。低的如陕西、山西、江西、云南等省人口死亡率在20%左右,高的如绥远、四川在45%左右。各省区平均死亡率为28.2%。@ 从以上两个统计来看,在1936年到1938年期间中国人口死亡率约为27%至28%。由于这两项统计都没有包括全国范围,所以可认为是不完全统计。另外,统计时期正是抗日战争爆发的前后两年,因当时的条件,人口死亡的漏报也是在所难免,所以一般研究认为,我国当时的人口死亡率应该在25%。一30%左右。④ 关于1940年至1949年之间的人口死亡率,多数专家估计大约为35%。-40%左右。⑤ 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整个民国时期的平均死亡率为25%。一35%。© 我们必须注意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人口死亡率,就是在 1949年以前平均死亡率为25%。一35%这样的基础上发展的。 1949年到1958年我国的户籍死亡率分析 下面表中列出的是我国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1949年到1966年期间我国的人口死亡率数据。其中1949年至1953年是估计数,1954年以后是户籍统计数据。 ①陈达著,廖宝昀译:《现代中国人口》,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转引自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 国人口六十年》,133页。 ®转引自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133页。 ®国民党内政部编:《卫生统计》(1938年9月),第114-118页。转引自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 六十年》,133页。 ®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133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51页。 ©侯杨方:《民国时期中国人口的死亡率》,《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5期 ==========第54页========== 表4.11949年一1966年我国的人口死亡率(单位:%) 年度 全国 城市 县 1949 20.00 13.48 20.70 1950 18.00 12.13 18.63 1951 17.00 11.99 18.42 1952 17.00 11.54 17.59 1953 14.00 9.43 14.49 1954 13.18 8.07 13.71 1955 12.28 9.30 12.60 1956 11.40 7.43 11.84 1957 10.80 8.47 11.07 1958 11.98 9.22 12.50 对于上述表格中的数据,人们必须慎重的加以对待。在本章第一节中我们已经指出:从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直到1949年,在长达近一百年的时间里,我国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真正意义下的户籍管理制度。直到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之后,我国农村地区才初步建立了简易的户口登记制度。①直到1954年,内务部颁发了《户口变动统计表》,全国统一实行户口统计年报制度。②所以我国直到1954年才开始有全国人口的户籍统计数据,而在这之前的1949年到1953年的人口死亡率数据,仅仅是估计值。由于占全国人口87%左右的广大乡村地区1953年以后仅仅是初步建立了简易的户口登记制度,所以对表4.1中1954年以后的我国人口死亡率数据,人们也必须慎重的加以对待。 下面我们从世界范围的角度,从死亡率的数值和下降速度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下表4.1中的数据。 由表4.1的数据,我国全国人口死亡率1949年为20%,1957年为10.80%,在八年的时间内,死亡率几乎下降了一半。 50年代上半期,全世界人口的死亡率大约为20.3%,其中发展中国家大约为25%。直到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全世界的死亡率才降到10.3%,其中发展中国家的死亡率大约11.0%。® @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14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924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140页。 ==========第55页========== 日本死亡率的下降速度在世界各国中是很快的。日本在1920年死亡率为 20.3%,1950年为10.9%0,从20%下降到10%花了30年时间。① 根据尹豪在《21世纪全球人口与发展》一文中提供的数据,1950一1955期间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死亡率为24.2%。②直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亚洲和中国相邻的几个主要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死亡率情况如下(单位%)®: 表4.2中国近邻几个发展中国家的情况 年度 巴基斯坦 印度 印度尼西亚伊朗 孟加拉国 1970 18.4 16.7 19.4 16.6 21 1980 15.2 12.6 13 10.4 17.5 由此可以知道,在1949年到1958年这一期间,同处亚洲的、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各方面情况都同中国类似的、作为中国近邻的几个主要的国家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当时是巴基斯坦的一部分)等国家的人口死亡率都在20%以上。从那以后,到了1970年,上述这些国家的死亡率还都在16%到21%之间;到了1980年,这些国家的死亡率最低的才降低到10.4%,高的还在15%以上。 姚齐源和宋晓丽在《三年困难时期异常死亡人数新探》中对一些亚洲和中东国家的死亡率变化过程进行了分析,下表是他们得到的数据。① 表4.3亚洲与中东若干国家死亡率下降的情况 从20%降至10%从20%起8年可以 从20%起10年可以降 国家 需要时间(年) 降至的死亡率(%) 至的死亡率(%) 印度 32.6 16.9 16.2 孟加拉国 20.7 15.3 14.3 印度尼西亚 22.3 15.6 14.6 伊 朗 23.5 15.8 14.9 韩 国 26.2 16.2 15.3 巴基斯坦 27 16.3 15.5 菲律宾 32.3 16.8 16.1 泰 国 35.8 17.1 16.5 0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140页。 ②尹豪在《21世纪全球人口与发展》,《人口学刊》2001年第1期。®姚齐源和宋晓丽:《三年困难时期异常死亡人数新探》 ⑧姚齐源和宋晓丽:《三年困难时期异常死亡人数新探》 ==========第56页========== 土耳其 28 16.4 15.6 埃及 29 16.5 15.8 平均 27.7 16.3 15.5 由以上数据,上述这些国家的死亡率从20%下降到10%,通常需要的时间都在20到35年之间,远远多于中国建国初期的8年时间;而从20%开始,8年以后的死亡率均在15.3%以上,也远远高于中国相应时段降至的10.8%。 由以上叙述可以知道,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相比,我国1954年到1957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的数值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远远低于亚洲和中东地区的几乎所有的国家;而我国在1949年到1957年期间死亡率的下降速度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远远高于亚洲和中东地区的几乎所有的国家。 这些情况说明,我国在1949年到1957年期间死亡率下降速度是过快的,而1953年到1957年期间的死亡率的数值也是偏低的。考虑到我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死亡率的下降速度应当有比其他国家更大的“惯性”,所以上述的这种“死亡率下降速度过快”和“死亡率的数值偏低”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我国这一期间这种死亡率下降速度异常过快和死亡率数值异常偏低的原因,正好可以用我们上一节中所说的我国同一期间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来解释。也就是说,由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1958年以前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建立和健全起来,造成了我国这一期间我国(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从而造成了1958年以前我国的出现了死亡率出现了异常偏低、死亡率下降速度出现了异常过快的情况。换句话讲,我国在1949年到1957年期间的实际死亡率没有表4.1中显示的那样低,即这一期间(主要是1953年到1958年期间)我国的人口死亡率应当向上做适当调整。 §3我国1953年到1958年期间人口死亡率的调整 在前两节中,我们分别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根本性变化和这一期间我国户籍死亡率过快的异常下降速度两个方面,说明了我国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这一期间的户籍死亡率是偏低了,应当向上 ==========第57页========== 调整。 在这一期间,我国进行了两次与死亡率有关的抽样调查。这两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说明了我们的上述判断是正确的。我们看一下这两次抽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 1953年在我国进行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同时,我国内务部通过抽样的方式,对全国3018万人进行了人口的动态调查。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 为37%,死亡率为17%,自然增长率为20%。0 1957年国家对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6市和2个县、171个乡镇 共5225万人口的地区进行了人口年龄和死亡人口年龄调查。调查地区市人口死亡率为8.59%,县人口死亡率为13.43%。② 这两次抽样调查的上述结果为研究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率的真实情况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 对于1957年的抽样调查(以及在这以后进行的几次抽样调查),路遇,翟振 武主编的《新中国人口六十年》是这样评价的:这几次“人口调查都不是概率抽样调查,且调查往往选择容易调查到的地方,如交通便利的地方。而那些偏僻的地方又恰恰是死亡率高的地区,”所以“肯定低估了农村人口死亡率。”⑧这就说明上述1957年的那次抽样调查所获得的死亡率数据应当是偏低的。这一事实同 样也适用于上述内务部在1953年所进行的那次抽样调查。 由上述内务部所进行的抽样调查可以认为1953年我国的人口死亡率为17%,并且这一数据应当是偏低的。 按照上述的1957年进行的抽样调查所获得的“市人口死亡率为8.59%,县人口死亡率为13.43%”这一数据,我们可以认为这一年我国市镇人口死亡率为 8.59%,乡村人口的死亡率为13.43%(乡村人口死亡率应稍高于县人口死亡率, 市镇人口死亡率应稍高于市人口死亡率)。我国1956年年底全国乡村人口为 53,643万人,市镇人口为9,185万人,1957年年底全国农村人口为54,704万, ①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53页。 @王维志,中国人口寿命问题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87年第一期,37页;杨子胥主编:《中国历代人 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615页。®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149页。 ==========第58页========== 市镇人口为9,949万人。①这样通过计算我们可以估计出这一年全国死亡人数为810万人,死亡率为12.71%。由于前面已经叙述过的理由,这一数字应当是偏低的。 这样我们可以估计出我国1953年的实际人口死亡率为17%,1957年的实际人口死亡率为12.71%,并且这两个估计值应当都是偏低的。 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1953年的死亡率为14%,1957年的死亡率为10.80%。这表明在这一期间我国确实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这与我们在本章§1和§2中从两个方面分析所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 我国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存在着一定的死亡漏报现象,这一点为许多人口学工作者所认可。但是对这一期间我国的死亡率到底是多少,学术界有着十分不同的看法。以1957年为例,我国正式公布的1957年的户籍死亡率数值为10.8,而几位人口学家公布的数字估计值如下: 科尔的估计值为19.0%;班尼斯特(班久蒂)的估计值为18.12%;卡洛的估计值为13.24%;②我国蒋正华先生一个人就公布了三个差异巨大的估计值: 20.53%0,16.55%0,13.01%。® 对于上述几位人口学家公布的这一期间我国人口死亡率估计值的可信性此处我们不做评论,但是由此可知:对于我国这一期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的死亡漏报现象,这一点是为许多人口学工作者所认可的。 在前面我们已经估计出我国1953年的实际人口死亡率为17%,1957年的实际人口死亡率为12.71%,并且这两个估计值应当都是偏低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1953年的人口死亡率为14%,1957年的人口死亡率为10.8%。由此我们 可以估计出我国1953年的死亡漏报率为17.65%,1957年的死亡漏报率为 ①《中国统计年鉴1983》,103页 ②转引自杨继绳《墓碑》,984页。 ®蒋正华,李南:《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中国人口年鉴(1987)》(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室编),经济管理出版社,1988年,94一106页;蒋正华:《中国人口动态参数的识别》,《中国人口科学》1987年第1期;蒋正华,李南:《中国人口动态参数的校正》,《西安交通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615一621页(这一部分是由蒋正华先生写的)。 ==========第59页========== 15.03%,并且这两个估计值都应当是偏低的。 我们这里得到的死亡漏报率,是指这一时期全国平均的死亡漏报率,就各个地区而言,死亡漏报率是不一样的。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地区,死亡漏报率低一些,而对当时一些偏远的、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而言,例如四川、贵州、安徽、甘肃等省的一些地区,死亡漏报率就要高一些。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对我国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进行调整。 我们假定1953年到1957年期间的死亡漏报率是线性递减的(这与我国这一期间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的过程相符)。由于1958年1月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的真正落实是在1960年前后),我们可以认为1958年的死亡漏报率应有所下降,假定其为1957年的一半。这样可以得到这一期间的死亡漏报率如下表第四列所述。根据死亡漏报率我们调整1954年、1955年、1956年和1958年的死亡率如下表第五列所述(1953年和1957年的调整死亡率已经按抽样调查结果调整如前所述)。 表4.41953年 1958年死亡率的调整 年底人口总数 公布死亡死亡漏报 调整后的死亡 漏报死亡人数 年度 (万人) 率(%) 率(%) 率(%) (万人) 1952 57482 1953 58796 14.00 17.65 17.00 87(半年) 1954 60266 13.18 16.99 15.88 161 1955 61465 12.28 16.34 14.68 146 1956 62828 11.40 15.68 13.52 132 1957 64653 10.80 15.03 12.71 122 1958 65994 11.98 7.51 12.95 64 合计 712 在做了如上调整以后,我国这一时期调整以后的死亡率变化,与全世界范围内同一时期的死亡率变化相比较,就显得比较合理了。就调整以后的死亡率而言,我国这一期间死亡率的下降速度在全世界范围内,依然是最快的。 根据调整以后的死亡率,我们可以计算出从1953年(6月30日)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到1958年年底这一期间我国每年死亡漏报的人数,见表4.4最 ==========第60页========== 后一列(1953年按半年计算)。由此可以估计出这一期间我国死亡漏报的总人数大约为712万人。 前面我们己经说过,这一期间我国的死亡漏报率和调整以后的死亡率估计值都是偏低的,所以上述“这一期间我国死亡漏报的总人数大约为712万人”的数字应当是一个保守的估计,实际漏报总人数应当高于712万人。 §4我国1959年至1964年的人口死亡率调整 在调整了1953年到1958年的人口死亡率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对1959年到1964年,特别是1959年到1961年的人口死亡率进行调整了。 长期以来,1959年到1961年期间我国的人口真实死亡情况一直困惑着人们,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科学的解决,以至于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的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造成这种情况最重要的原因,就是1983年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科学的解释。一些人把1983年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我国人口大幅度异常减少(即由人口异常变化数造成的减少)的情况解释为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造成的。 我们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已经明确指出: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只是表面上的,它们完全可以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的方法加以合理的解释。这样就搞清了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我国人口大幅度异常减少的真正原因,明确了这一原因与人口死亡无关。 在这一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以后,解开上述重大历史公案的最大学术障碍就己经被排除,恢复历史的真相在学术上就是一件可能的事情了。 为此我们需要调整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我们先对调整的原则做一个简要说明, 我国这一期间的人口数据是用户籍统计的方法获得的。人们容易知道,如果 社会上每一个死亡的人口都能够在死亡当年如实的进行死亡登记,并且没有虚报死亡的现象,则户籍死亡人数就等于实际死亡人数。虚报死亡的情况在实践中有 ==========第61页========== 可能发生(例如对没有死亡的失踪人口宣告死亡),但就一般情况而言,虚报死亡的情况发生的很少,我们可以不考虑。因此,影响户籍人口死亡数据准确性的基本因素就是死亡漏报现象及其补报。显然(在不考虑虚报死亡的情况下): 某一年实际死亡人数=当年户籍死亡人数十 当年漏报死亡登记人数一当年补报死亡登记人数 当年漏报死亡登记人数是指在当年已经死亡但没有在当年进行户籍死亡登记的人数,当年补报死亡登记人数是指在这一年以前已经死亡,没有及时进行户籍死亡登记而在这一年以死亡注销了户籍的人数。这一公式为研究1953年到1964年期间我国真实的人口死亡情况提供了基本思路。 我们在本章第一节中己经指出,我国在1960年前后《户口登记条例》在全国得到落实,这就要按照这一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的人口全部进行户籍登记、统计。由于我国1953年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摸清了我国人口状况。在农村每个乡、镇人民委员会都有普查时建立起来的本地居民的登记册。以这个登记册作为依据,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死亡漏报是 很容易被清理清楚的。这些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就要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 过程中被注销。 我们上一节已经指出,从1953年(6月30日)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到1958年年底这一期间我国死亡漏报的总人数,据保守的估计大约为712万人。这712万人在在1960年前后全国范围内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是很容易被清理清楚的,从而这些漏报死亡的人的户籍就要在这一过程中被注销。 1960年前后也会有死亡漏报情况。但是由于户籍登记条例的落实,这一年死亡漏报人数应当大幅度少于1959年以前。同时由于1962年以后,我国人口死亡率降低到历史最低水平,而且呈逐年降低的态势(1964年的死亡率有一个暂时的增高,下面我们将要讨论),这没有为1961年以前漏报死亡人口的补报死亡登记留出多少空间。这就表明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以后死亡漏报的人数不会很多(这一点我们下面还要讨论),并且1958年以前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也都在1960年前后被注销了。 ==========第62页========== 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户籍死亡率计算,1959年、1960年和1961年三年的户籍死亡人数分别为972万、1696万和940万(见第二章表2.1),共计3608万人。这是指这三年因死亡在这一期间被注销户籍的总人数。这一人数扣除以上的712万(这些人是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已经死亡,但当时没有注销户籍,而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因落实《户口登记条例》而被注销户籍),则1959年到1960年期间实际死亡人数为2896万,平均每年965万人。这样,这三年的平均死亡率为14.53%。 下面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一下1960年前后的户籍死亡率。1959年、1960年、1961年和1962年这几年的户籍死亡率分别为14.59%、25.43%、14.24%和10.02%,其中1960年的户籍死亡率特别突出。我们看一下这几年我国的自然灾害情况: 先看受灾面面积。 表4.51959年到1962年农作物受灾面面积(万亩)① 年份 合计 旱灾 水灾 风雹 霜冻 其它 1959 65571 50710 7219 2896 4746 1960 98182 57187 15232 5884 2072 17807 1961 92623 56770 13307 6667 3602 12277 1962 57186 32169 14625 3816 4114 2012 在看成灾面积。 表4.51959年到1962年农作物成灾面面积(万亩)® 年份 合计 旱灾 水灾 风雹 霜冻 其它 1959 20215 16760 2726 729 1960 37466 24265 7462 1928 840 1961 43251 27981 8092 2829 1214 2971 1962 25455 13177 8862 1601 1815 3135 由以上两表可以看出1960年和1961年两年自然灾害情况差不多,就成灾面积而言,1961年更严重一些。 ①《中国灾情报告》,279页®《中国灾情报告》,280页 ==========第63页========== 再看下表。 表4.61959年到1962年春荒人数与营养性疾病人数(万人)① 年份 春荒人口 营养性疾病人数 1959 9766 302 1960 12977 474 1961 21813 3039 1962 18754 627 从表4,6可以看出,就春荒人数而言,1961年和1962年的春荒人数均远远高于1960年(1961年是1960年的1.68倍);就营养性疾病而言,1961年的营养性疾病人数远远高于1960年(是1960年的6.41倍),1962年的营养性疾病人数也高于1960年。 从以上情沉来看,按照正常逻辑,1961年的死亡率应当高于1960年,至少不应有很大差别。但是统计数据中1960年的户籍死亡率却远远高于1961年。这是明显不合理的。这就说明1960年户籍死亡率特别高,应当有其另外的原因。据此我们认为:1958年以前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在1960年的户籍整顿中被注销 就是其最主要原因。 这样,我们维持1959年和1961年的死亡人数和户籍死亡率不变,而只调整1960年的死亡人数和死亡率。 年份 死亡率(%) 死亡人数(万人) 1959 14.59 972 1960 14.75 984 1961 14.24 940 由此可以知道,就死亡率而言,我国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平均死亡率基本相当于1955年的水平;就死亡人数而言,我国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平均死亡人数基本相当于1953年和1954年的水平。 如果以1953年到1958年的平均死亡人数(887万人)为基准,则1959年到1961年的过量死亡人数为230万人左右。 有比较才有鉴别,让我们做几个比较。 ①《中国灾情报告》,280页 ==========第64页========== 与民国时期比较:在我国整个民国时期的平均死亡率为25一35%,在中社会学家陈达教授估计我国1934年人口死亡率为33%。由表12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远远低于民国时期的最低水平。 与同期发展中国家比较:1950一1955期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死亡率平均为24.2%左右。由表12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远远低于同期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与二十一世纪的俄罗斯比较:2002年到2005年期间俄罗斯的人口死亡率为16%。一16.4%。由表12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低于俄罗斯在2002年一2005年的死亡率。 在表12所显示的死亡率下,是不可能出现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于1964年,1964年户籍死亡率高于1962年和1963年,许多人认为这是1964年人口普查的原因造成的,那么1960进行的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工作对1960年户籍死亡率特别高,也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附录1回归方法 在这里,我们利用另一种方法一一数理统计学中的回归方法对1953年到1964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进行调整。 表1中列出的是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年鉴中公布的1949年到1982年期间每年的人口死亡率数据。 表11949一1980年我国的户籍人口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1949 20.00 1961 14.24 1973 7.04 1950 18.00 1962 10.02 1974 7.34 1951 17.80 1963 10.04 1975 7.32 1952 17.00 1964 11.50 1976 7.25 1953 14.00 1965 9.50 1977 6.87 1954 13.18 1966 8.83 1978 6.25 1955 12.28 1967 8.43 1979 6.21 1956 11.40 1968 8.21 1980 6.34 ==========第65页========== 1957 10.80 1969 8.03 1981 6.36 1958 11.98 1970 7.60 1982 6.60 1959 14.59 1971 7.32 1960 25.43 1972 7.61 对于出生率和死亡率问题,人们一般采取利用指数曲线进行回归。我们利用表1中的数据,使用Exc12003软件,可以得到如下的回归曲线。回归曲线公式见图中。 30.00 y=18.24e0.0346x 25.00 R2=0.8065 20.00 系列1 15.00 一指数(系列1) 10.00 ◆之◆ 5.00 0.00 0 10 15 20 25 30 35 40 对上图中的户籍死亡率曲线和回归死亡率曲线之间的差别,我们可以做出如 下解释: 1.1949年到1952年期间: 这一期间的户籍死亡率是估计值,并不是实际统计数据(这一期间没有实际统计数据)。在1949年以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死亡率一直在25%到35%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最初几年,人口死亡率出现偏高的态势,是自然的事情。这就造成了这一期间(估计)户籍死亡率高于回归死亡率。在这一期间,(估计)户籍死亡率较为符合实际情况。 2.1953年到1958年期间: 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由于比较严重的死亡漏报的影响,造成了这一期间户籍死亡率较大幅度的低于回归死亡率。在这一期间,回归死亡率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3.1959年到1961年期间 ==========第66页========== 1959年到1961年期间回归死亡率明显低于户籍死亡率,这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第一方面,我国1958年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的落实是在1959年到1961年,这相当于一次严格的户籍整顿。在这次户籍整顿中,1953年到1958年期间漏报死亡登记的人口在这一期间补报死亡登记,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这是造成这一期间户籍死亡率明显偏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方面,在这一期间我国遇到重大的经济困难,同时遭遇到空前严重的自然灾害,在我国极少数地区确实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非正常死亡现象。这些都不可避免的造成人口死亡率升高。 以上两方面的原因恰好在这一期间重合在一起,使得这一期间户籍死亡率出现了异常的增大。在这一期间,实际死亡率应当在回归死亡率和户籍死亡率之间。 4.1962年以后: 1962年以后,我国的人口死亡率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水平,并且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变化态势。回归死亡率与户籍死亡率之间的差别不大,它们都可以反映这一期间我国实际死亡率的真实情况。 根据上图中的回归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1953年到1965年期间的回归死亡率如下: 年度 户籍死亡率 回归死亡率 1953 14.00 15.43 1954 13.18 14.90 1955 12.28 14.40 1956 11.40 13.91 1957 10.80 13.43 1958 11.98 12.98 1959 14.59 12.53 1960 25.43 12.11 1961 14.24 11.70 1962 10.02 11.30 1963 10.04 10.91 1964 11.50 10.54 1965 9.50 10.18 ==========第67页========== 根据前面已经叙述的理由,我们可以认为上表中1953年到1958年、1962年到 1965年的回归死亡率比较接近于当时的实际死亡率。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死亡率还需要进一步调整。 1953 814 897 1954 785 887 1955 747 876 1956 708 864 1957 688 856 1958 783 848 1959 972 1960 1696 1961 940 1962 667 752 1963 685 745 1964 803 736 10289 7461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1959年到1961年三年的总死亡人数为2828万人。由此可以得到这三年的平均死亡率为14.19% 附录2与1982年一一1985年的比较 1982年一1985年的死亡漏报情况0 户籍登记死亡率 抽样调查死亡率 漏报死亡人数 漏报率 (%) (%) (万人) (%) 1982 6.11 6.36 25 3.93 1983 6.09 6.6 52 8.42 1984 5.93 6.86 96 13.56 1985 5.93 6.69 79 12.86 合计 252 1982年以后,我国每年都进行的0.5%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置信概率和置信间都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可靠性是较高的,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编印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88)》中的资料,可以把有关数字对比如表16-12: ①《中国人口总论》620页。 ==========第68页========== 从表16-12中看出,1982年户口登记数字与抽样调查数字的差额是逐步提高 的,出生人口的漏报率从1982年的12.14%上升到1985年的23.48%,即由近1/8上升到近1/4;死亡人口的漏报率从1982年的3.93%上升到1984、1985年的 13.56%和12.86%,即由近1/25上升到1/8。因此,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中 国统计年鉴》中,从1982年以后,每年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都是以抽样调查数 字为准的。 在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己经建立后的1983年到1985年,尚且出现了高达13%左右的死亡漏报率,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出现就是很容易理解的。 ==========第69页========== 第五章 我国20世纪50一70年代人口数据的 调整与变化特点 §1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调整的基本思路 1983年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公布以后,由于这一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长期以来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人们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一部分人认为我国1960年前后出现了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采取了大幅度向上调整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率的办法。这一种态度在本质上完全否定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一部分人指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系统的“伪造”。 按照我们的前面的研究结果,我们认为1983年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汇总全国户籍登记得到的数据,这一数据没有经过人为的修改和伪造。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一数据中的所有人口数字都是户籍统计数据,符合统计户籍统计数据所特有的规律和特点。这一数据中所出现的所有的矛盾都只是表面上的,都可以用我们第二章和第三章已经叙述过的方法加以合理的解释。我们的任务只是如实的把这些数据看成户籍登记取得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根据户籍统计数据的规律和我国在这一历史时期户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这一数据做出科学的调整,从而能够反映出我国这一时期我国实际人口的真实情况。 户籍统计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方法取得的,户籍登记中与人口数量有关的登记是: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出登记和迁入登记。如果我国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做到以下几点,则户籍统计数据等于实际人口数据: 1.每一个人在出生的当年如实的进行出生登记; 2.每一个人在死亡的当年如实的进行死亡登记: ==========第70页========== 3.一个人在迁移的当年如实的进行迁移登记,并且迁出登记和迁入登记都 是在同一年完成的。 因此造成户籍统计数据不等于实际人口数据的根本原因是出生漏报、死亡漏报、迁移漏报和迁移重报(含虚报)。① 当着户籍统计数据与实际人口数据出现数额较大的差异时,我们应当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并且从出生漏报、死亡漏报、迁移漏报和迁移重报(含虚报)这 几方面对户籍统计数据进行调整。 在第二章中我们已经指出,由于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数据不等于实际人口数据的情况,可以通过人口异常变化数反映出来。这样就给出了调整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的基本思路如下 第一步,从户籍统计数据中消除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 第二步和第三步,在消除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之后,进一步消除死亡漏报 和出生漏报的影响。 由于第一步中己经消除了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消除 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的影响,就成为两个互相独立的过程,从而变得可以做到了。 我们在第二章§2中己经指出如下的基本事实:在从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一方面我国的总户籍出生人数为63,801万人,总户籍死亡人数为21,002万人,于是这一期间我国人口户籍自然增长数(由出生和死亡原因产生的增长数)为42,799万人;另一方面,我国1954年年初人口总数为58,796万人,1982年年底人口总数为101,541万人,由此可以知道,在整个这 一期间,我国人口总数增加了42,745万人。 由于1953年和1982年进行了全国第一次和第三次人口普查,这两次人口普查的质量是可以信赖的,所以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内我国人口总数增加了42,745万人这一数字是可以信赖的。这一数字与上面计算出来的我国同一期间42,799万的人口户籍自然增长数是高度吻合在一起的(它们的 ①除了这里所说的原因外,还有出生虚报(人口没有出生虚报出生登记)和死亡虚报(人口没有死亡虚报 死亡登记),但正像第二章我们己经指出的那样,实践中这两种情况出现很少,可以忽略不计。 ==========第71页========== 差额只有54万)。这一基本事实表明,对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我国的人口状况来说,人口平衡公式成立!这是隐藏在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一个重大秘密。这一重大基本事实表明,在从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尽管其中许多年份中的人口数据出现了重大矛盾(这一矛盾是通过人口平衡公式不成立表现出来的),但是如果把这一时期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由于人口平衡公式是成立的,这一重大矛盾消失了。 这就表明:我国在整个这一时期内人口自然增长42799万这一数字也是可以信赖的,从而在同一时期内的总户籍出生人数63,801万人和总户籍死亡人数21,002万人都是可以信赖的。有了这两个数字,就为调整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提供了保证。 以上情况说明,在从1954年年初到1982年年底的整个这一期间,尽管我国每年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由于迁移原因、死亡漏报原因和出生漏报原因,造成了 统计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和与实际人口数据严重不符的现象,但是绝大多数的在这 一期间死亡漏报的人口在这一期间最终都补报了死亡登记,出生漏报的人口在这 一期间都最终补报了出生登记,迁移重报(虚报)的人口在这一期间最终都注销了户籍,迁移漏报的人口在这一期间最终都补报了户籍。 这就是我国在整个这一期间内人口平衡公式成立的根本原因,这与我国在这 一期间内户籍管理制度严格建立起来的历史事实也是相符的。 §2我国20世纪50一70年代人口数据的第一步调整 按照上一节中的叙述的调整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的基本思路,我们需要做的第一步是:从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消除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由于这一时期的人口异常变动是由于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与人口的出生与死亡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做出第一步的调整。 由于1953年进行了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所以我们以1953年年底人口总数为基准,按照表2.1计算出来的每年的出生人数和死亡人数,利用公式“某年岁 ==========第72页========== 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十当年出生人数一当年死亡人数”向后逐年调整每年岁末人口数,直到1964年为止。这样得到1953年到1964年期间每年调整后的岁末人口数如表6.1所示。 表6.1第一次调整后的1953年-一1964年每年岁末人口数(万人) 年份 户籍岁末人口数 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调整后的岁末人口数 1953 58796 58796 1954 60266 2260 785 60271 1955 61465 1984 747 61508 1956 62828 1982 708 62782 1957 64653 2169 688 64263 1958 65994 1909 783 65389 1959 67207 1650 972 66067 1960 66207 1392 1696 65763 1961 65859 1190 940 66013 1962 67295 2464 667 67810 1963 69172 2959 685 70084 1964 70499 2733 803 72014 由于1982年进行了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所以我们以1982年年底人口总数为基准,按照表2.1计算出来的每年的出生人数和死亡人数,利用公式“某年岁末人口数=后一年岁末人口数一后一年出生人数十后一年死亡人数”向前逐年调整每年岁末人口数,这样得到1964年到1982年期间每年岁末人口数如表6.2所示。 表6.2第一次调整后的1953年一一1964年每年岁末人口数(万人) 年份 户籍岁末人口数 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调整后的岁末人口数 1964 70499 2733 803 71960 1965 72538 2709 679 73990 1966 74542 2578 649 75919 1967 76368 2562 636 77845 1968 78534 2756 636 79965 1969 80671 2715 639 82041 1970 82992 2736 622 84155 1971 85229 2578 616 86117 1972 87177 2566 656 88027 1973 89211 2463 621 89869 1974 90859 2235 661 91443 ==========第73页========== 1975 92420 2109 671 92881 1976 93717 1853 675 94059 1977 94974 1786 648 95197 1978 96259 1745 598 96344 1979 97542 1727 602 97469 1980 98705 1787 622 98634 1981 100072 2078 632 100080 1982 101541 2126 665 101541 按照以上两种方法得到的调整以后的1964年岁末人口数分别为72014万和71960万,这两个数字之差仅为54万。下面我们把两个数的中间值71987万作为1968年岁末人口数的调整值。 这样我们得到了1953年到1982年期间调整以后的每年岁末人口数。 上述表6.1和表6.2中给出的每年岁末人口数消除了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由于消除了这一影响,表6.1和表6.2中的数据更能反映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化的真实情况。这样我们就完成了调整的第一步。 §3我国1953年一一1964年人口数据的第二步调整 由于在上一节第一步中我们已经消除了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消除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的影响,就成为两个互相独立的过程了。 在第四章我们已经对我国1953年到1964年期间的人口死亡漏报情况作了仔 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对这一期间我国的人口数据做第二步调整,以消除死亡漏报的影响。 我们认为1965年到1982年期间的每年年底调整后的人口数,以及这一期间 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基本上可以真实的反应这一期间我国真实的人口状况,可以不再继续调整。 有了这些可以相信的数字之后,剩下的任务,就是调整1954年到1964年期间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了。 ==========第74页========== 户籍岁末 第一次调整后死亡漏报 年份 死亡漏报 第二次调整后 人口数 岁末人口数 人数 累计人数 岁末人口数 1953 58,796 58,796 87 87 58,709 1954 60,266 60,272 161 248 60,024 1955 61,465 61,509 146 394 61,115 1956 62,828 62,783 132 526 62,257 1957 64,653 64,263 122 648 63,615 1958 65,994 65,389 64 712 64,677 1959 67,207 66,068 0 712 65,356 1960 66,207 65,763 -712 0 65,763 1961 65,859 66,013 0 0 66,013 1962 67,295 67,810 50 50 67,760 1963 69,172 70,084 50 100 69,884 1964 70,499 72,014(71987) -100 0 72,014(71987) §4我国1953年到1959年人口变化特点 在上一节工作的基础上,这一节我们对1953年到1959年期间我国人口变化的状况和特点做一个论述。 1953年6月30日,我国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这次普查的质量是高的, 基本查清了我国当时的人口状况。 在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到1959年这一期间内,我国人口变化出现了以下两方面的重要特点: 第一,由于我国全国范围内(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严格的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尚没有真正建立健全起来起来,我国(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死亡漏报率在15%至18%左右(这是保守的估计),由此造成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到1958年这一期间内大约有712万人(这是保守的估计)漏报死亡登记,即这些人虽然已经死亡,但没有在这一期间进行死亡登记注销户籍。这些人口绝大多数在农村地区。 第二,在1956年到1959年期间,由于我国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大跃进 运动的出现,使得大批农民从农村迁移到市镇。在这一过程中至少有3000万以 ==========第75页========== 上的农村人口迁移到城镇,由此造成农村地区人口减少3000万以上;并且在这 一过程中产生重报虚报户籍人数1140万人,即这些人在原籍没有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情况下,在城镇办理了户籍登记手续。 由于以上两方面原因造成1959年年底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虚假增加1852万人。这就是说,1959年年底我国实际人口总数并不是户籍统计数据中的67,207万人,而只有65,356万人(有误差1)。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造成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际人口减少3700万左右。(计算一下百分比) 由于一些人在讨论1960年前后非正常死亡问题时,经常以1957年、1958 年和1959年岁末人口数作为依据。所以这里我们把这三年的户籍岁末人口数和我们调整后的岁末人口数再进一步说明如下。 1957年户籍岁末人口数为64,653万。在这一数字中即包含了这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390万(这一数字见表第二章2.2,它是1954年到1957年期间因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迁移重报虚报人口的总数),也包含了这一年的死亡漏报累计人数648万(这一数字见上一节表,它是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后到1957年期间死亡漏报的总人数)。这样由于户籍迁原因和死亡漏报原因造成1957年户籍岁末人口数虚假增加1038万。所以要得到1957年的实际人口数,应当从户籍人口数64,653万中减掉1038万,即为63615万。 和1957年的情况类似的,1958年户籍岁末人口数为65994万,在这一数字中即包含了这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605万,也包含了这一年的死亡漏报累计人数712万。这样由于户籍迁原因和死亡漏报原因造成1958年户籍岁末人口数虚假增加1317万。所以要得到1958年的实际人口数,应当从户籍人口数65994万中减掉1317万,即为64677万。 我们再来看以下1959年的情况。1958年户籍岁末人口数为67207万。在这 一数字中即包含了这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1140万,也包含了这一年的死 亡漏报累计人数712万。这样由于户籍迁原因和死亡漏报原因造成1958年户籍 岁末人口数虚假增加1852万。所以要得到1958年的实际人口数,应当从户籍人口数67207万中减掉1852万,即为65355万。 ==========第76页========== 这样我们知道,在1959年的户籍岁末人口数中,隐藏着一个重大的秘密,这就是:我国1959年年底的实际人口总数,并没有户籍统计数据所说的67207万人那样多,由于户籍迁移中的重报虚报户籍和1959年以前的死亡漏报原因,造成1959年年底户籍人口总数虚假增加了高达1852万人,这一人数相当于1959年人口总数的2.8%。 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在1956年到1959年期间,至少有30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迁移到城镇,再加上农村地区存在着大约700万的死亡漏报人口,这就使得这一期间农村人口减少3700万左右(不考虑自然增长)占当时农村人口的6.7%左右。 了解到以上情况,对研究我国1960年前后的非正常死亡问题,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简要叙述一下“饿死三千万”的数字是怎样来的。 我国1959年的户籍统计岁末人口数为67207万人,根据我们(二)中的前两个基本结论,这一数字中包含着712万漏报死亡登记的人口,还包含着1140万在迁移中重报虚报户籍的人口。这就表明,我国1959年岁末的实际人口总数,没有户籍统计数据所说的67207万人那样多,而应当减少1852万人,即应当调整为65,355万。 我国1959年的户籍统计岁末人口数为67207万人,根据我们(二)中的前 两个基本结论,这一数字中包含着712万漏报死亡登记的人口,还包含着1140万在迁移中重报虚报户籍的人口。这就表明,我国1959年岁末的实际人口总数,没有户籍统计数据所说的67207万人那样多,而应当减少1852万人,即应当调整为65,355万。 我国1964年户籍统计岁末人口为70499万,根据我们(二)中的第三个基本结论,这一数字没有包含在1960年到1964年市镇人口大精简运动的人口迁移中漏报户籍的1515万人。这就表明,我国1964年岁末实际人口数比户籍统计数据中的70499万要多出1515万,即应当调整为72014万。 ==========第77页========== 按照户籍统计人口,我国人口1964年年底只比1959年年底净增3292万;但是实际人口数按照调整后的数字,1964年年底就要比1959年年底净增6659万,这两个数字之差3367万。这个3367万的差,成为“饿死三千万”谣言的主要依据。 §51960年户籍人口异常减少1000万的分析 在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上,1960年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这一年我国户籍人口净减1000万人。 按照本文第一章指出的原则,1960年我国户籍人口净减的1000万人,是由 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由户籍迁移登记中的漏报、重报(虚报)行为(及其对这些行为的纠正)产生的,这一部分数字通过人口异常变化数体现出来。按照表2,这一部分人数为695万人。另一部分是由户籍出生和死亡登记产生的,这一 部分人数为305万人。 我们在研究我国1960年户籍人口净减1000万的真正原因时,必须把这一数字分解成以上两部分,才能得到接近于历史真相的结论。下面我们分别讨论一下 这两部分。 关于人口异常变化数一695万人产生的原因 从人口统计和户籍管理的角度讲,1960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第一,1960初我国开始了新大跃进,又有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市镇;第二,由于经济遇到重大困难,1960年9月起,精简职工和市镇人口的工作开始启动,人口又开始从市镇大批迁移到农村;第三,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真正落实是在1960年前后。 由于以上三个原因,这一年我国户籍迁移和人口变动出现了非常复杂的局面。给出这个问题的详细研究,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这里我们只能给出一个轮廓性的叙述。 我们知道,在1956年一1959年期间,在市镇和农村之间的户籍迁移中产生 ==========第78页========== 了大量重报(虚报)户籍人口,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落实,这些人中许多人的双重户籍或虚假户籍在1960年被注销。这个人数是695万的 一部分。 由于我国经济遇到困难,从1960年9月起,开始动员大批劳动力下乡,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精简下放部分机构和职工,精简市镇人口,这一过程涉及的人口的数量级为千万人。这些人中有许多人的户籍迁出市镇,但是没有在当年办理农村户籍迁入手续(我们特别注意到,上述下放和精简工作是在9月份之后开始的,这些人被确定下放和精简,并办理市镇户口迁出手续后,时间已经接近年底,所以他们在当年没有(或者没有来得及)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是很自然地事情,参见本文§3中的例1及其说明)。这也造成了1960年户籍人口的大量异常减少,这些人的数目也是695万的一部分。 以上原因(当然还有其它与户籍迁移有关的原因)造成了我国1960年户籍人口异常减少695万人,这一减少显然与人口死亡无关。 关于1960年死亡率调整的影响 我们已经对1960年的人口死亡率进行了调整,由于这一调整,1960年的死亡人数至少应该减少712万。如果考虑到这一因素,那么我国1960年实际人口数比1959年至少要增加407万。 关于1960年出生漏报问题的影响 我们还必须考虑出生漏报的影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6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计算,1960年我国户籍出生人数为1392万人。但是按照我国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1960年出生并且2000年仍然生存在国内的人数为1468万。这表明1960年有严重的出生漏报现象。 按照2000年的数据,2000年仍然生存在国内的出生于1960年的人数是1468万人,出生于1959年的人数为1306万人,这两个数字之差为162万。由此可以合理的推出1960年实际出生人数比1959年应该多162万。 按照[1]中的数据,1959年出生人数为1650万人,如按照1960年实际出生人数比1959年多162万调整1960年的出生人数,则1960年出生人数应当为1812 ==========第79页========== 万,与户籍出生人数1392万比较,漏报人数为420万。如果考虑到这一影响, 那么我国1960年人口数比1959年增加了800万! 在1956年到1964年这一很短的期间我国出现了史无前例的由农村到市镇,再由市镇到农村的两次人口大迁移,正是这两次人口大迁移中的户籍重报、虚报和漏报现象造成了这一时期我国户籍人口的急剧异常变动。1960年正是这两次人口大迁移的交汇点。 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以国家主席令形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一条例标志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这 一法律的落实是需要时间的,正是在1960年前后,这一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得到了落实(尽管这种落实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处)。 从人口统计和户籍管理的角度讲,以上这两个重大事件毫无疑问会对这一时期,特别是1960年我国的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但是这两个重大的事件,在几乎所有的关于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中,都被忽视了。这就决定了这些研究没有、也不可能反应这一时期我国人口的真实情况。 1983年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公布以后,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一 部分人指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系统的“伪造”。另一部分人为了解释这一 时期我国人口的异常减少,采取了大幅度向上调整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率的办 法。这一种态度在本质上也完全否定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 按照本文的观点,我们认为1983年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汇总全国户籍登记得到的数据,没有经过人为的修改和伪造。数据中的所有人口数字都是户籍数字,所出现的所有的矛盾都只是表面上的,都可以用本文的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加以合理的解释。 我们没有必要怀疑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伪造的,更没有必要对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率做大幅度的向上调整。我们的任务只是如实的把这些数据看成户籍登记取得的“户籍人口数据”,利用这些数据和异常户籍人口理论,并结合人 ==========第80页========== 口统计学中的其它工具,得到我国这一时期人口的实际数据,并给出我国这一时 期人口变动的真实情况。 §6我国1960年到1964年人口变化特点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是全国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代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这一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落实是在1960年前后。户籍管理制度方面的这一重大事件,对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人口统计数据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1960年到1964年这一期间内,我国人口变化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重要特点: 第一,在1953年7月到1959年年底漏报死亡登记的大约712万人,在1960年前后的户籍整顿中被注销了户籍; 第二,在1956年到1959年年底期间重报虚报的1140万人,在1960年到1964年期间(主要是在1960年和1964年两次户籍整顿中)被注销了户籍,其中695万人在1960年注销户籍。 第三,在1960年下半年到1964年期间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精简市镇人口运动,在这一运动中产生漏报户籍人口1515万人,即这些人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没有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成为没有户籍的人。 第四,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我国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一定数量的人口非正常死亡现象。在这三年我国实际死亡人口总数约为2896万,平均每年965万。基本相当于我国1953年一1955年的水平。如果以1953年到1958年的平均死亡人数(887万人)为基准,则1959年到1961年的过量死亡人数为230万人左右。 第四,我国1960年和1961年年出现了出生率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同时1960年也出现了较严重的出生漏报现象, 由于以上第一、第二和第三这三方面的原因,造成我国这一期间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减少3366万人。在考虑到以上三方面的因素之后,1964年的全国实际人 ==========第81页========== 口总数不是户籍统计数据的70,499万,而是72014万。 列一个表格,说明1960年一一1964年的情况 简要说明一下1965年以后的情况 1959年底我国户籍统计人口为67,207万,调整以后的人口为65,357万。1964年年底户籍统计人口为70499万,调整以后的人口数为72014万 按照户籍统计人口,1964年年底只比1959年年底净增3292万,但按照调整后的数字,1964年年底就要比1959年年底净增6657万,这两个数字之差3365万。 这是这个3365万的差,成为饿死三千万谣言的主要依据。 下面是1953年 1982年期间我国人口调整后数据 户籍岁末 调整岁末 年份调整死亡 调整死亡 调整出生 人口数 人口数 人数 率 出生人数 率 1953 58796 58709 988 1954 60266 60024 945 15.92 2260 38.07 1955 61465 61115 894 14.76 1984 32.76 1956 62828 62257 840 13.62 1982 32.13 1957 64653 63615 810 12.87 2169 34.46 1958 65994 64677 846 13.19 1909 29.76 1959 67207 65356 972 14.95 1650 25.38 1960 66207 65763 984 15.01 1392 21.23 1961 65859 66013 940 14.27 1190 18.06 1962 67295 67760 717 10.72 2464 36.84 1963 69172 69884 735 10.68 2959 42.99 1964 70499 72014 703 9.91 2733 38.52 1965 72538 73990 679 9.30 2709 37.11 1966 74542 75919 649 8.66 2578 34.39 1967 76368 77845 636 8.27 2562 33.32 1968 78534 79965 636 8.06 2756 34.93 1969 80671 82041 639 7.89 2715 33.52 1970 82992 84155 622 7.49 2736 32.92 1971 85229 86117 616 7.24 2578 30.28 1972 87177 88027 656 7.53 2566 29.47 1973 89211 89869 621 6.98 2463 27.69 1974 90859 91443 661 7.29 2235 24.65 ==========第82页========== 1975 92420 92881 671 7.28 2109 22.88 1976 93717 94059 675 7.22 1853 19.82 1977 94974 95197 648 6.85 1786 18.87 1978 96259 96344 598 6.24 1745 18.22 1979 97542 97469 602 6.21 1727 17.82 1980 98705 98634 622 6.34 1787 18.23 1981 100072 100080 632 6.36 2078 20.91 1982 101541 101541 665 6.60 2126 21.09 ==========第83页========== 第二篇 ==========第84页========== 第六章蒋正华研究中的重大学术错误 蒋正华先生关于我国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是这一领域中最有代表性的研究。在本章中我们对这一研究进行详细的评述。 §1蒋正华的研究情况 蒋正华先生1985年承担了国家研究课题,他在研究中估算我国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约为1700万。他的研究在国内是最有代表性的,并且产生了重大影响。 蒋正华先生的研究的核心内容是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利用这个模型,他通过计算获得了他的上述主要结论。 我们从学术的角度对蒋正华的研究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一研究存在着一系列学术上的重大错误和问题。由于这些错误,他根据这一研究所得到的我国“在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约为1700万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学术依据的。 我们通过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查阅了蒋正华先生收入该数据库的全部论着,并通过其它途径,找到了他关于这一研究的主要文献。这些文献是: 【1】蒋正华,李南:《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载《中国人口年鉴(1987)》(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室编),经济管理出版社,1988年, 94一106页。 【2】蒋正华:《中国人口动态参数的识别》,载《中国人口科学》1987年 第1期。 【3】蒋正华,李南:《中国人口动态参数的校正》,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 ==========第85页========== 【4】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615一621页(这一部分是由蒋正华先生写的) 在以上四篇文献中,内容比较完整的是【1】,其它三篇与【1】的内容基本 相同,但都写得很简略。这四篇文章的核心内容是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个数学模 型,利用这个模型,作者通过计算获得了他的主要结论。由于【1】的内容比较完整,所以下面我们通过对【1】的分析来叙述我们的观点。 由于蒋正华先生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本质上是数学的,所以我们也不得不使用较多的数学符号和公式。 文章【1】的核心部分是第二节的第二小节“建立参数估计模型”、第三小节“参数模型求解”和第四小节“一致优化”。在这三小节里,文章的作者利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这个模型是作者整个研究的核心部分。 我们从学术的角度对这一模型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一研究存在着一系列学术上的重大错误和问题。 §2蒋正华的数学模型是完全错误的 下面我们把文章【1】正文中的这部分内容按照顺序全部列出,并逐段进行评注。 在下文中,方框里的内容是文章【1】的原文(原文有一些明显的错误,我们均保持原样),方框以外的内容是我们的评注。 1.该文完全忽视了户籍迁移对户籍人口产生的重大影响 二建立参数估计模型: 若己有两个普查年的人口年龄数据和其中一年的生命表(例如、从上一年推出的1981年中人口年龄构成和生命表,再加上1964年人口年龄构成即可作为参 数估计的基本数据)则可写出人口分年龄数P(a)和P.(a+n)以及n,年的留存率 ==========第86页========== SPn(o)数列,按以上指示,迁移可以忽略时: Pn(a+n)=P(a)广SRJ(a+j) (5) 评注1:在这一段叙述中,有些符号的含义没有交代清楚。如果以1964年 到1981年作为讨论期间,则在这段叙述中,P(a)是1964年年龄为a的人数(其 中0≤a≤100),Pn(a+n)是1981年年龄为a+n的人数(其中 n,=1981-1964=17),SR,(a+j)是1964+j年年龄为a+j的人口留存率(0≤j≤n,-1),SR,(@)(原文错写为SP(a))是1981年年龄为a的人口留存率。 评注2:原文中(⑤)式的写法不完整,应写为 a)-P(IIsR,(a+).a=0,1,2,…,100-n1.(5) i-0 评注3:这里该文使用了一个基本假定“迁移可以忽略时”。 文章【1】重点研究的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我国人口变动问题。正是在1956年到1964年这一个很短的期间内,我国先后出现了两次迁移方向相反的人口大迁移运动。一次是1956年到1960年上半年期间的由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另一次是1960年下半年到1964年期间的由市镇到农村的人口大迁移。这一期间我国人口大迁移涉及人数之多,时间之短都是史无前例的。这一影响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忽略不计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已经做了详细论述,这里我们不在评述。 所以,文章【1】所使用的基本假定“迁移可以忽略”是完全错误的。 In Pn (a+m)P(a) nSR(a+i) (6) j=0 ==========第87页========== 令 T(a)=InP (a+n) R;(a+j)=In[SR;(a+j)] P(a) n 则有 T(a)=∑R,(a+j) (7) j=0 评注4:原文中(7)式的写法不完整,应写为 T(a)=∑R(a+j),a=0,1,2,…,100-n1. (7) =0 评注5:由于留存率R,(a+》)是小于1的正数,所以由 R,(a+j)=ln[SR,(a+j)]可知R,(a+j)是负数。由(7)式可以看出,T(a)是负 数。但是作者在后面的讨论中却完全忘记了这一点。 2.该文中生命表的变换不能单纯用数学方法推导 附录中证明,在两次普查年间任何一年生命表函数SR(a)的变换R(a)可表示为 (8) 式中R*(a)是基准生命表SR*(a)的变换。 评注6:这里原文(8)式有错误,并且写的不完整,应该改为: R*(a), a=0,1,2,…,100.(8) 评注7:原文附录中给出的(8)式的证明方法是纯数学的。我们要指出的是: 第一,(8)式是作者所提出的关于人口统计学的一个假设(我们特别注意到, 作者在研究中取n,=1)。这一假设是否成立,必须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加以论证。 但是我们阅读了全文,没有发现作者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对这一假设进行任何说 ==========第88页========== 明。 第二,这一假设既然是人口统计学的一个假设,它就不可能单纯的用数学方法加以证明。作者在附录中试图用单纯数学的方法证明这一假设,是不可能的。 第三,作者给出的数学证明是错误的,由于这涉及到了过多的专门数学术语,我们就不再进一步说明了。我们只需指出一点,作者在证明中把矩阵放到了分母上,这是一个不应有的初等错误。学过矩阵的人都知道,矩阵不能放在分母上。 3.该文中参数个数的选取是错误的 n,的取法也在附录中给出,最高人口年龄在本文中取为100岁。 评注8:原文附录中给出的“n,的取法”的理由如下: 当n,(n2+1)=(100-n)时 i=0,(100-n1) 或有解,这时增加C,个数己无必要,或无解,这时应减少C,个数。 评注9:短短的一句话中就出现了一系列错误。首先,按照正文的符号,这里的式子应写为 r88门*a-》,g-a1,2,w8,w 评注10:上述问题是一个具有n,(n2+1)个未知数Cu(0≤j≤n,-1,0≤1≤n2), 100-n,+1个线性方程构成的线性方程组,作者这里把方程组中方程的个数数错 了。由于这一原因,原文中的“n,n2+1)=100-n1”应当改为 “n(n2+1)=100-n+1”。 ==========第89页========== 评注11:原文中作者写出了式子n(n2+1)=100-n,作者显然忽视了这一式 子是不可能成立的。如果把1964年至1981年作为讨论区间,则n=17(见我们 831, 的评注1),于是n(m,+1)=100-n就变成为17m,+1)=100-17,因此n,=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n2+1是参数的个数,n,必须是整数。 评注12:对于作者这段话中的“或有解,这时增加C,个数已无必要,或无 解,这时应减少C个数”,从上下文可以看出,作者在这里实际上想说的话是: “如果线性方程组(*)有解,这时增加C个数已无必要,但可以减少C的个数; 如果线性方程组(*)无解,这时应减少C,的个数。”文章在这里出现了一个重大 的学术错误。学过线性代数的人都知道,对于线性方程组最基本的事实是:在线 性方程组方程个数不变而无解的时候,必须增加(而绝不是减少)未知数C,个数。 作者在这里却减少了未知数C,个数! 由于这一错误,作者在下一段中的全部叙述就都错了。 权100-n为C个数上限;即估计精度上限。C个数越多,1中表示精度越 高,但此精度受估计年间隔n限制,n,越大,估计精度上限越小。 100 n2+1s n 例:64--81 (1+n2)max=4 例:53--64 (1+n2)max=8 即对于1964一1981年,估计精度上限为4阶矩。 评注13:这一段的叙述全部都错了。这一段中的“100-n,为C,个数上限” ==========第90页========== 应改为“100-n1+1为C,个数下限”;“n2+1≤100 ”应改为n2+1≥101 n n 其中 10 101-1的整数部分;“64-81(1+n2)max=453--64 n (1+n,)mx=8”应改为“如果把1964年至1981年作为讨论区间,则1+n,>4, 如果把1953年至1964年作为讨论区间,则1+n2>8”。 在本文中,为计算方便,仅考虑前两阶矩n,+1=2,即双参数估计。 评注14:我们前面已经指出:如果把1964年至1981年作为讨论区间,则 1+n,>4,即至少应考虑五参数估计,而作者却考虑双参数估计,这样数学模型 就己经完全错了。 评注15:即使按照作者前面给出的(1+n2)mx=4,那么作者也应该把“双参数估计”“三参数估计”“四参数估计”都做一下讨论,这些不同的参数估计导致的结果是会有很大差别的,作者也清楚地知道,参数的个数越多,准确度就越大。但是作者这里只选择了“双参数估计”。 作者选择“双参数估计”的唯一理由是“为计算方便”。作者在这里研究的是一个重大问题,在整个研究最关键的这个问题上,作者却采取了一个学术工作者不应有的态度:“为计算方便”。 由此可以知道作者在这一研究中所获得的全部结果都是“为计算方便”而获得的。这些结果究竟有多少可信性,读者由此就可以做出判断。 参数个数的选取(即n,的选取)是整个这一数学模型中最重要的事情,在确定 参数个数的过程中,该文所犯的是根本性的学术错误。由于这一错误,整个这一数学模型就注定要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 4.该文所建立的基本数学模型是错误的 ==========第91页========== 现在,我们希望确定参数C,使各年生命表确定后,使后一次人口普查年龄人 口倒推到前一次人口普查时刻相应年龄人口与普查统计数据误差最小,即 minIE.(a+m)-P(a)SR(a+j)l (9) 式中SR,(a+j)为j年a+j岁人口的生命表留存率估计值。 评注16:从数学角度讲,这里的正确提法应当是:现在,我们希望确定参 数C(0≤j≤n1-1,0≤l≤n2)的数值,使各年生命表确定后,后一次人口普查年 龄人口倒推到前一次人口普查时刻相应年龄人口与普查统计数据相等,即 P (a+n)=P(a)SR;(a+j), a=0,1,2,…,100-n1.(9) 这里作者把一个明显的方程组问题写成了最小值问题,这又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评注17:即使是最小值问题,原文(9)式的写法也是不完整的,准确的写 法应该是“对每一个a=0,1,2,…,100-n1, 1Pn(a+n)-P(a)ΠSR,(a+j)川 i=0 都达到最小值。”除此以外作者在这里还漏写了约束条件。 评注18:在原文中作者选取的是“双参数模型”,所以该模型中C,的总个 数为2n,。该文首先是在1964年到1981年期间讨论这一问题的,即n,=17。所 以作者提出的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要确定34个参数C,的数值,使得含有这34个 参数(变量)的84个各自独立的目标函数同时都达到最小值。有一定数学思维的人都会看出,这样的问题在数学上是无解的。这就表明这个数学模型从根本上是错误的。 ==========第92页========== 5.该文对其建立的数学模型作了错误的转化 由于一致逼近在数字上不易实现,(9)式改为另一种2次型目标函数而将一致性要求留待下步进行: F-E(a-ど(c+ )i=0 ro-含cae*n (10) 本文原用前二阶矩,目标函数为 F(Cjo,Ch)=rocn+c.o+n川 (11) 评注19:最小值问题(9)是不能转化为目标函数(11)的最小值问题的,这里作者显然把以下三个最小值问题混淆了: (一)确定参数C,使每一个a=0,1,2,…,100-n1, n-1 IP.(a+n,)-P(a)ISRj(a+j) i=0 都达到最小值; (二)确定参数C,使每一个a=0,1,2,…,100-n, n1-1 IT(a)-∑R,(a+)川 j=0 都达到最小值; (三)确定参数C,使得由(10)(或者(11))式定义的目标函数达到最 小值。 人们很容易证明,以上三个最小值问题是完全不同的三个问题,在双参数估 ==========第93页========== 计下它们是不能互相转化的。 令(11)最小,即可解得两次普查年间各年的参数C,C,双参数模型于是 可写为 min F(C)=min(C"(AT A)C-ITATC) (12) 5.tco+c(+0>0 式中符号详见附录。 评注20:作者的再一次推导又出现了重大错误,这一错误出现在附录中。 于是目标函数为 F(C)= R*(a+》 其中独立参数为C,共n(n2+1)个,约束100-n个。 (注:作者在该文附录中使用的符号与正文不一致,我们按正文作了修改。) 评注21:附录中的目标函数与正文是不一致的,正文中的目标函数为 r- 这两个目标函数对应的最小值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最小值问题,它们的解是完全不一样的,作者却错误的把正文中的目标函数改成了附录中的另一个目标函数。 评注22:由评注5可知对所有的a来说,T(α)都是负数,所以人们很容易 ==========第94页========== 看出附录中目标函数 没有最小值(它的最小值是负的无穷大),作者竞然还要求它的最小值! 评注23:附录中的目标函数与正文中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所以由附录中的目标函数导出的(12)式对于正文中的目标函数来说,显然是错误的。 我们己经指出,T(α)是个负数,但是在附录中,作者却对负数做了开平方 运算,这又是一个不应有的初等错误。 6.该文多次错误的改变了凸规划问题的约束条件 三参数模型求解: 附录中证明了式(12)所表示的是一个凸规划问题,约束条件保证了留存率为正且小于1,由于式(12)的约束为开集,一般来说可能无解,因此将问题改为 min[-CT(ATA)C-I"ATC] (13) S.t.C,≥0,C1≥0 评注24:作者在这里使用了一个错误的结论:约束为开集的凸规划问题一般来说可能无解。我们很容易举出最简单的例子说明这一结论是错误的:在约束 条件x长2下求凸函数x2的最小值,这是一个典型的约束为开集的凸规划问题, 这一问题显然有解x=0,所以约束为开集的凸规划问题可以有解,作者这里使用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 评注25:作者依据一个错误的结论就改变了约束条件,从而改变数学模型,这从数学上讲是毫无道理的。 另一方面,作者仅仅因为“可能无解”就改变数学模型,这在数学逻辑上也是荒谬的。 ==========第95页========== 评注26:作者在这里把约束条件改为“C0≥0,C1≥0”(作者文中将这一条 件错写为C,≥0,C≥0),就必须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说明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改 动,但在文章中作者对此没有做任何说明。 若取后一次普查为标准表,在留存率不大于标准表对应留存率假定下,还可将约束写为 S.t.Cio≥1,C1≥0 评注27:这里作者使用了一个关于人口统计学的新的假定:“若取后一次普查为标准表,则留存率不大于标准表对应留存率”,但是作者没有对为什么使用这一假定做出任何一点说明。这样作者在没有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再一次改变了约束条件,改变了数学模型。 任何一个了解线性规划和非线性规划的人都知道,约束条件是不能随意改变的。但是作者却在这里连续两次改变了约束条件(一次依据错误的理由,一次对理由没有做任何说明)。 7.该文抛弃最优解的理由是错误的 这是一个典型凸规划问题,最优解存在且唯一。但在约束起作用时,最优解必在约束集边界达到,因此本文不求其最优解… 评注28:短短的一段话,作者就出现了数学推断中的两个错误。 作者说“这是一个典型凸规划问题,最优解存在且唯一”。作者在这里讨论的是有约束的凸规划问题,对有约束的凸规划问题,最优解不一定唯一。如果作者要对本问题做出这一判断,就必须加以证明。但是作者在这里没有给出任何证明。 评注29:作者说“最优解必在约束集边界达到”。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例如: 在约束条件|x<2下求凸函数x2的最小值,这是一个典型的有约束的凸规划问 ==========第96页========== 题,这一问题显然有最优解x=0,这个最优解就不在约束集的边界上。 评注30:在这里作者终于找到了问题的唯一的最优解,既然这样,把这个最优解求出来就是了。但是作者却把这个唯一的最优解抛弃了。抛弃的理由作者在附录中做了说明。 当约束起作用时,最优解必在约束界面达到,这可能使某个C0=0,不合题 意。 评注31:这个理由是完全错误的。 第一,我们前面已经指出,最优解可以不在边界上: 第二,从前面的叙述我们知道,作者所加的约束条件为: Cj0≥1,C1≥0, 在这个约束条件下所得到的最优解必然满足“Co≥1”,不可能出现“使某个 Co=0”的情况。 第三,这个问题的数学模型是确定的,所有的数据也是确定的,按照这个模 型求出最优解在数学上没有任何困难,所以是不是有“某个C0=0”是容易知 道的,而作者却在这里却含含糊糊说“可能使某个C。=0”。到底有、还是没有 这样的C。=0,从数学逻辑的角度讲,作者必须明确回答这一问题。仅仅因为 可能使某个C0=0,就断定这个解“不合题意”而“不求其最优解”,这在数学 逻辑上是极为荒谬的。 8.究竟什么是最小偏离最优解? 因此本文不求其最优解,而是按附录中方法先找一个C的经验初值CB,然后求 以上问题的对CB的最小偏离最优解。CB先由历年的死亡率按近似方法求出, ==========第97页========== 再作经验校正,校正的死亡率不少于已知的各年死亡率,如不满足,重新校正。 评注32:作者已经断定问题有最优解,但是又依据错误的理由“不求其最优解”。然后作者提出要求问题的“最小偏离最优解”。“最小偏离最优解”是作者提出的一个关键性的新概念,但是什么叫“最小偏离最优解”,作者却没有给出任何定义、说明和解释。从数学的角度讲,作者完全可以提出这个新概念,但是作者决不能仅仅只提出一个新术语,他必须说明以下问题: “最小偏离最优解”明确的数学含义是什么? “最小偏离最优解”在人口统计学中的含义是什么? “最小偏离最优解”与最优解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最小偏离最优解”是不是存在?是不是唯一? 严肃的学术工作者必须回答这些问题。可是对这些重要问题,文章的作者没有给出任何一句说明。 9.作者重新建立了新的数学模型,但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四)一致优化。 由于(13)的解并不满足(9)式要求,即按(13)中求得的各年生命表倒推时各年龄上误差分布不一致,需进行一致优化,这里的目标函数为 min[a(T(a)-ΠSR)2+(1-a)∑(SR-sR)2] 其中α为权系数,但并不是人为地给定,而是由对一致误差的要求确定,这将在附录中说明。 评注33:这里作者又提出了一个新的数学模型。既然要提出新的模型,就必须说明采用这个模型的理由,说明这个模型的数学意义和人口统计学意义,说明这个模型和原来的模型之间的关系。但该文对这些重要问题却没有做出任何说明! ==========第98页========== 评注34:作者这里说“由于(13)的解并不满足(9)式要求,”所以“需进行 一致优化”,那么该文最后的结果是否满足“(9)式要求”呢?作者对这一重要问题也没有做任何回答。我们在评注18中己经指出,不可能存在这样的解答“满足(9)式要求”。 评注35:我们利用纲量分析的方法对这个模型进行了分析,可以判断,这个模型中的目标函数是错误的,应该改为: qew-iso+0-o26Ro*》saa+nj.j=0 评注36:该文的正文中给出了一个目标函数,但是在附录中却又使用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目标函数: a(T(a)-∑R,(a+j》2+1-a)∑(R,(a+j)-R,(a+j)2 (附录中使用的符号与正文不一致,我们已经按正文作了修改。)我们不知道作者究竟要考虑哪一个目标函数?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作者在研究这个重大问题时,任意的、不说明任何理由的、或者是依据根本不存在的理由,就多次提出和随意改变数学模型,改变目标函数,这反映了作者在数学思维逻辑上的混乱。 10.该文的一致优化公式是错误的 致优化公式为: 1-E/TS_SR(i+k) SRx(i+k)=1-Ra/TS, (14) 符号说明与推导过程见附录。 这里的一致优化过程可使各年龄上的误差一致地小于预先给定的任意正数 E,E越小对SR的修正越大,数E不能过小使SR对SR偏离太大从而使最终生 成的生命表与标准表相比过于奇异。由于1982年普查年龄报告误差为6.15%, 要求E<6.15%并无意义,本文对1964一81年E=7%,对1953一1964年E=10 ==========第99页========== ‰,一致优化的结果SR即是各年生命表中的留存率函数,可由SR按一般人口学 方法生成各年生命表,再求出各年按龄别人口数。 评注37:这里作者对误差E的数值作了限定,但是文章在附录中对E的使 用是错误的。在附录中,作者设 E=TS-ΠSR(i+j). (15) 这一式子的写法存在着实质性的错误。按照误差的真正含义,这一式子应写为 ITS,-ΠSR(i+j)KE. 作者在(15)式的基础上推导出了一致优化公式,由于(15)式的实质性错误,由此推导出的一致优化公式(14)也是错误的,作者根据这一错误的一致优化公式计算出来的全部结果也都是错误的。 在上面,我们对蒋正华先生的这篇文章正文中的数学模型部分逐段进行了评注,指出了该研究所包含的一系列重大的学术方面的错误和问题。由于这些错误,作者根据这一研究所得到的我国“在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约为1700万人”的结论,也就没有任何学术依据了。 必须指出,除了前面己经指出的错误外,该文还存在着其它一系列的学术错误。 §3蒋正华的研究违反人口学基本常识 在在这一节中我们将进一步指出蒋正华先生的上述研究,违反了人口学的基本常识,存在着重大的自相矛盾。 蒋正华先生在上述文献【1】中,利用他建立的数学模型“计算”出了我国在1953年到1980年期间我国每一年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每一个人都知道,人口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 ==========第100页========== 前提下(蒋正华先生就使用了这一假定),对于一个国家,在一个时期内,人口数应当满足以下最基本的人口学平衡公式: 这一时期结束时人口总数”一“这一时期开始时人口总数”=“这一时期出生总人数”一“这一时期死亡总人数” 而蒋正华先生的研究,恰恰违反了人口学的这个最基本的人口学平衡公式。 下面我们依据蒋正华先生在【1】中公布的他计算出来的1954年到1964年期间的出生率和死亡率,计算出我国在这一期间每一年的出生人数和死亡人数。 表6.1(单位人数:万人,出生率、死亡率:%) 蒋正华估计数据 年份 岁末人口数 出生率 出生人数 死亡率 死亡人数 1953 58,796 1954 60,266 39.39 2,345 23.78 1,416 1955 61,465 37.32 2,272 22.54 1,372 1956 62,828 35.92 2,232 21.52 1,337 1957 64,653 36.84 2,348 20.53 1,309 1958 65,994 31.77 2,075 20.06 1,310 1959 67,207 27.86 1,855 26.91 1,792 1960 66,207 24.24 1,617 31.58 2,107 1961 65,859 25.03 1,653 24.38 1,610 1962 67,295 39.65 2,640 17.83 1,187 1963 69,172 46.23 3,154 16.35 1,116 1964 70,499 43.63 3,047 14.93 1,043 合计 25,238 15,599 根据这个表,我们可以知道按照蒋正华先生的数据,我国在1954年年初到1964年年底期间的总出生人数为25,238万人,总死亡人数为15,599万人。 蒋正华先生研究的基本依据是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和1964年全国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因此,蒋正华先生是高度认可这两次人口普查后的1953年年底的户籍人口总数58,796万人和1964年年底的户籍人口总数70,499万人的。 以上四个数字应当满足人口学基本公式。但是根据蒋正华先生的研究结果: 一方面,1954年年初到1964年年底期间的总出生人数25,238万减去同一 ==========第101页========== 时期总死亡人数15,599万,我们得到9639万。 另一方面,1964年年底人口总数70,499万减去1953年年底人口58,796万,我们得到11703万。 按照上人口学平衡公式,这两个数应当相等。但是在这里,这两个应当相 等的数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其差额高达2064万。 这就是说,蒋正华先生的结果严重违反了人口学最基本的平衡公式,他的研究出现了重大的自相矛盾! 这样,蒋正华先生的研究结论实际上否定了他作为研究依据的两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 §4关于死亡漏报人口6274万人的问题 蒋正华先生在他的研究中用大量人口的死亡漏报来解释六十年代初期我国户籍人口的大量异常减少。我们在第二章§4已经指出,这是完全错误的 蒋正华先生在文献【1】中是这样论证他的结论与方法的正确性的:“第二次人口普查前进行的户籍整顿中发现应销者共约800万人,按本文估计1963年前全部死亡人口漏报为600万人(不计出生后不久死亡,未登记户口者):由于户籍整顿中还发现200万人的漏登,故总的漏报情况与本文的估计十分接近,这即说明那次户籍整顿是很成功的,也说明了本文方法的正确性。”这是他在这篇文章中说明他的方法和结论正确性的最主要的证据。 下面我们按照他在同一篇文章中提供的数据,计算一下1963年前全部死亡漏报人口(不计出生后不久死亡,未登记户口者)的人数究竞是多少。在下表中岁末人口数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死亡人数按岁末人口数由死亡率计算出。 表6.21953年到1963年期间的人口死亡情况 (死亡率:%人数:万人) 年份 岁末人口数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率 蒋正华估计的死亡率 死亡率 死亡人数 死亡率 死亡人数 ==========第102页========== 1953 58,796 14 814 20.7 1,203 1954 60,266 13.18 785 23.78 1,416 1955 61,465 12.28 747 22.54 1,372 1956 62,828 11.4 708 21.52 1,337 1957 64,653 10.8 688 20.53 1,309 1958 65,994 11.98 783 20.06 1,310 1959 67,207 14.59 972 26.91 1,792 1960 66,207 25.43 1,696 31.58 2,107 1961 65,859 14.24 940 24.38 1,610 1962 67,295 10.02 667 17.83 1,187 1963 69,172 10.04 685 16.35 1,116 合计 9,485 15,759 由表6.2可以看出,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这一期间我国死亡人数合计为9485万人:按照蒋正华先生文献【1】估计的死亡率计算,这一期间我国死亡人数合计为15,759万人。这两个数字之差为6,274万人,这就是这一期间按照文献【1】估计的死亡率所得到的我国漏报死亡人口的总人数。 按照文献【1】的解释,这一人数包括了这一期间出生后不久死亡,既没有登记出生,也没有登记死亡的人数。关于这一类人口的数量究竟是多少,文献【1】没有估计。我们下面按照蒋正华先生文中的数据做一个估计。 表6.31953年到1963年期间的人口出生情况 (出生率:%。人数:万人) 年份 岁末人数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出生率 蒋正华估计的出生率 出生率 出生人数 出生率 出生人数 1953 58,796 37 2,151 39.56 2,300 1954 60,266 37.97 2,260 39.39 2,345 1955 61,465 32.6 1,984 37.32 2,272 1956 62,828 31.9 1,982 35.92 2,232 1957 64,653 34.03 2,169 36.84 2,348 1958 65,994 29.22 1,909 31.77 2,075 1959 67,207 24.78 1,650 27.86 1,855 1960 66,207 20.86 1,392 24.24 1,617 1961 65,859 18.02 1,190 25.03 1,653 1962 67,295 37.01 2,464 39.65 2,640 1963 69,172 43.37 2,959 46.23 3,154 合计 22,110 24,491 ==========第103页==========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1953年到1963年期间我国出生人数合计为22,110万人:按照文献【1】估计的出生率计算,这一期间我国出生人数合计为24,491万人。这两个数字之差为2,381万人,这就是这一期间按照文献【1】估计的出生率所得到的我国漏报出生的总人数。这一人数既包括这一期间出生后不久死亡,既没有登记出生,也没有登记死亡的人数,也包括这一期间出生后生存下来,但漏报了出生登记的人数。所以这一期间出生后不久死亡,既没有登记出生,也没有登记死亡的人数应当小于2,381万人。 这样,我国在1953年到1963年期间,按照文献【1】估计的死亡率计算,漏报死亡人口(扣除出生后不久死亡,未登记户口者)的人数合计要大于3893万(=6,274万-2,381万)人。 这样就出现了几个重大问题。 第一,文献【1】中说:“按本文估计1963年前全部死亡人口漏报为600万人(不计出生后不久死亡,未登记户口者)”,显然这里出现了巨大的差错。按照文献【1】估计的死亡率和出生率计算,1963年前全部死亡人口漏报(不计出生后不久死亡,未登记户口者)的人数大于3893万人,而不是【1】中所说的600万人。 文献【1】中说:上述事实“也就说明了本文方法的正确性。”事实上恰恰相反,上述巨大的差错恰恰说明了文献【1】的方法是错误的。 第二,按照文献【1】估计的死亡率,可以推出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数据之外,在1953年到1963年期间我国共有总数大于3893万的人口已经死亡但没有进行死亡登记(不计出生后不久死亡,未登记户口者)。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重 大问题:这些统计数据之外的数量巨大的死亡人口的户籍是怎样处理的?在文献 【1】中,这个重要问题被忽略了。 在我国,每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他们都要根据死亡登记的情况,把当年死亡的人口注销户籍。在注销户籍的时候,根本不存在只注销正常死亡人口的户籍,不注销非正常死亡人口的户籍的问题。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每年人口死亡率的数据中,就已经包含了所有死亡(包括非正常死亡)并且进行了死亡登 ==========第104页========== 记的人口数。对这一时期所有死亡人口的户籍,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 1.在这一期间进行了死亡登记。如果这样,这些死亡人数就已经包含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数据之中。但是由文献【1】所获得的总数大于3893万的漏报死亡人口不是这种情况。 2.这些总数大于3893万的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在1964年及其以后被注销了。如果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在这些人口户籍被注销的时期,大批漏报死亡的人 口要补报死亡登记,这就必然导致这些年的户籍死亡率大幅度提高。但是在1964 年以后,我国的人口死亡率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水平,并且呈逐年降低的态势,根本没有为注销这些总数大于3893万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留出任何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可以知道,1964年以后我国每年户籍死亡人数只有700万人左右,根本无法“消化”掉这些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要“消化”掉这些人口的户籍,需要整整五年我国没有人死亡才行。 3.这些数量巨大的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一直没有注销。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这样,这些总数大于3893万漏报死亡的人口就必然会在我国以后多次的人口普查中被发现。但是1982年及其以后我国历次人口普查中,都没有发现这 一点。 以上分析说明,从户籍管理的角度讲,由蒋正华先生的研究所推出的我国在1953年到1963年期间有总数大于3893万人的人口漏报死亡是不可能的。 §5关于蒋正华提供的三组巨大差异的数据 蒋正华先生关于这一问题的四篇文献中公布了三组差异巨大的数据。 在下面表4中我们列出了这三组数据中1953到1963年期间的死亡率部分,其中第一组数据见【1】【2】,第二组数据见【4】,第三组数据见【3】。 表6.4蒋正华先生公布的三组死亡率数据(%) 年度 第 第三 组 第二组 组 1953 20.70 17.18 14.44 1954 23.78 17.35 14.21 ==========第105页========== 195522.54 17.23 12.68 1956 21.52 16.77 12.80 1957 20.53 16.55 13.01 1958 20.06 17.25 13.36 1959 26.91 18.96 17.29 1960 31.58 31.25 32.40 1961 24.38 24.57 16.52 1962 17.83 18.08 13.60 1963 16.35 16.72 13.27 这三组数据的差异是巨大的。如果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每年人口总数为依据,由这三组死亡率数据可以得到:在1953年到1963年期间我国死亡人数总计,按照第一组数据计算为15,759万人,按照第二组数据计算为13,620万人,按照第三组数据计算为11,169万人。其中第一组和第三组数据得到的死亡人数的差距高达4590万,平均每年差距高达417万人。 对于这三组差异巨大的结果,究竟哪一个符合实际?蒋正华先生也有三个回答: 在公布第三组数据时,他说:“经有关研究机构及统计部门的学者、专家讨 论,认为这一结果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见【3】) 在公布第一组数据时,他说,这组数据“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见【1】 【2】) 对于第二组数据,他又说,这组数据“更加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见【4】) 对于这三组差异巨大的数据,他都认为是符合实际的,我们究竟应该相信他的哪一组数据呢? 蒋正华先生是用数学方法研究这一问题的。从数学的观点上讲,一个数学模 型如果是正确的,并且初始数据是确定的,就只能得到一个结果(当然不排除由 于某些因素考虑的不同而使最后结果有不大的差别)。我们仔细研究了蒋正华先生的上述四篇文献,发现这四篇文献尽管叙述有详有略,但是使用的数学模型都是相同的。他没有提供原始数据,但据他本人讲,他使用的数据是国家统计局专 门提供的,显然国家统计局不可能向他提供不同的数据。这样由同样的数学模型, 同样的数据就应该得到基本同样的结果。但是他在不同的文章中却给出了三组差 ==========第106页========== 异巨大的结果。对于这三组结果为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差别,在上述四篇文献中, 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点说明。 蒋正华先生说:他的“方法的可靠性还可以由各年总人数的估计、出生人数、死亡人数与其它来源的资料比较说明,此处从略。” 在这里,他是和那些“其它来源的资料”做了比较?是怎样进行比较的?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也没有提供任何参考文献。 由他本人提供的三组数据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们无法想象他是怎样 把他提供的这三组差异巨大的数据同其它来源的资料比较,并得到他的方法的“可靠性”的?! §6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 蒋正华先生这一研究获得的最重要的结论是估算我国在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 在文献【1】【2】中,作者关于这一问题只有一句话:“在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约为1700万人,这与从其它资料所作的估计比较一致”。 “困难时期”是指的那几年,文章中没有说明。我们从其它途径可以知道他指的是1958年到1963年。 “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约为1700万人”这样一个重要的数字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在文献【1】【2】中我们没有发现作者关于这一问题的说明。 在另一篇文献【4】中,蒋正华先生关于这一问题给出了另外一个答案:“1960年到1962年3年中,非正常死亡人口总数约为1858万人。” 作者在不同的文献中给出了两个数字:一个是1960年到1962年三年中非正常死亡1858万人,一个是1958年到1963年六年中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这两个数字,一个是三年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一个是六年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六年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却小于三年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对于这一矛盾,作者没有任何一句解释。这两个数字让我们究竟相信哪一个呢? ==========第107页========== 作者说他的结果“与从其它资料所作的估计比较一致”。在这里他究竟是和那些“其它资料”做了比较?这些“其它资料”是否可靠?他是怎样进行比较的?在他发表的上述四篇文献中,对这些问题都没有做任何说明,也没有提供任何参考文献。 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这个非常重要的数字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蒋正华先生2005年10月17日在给杨继绳的信中作了解释。 杨继绳在《墓碑》中公布了这封信的内容。蒋正华先生在信中说:“因我手头没有详细资料,许多计算结果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要待我有机会再来整理。现在的印象3次计算(注:指用他公布的那三组不同的数据计算)相差不过200万左右,1700万是取其整大数,待我找到原始材料当可提供直到个位数的计算结果。”① 我们分析一下蒋正华先生的以上解释。 “因我手头没有详细资料,许多计算结果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要待我有机会再来整理。” 蒋正华先生承担的是国家级科研项目,他的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的结论二十多年来在我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作为这一成果的完成人,关于这一问题他却“手头没有详细资料”,计算结果还“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这些计算资料经过了近二十年(从1986到2005年)都还没有整理,还要“待我有机会再来整理”!!! 对于这样一个完成人“手头没有详细资料,”“许多计算结果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直到2005年还“要待我有机会再来整理”,并且直到今天还没有“整理”的这个“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的结论,却在1987年被一些人认可,并且在最近25年来被视为权威性结论,不断地在各种场合下被引用! “现在的印象3次计算相差不过200万左右,1700万是取其整大数…” 对于这样一个产生了重要影响的数字,主要完成人却只有“印象”! ①转引自杨继绳:《墓碑》,994页。 ==========第108页========== 蒋正华先生所公布的三组数据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由这三组数据得到的死亡 人数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们不知道他是怎样计算出了几乎同样的非正常死亡 人数的! “待我找到原始材料当可提供直到个位数的计算结果。” 我们希望蒋正华先生能够尽快找到“原始资料”,公布“直到个位数的计算结果”,并且公布全部的计算过程! 蒋正华先生在给杨继绳的信中说:“中国经济困难时期的人口数量变动情况是国内外都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应当在历史上讲清的一段往事。” 这段话说的非常正确。“中国经济困难时期的人口数量变动情况”,己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也确实“是我们应当在历史上讲清”的一个重大问题。 我们希望蒋正华先生能够向历史讲清楚:你的关于我国“在困难时期非正常 死亡总人数约为1700万人”这个极为重要的结论,究竟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综本章内容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蒋正华先生的上述研究是完全错误的。由于这些错误,他所得到的我国“在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约为1700万人”的结论,也就没有任何学术依据了。 ==========第109页========== 第七章以科尔为代表的国外研究中的重大错误 §1科尔研究的简单介绍 在1983年我国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公布以后,美国人口与人口学委员会主席、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安斯利·科尔(Anstey J.Coale)在洛克菲勒基金会和美国全国研究理事会的资助下,写成了《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急剧变化》一书,在书中他估算我国1958至1963年期间超线性死亡人口为2680万。 1984年7月10日,美国人口与人口学委员会于为科尔的上述著作的出版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合众社、美联社和西方其它大通讯社在报道中都说到上述超线性死亡的数字。他的这一研究在我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科尔的这一研究在国际和我国均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这一研究,和我国国 内蒋正华的研究一起,成为我国某些官方部门认可“我国在困难时期有1700到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两个主要的学术依据。 科尔的研究分为五步: 第一步,依倨我国1983年进行的1%生育率抽样调查中回忆性资料所提供的各年度生育率,结合他推算的各年育龄妇女数,计算出历年出生人数。 第二步,由各年出生人数算出两个普查间隔期,即1953至1964年和1964至1982年的出生人口总数。从出生总数减去同一期间的人口实际增加总数(以 三次普查年的总人数相比而得),求出相应期间的死亡人口总数。 第三步,将估算的两个普查间隔期的死亡人口总数与官方登记的相应期间的死亡总数相比,求得官方登记死亡人数的完整率:1953年至1964年期间登记的 完整率为62%(漏报率为38%),1954年至1982年期间的完整率为84.3%(漏 报率为15.7%)。 ==========第110页========== 第四步将两个间隔期间的死亡登记完整率分配到各个年度,分年度的“调 整死亡数是根据假设做出的,即从1953年到1956年登记的死亡人数(完整率)为55%,然后在1964年登记的完整率上升到84%(记录的完整性可能有所改进)、平均完整率为62%。”关于1964至1982年这个普查间隔期各年度的登记完整率,是“假设”大体保持着84%同一水平。以户口登记的历年死亡人数为基础,按照上述“假设”分配的各年登记完整率推算出各年死亡人数和死亡率。 第五步,按线性趋势算出1958至1963年的线性死亡人数,与估算的实际死亡人数相比,求得超纯线性死亡人数。 在本文中我们将指出,科尔的研究存在着一系列的重大学术错误,从而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2科尔研究中的若干重大误区 科尔是一位美国人口学家,他不了解中国的具体国情,不了解中国的户籍管 理制度及其变化情况,不了解我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出现的空前的 户籍人口大迁移运动。这就导致了他的研究出现了重大失误。 他的第一个重大错误在于他的研究完全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在国内出现人口大迁移时,国内户籍迁移对户籍人口变化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己经指出:恰恰在1956年到1964年期间,我国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的户籍人口大迁移。在这场大迁移中出现了数量巨大的迁移重报、虚报和漏报户籍的现象,由此导致了我国1960年到1964年期间户籍统计人口非正常减少2654万人,恰恰是这一减少对我国这一时期户籍人口变动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但是科尔在他的研究中事实上使用了一个错误的基本假定:国内户籍迁移对户籍人口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科尔在他的研究中认为,我国那一时期户籍人口的非正常减少是由死亡漏报引起的。但是正像我们在§4的基本结论中指出的那样:人口异常变化数与死亡漏报无关(这一结论是用严格的数学方法证明的)。因此科尔用死亡漏报解释我国户籍人口的非正常减少是完全错误的,这是科尔的第二个重大失误。 ==========第111页========== 科尔认为在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数据之外,在1957年到1964年期间 还有总数为3473万的人口已经死亡但没有进行死亡登记。也是由于他不了解中国的具体国情,在这里他产生的第三个重大失误是他没有考虑如下重要问题:这些统计数据之外的数量巨大的死亡人口的户籍是怎样处理的?在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中,这个重要问题都被忽略了。 在我国,对于每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他们都要根据死亡登记的情况,把当年死亡的人口注销户籍。在注销户籍的时候,根本不存在只注销正常死亡人口的户籍,不注销非正常死亡人口的户籍的问题。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每年人口死亡率的数据中,就已经包含了所有死亡(包括非正常死亡)并且进行了死亡登记的人口数。对那一时期所有死亡人口的户籍,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 1.在那一期间进行了死亡登记。如果这样,这些死亡人数就已经包含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数据之中。但是科尔研究中所说的漏报死亡3473万人不是这种情况。 2.科尔研究中所说的漏报死亡的3473万人的户籍在1965年及其以后被注销了。如果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在这些人口户籍被注销的时期,大批漏报死亡的人口要补报死亡登记,这就必然导致这些年的户籍死亡率大幅度提高。但是在1965年以后,我国的人口死亡率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水平,根本没有为注销这3473万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留出任何可能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可以知道,1965年以后我国每年户籍死亡人数只有700万人左右,根本无法“消化”掉这3473万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要“消化”掉这些人口的户籍,需要整整五年我国没有人死亡才行。 3.这些数量巨大的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一直没有注销。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这样,这些高达3473万漏报死亡的人口就必然会在我国以后多次的人口普查中被发现。但是1982年及其以后我国历次人口普查中,都没有发现这一点。 以上分析说明,从户籍管理的角度讲,科尔所说的我国在1957年到1964年期间有3473万人漏报死亡是不可能的。 ==========第112页========== §3科尔所依据的基本数据是不能作为研究基础的 1982年,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与此同时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也组织了一次全国1%生育率抽样凋查。这一调查结果于1983年公布。科 尔研究的主要依据就是这次1%生育率抽样调查中回忆性资料所提供的各年度 生育率。为了指出科尔研究中的错误,我们首先必须对我国上述1‰生育率抽样调查所获得的结果进行分析。 在1982年以前,反映中国人口发展过程的系统、完整的历史资料几乎没有。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982年9月组织进行了一次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千 分之一人口的生育率抽样调查。 这次调查采取抽样方法,农村以生产大队,城镇以居民委员会为样本单位,随机地抽取了815个样本点。调查时点为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时(与我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相同)。调查样本总人口为1,017,574人,占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总人口的1.015%o。在样本总人数中,15一67岁的妇女人数为310,485人。这次抽样调查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对上述310,485名15一67岁的妇女生育 史进行回顾性调查,获取了1940年到1981年共四十二个年度不同年龄的妇女的 生育率。 下面我们要指出,按照这次抽样调查的方法,是不可能“获得1940年到1981年共四十二个年度不同年龄的妇女的”有实际意义的“生育率”的。 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论述这一问题。 1.1983年抽样调查方案本身存在着重大疑问 这次调查采取的是“分层一整群的抽样方法”,对于用这种方法所需的样本含量的数量,在数理统计学中是有计算公式的。但是这次抽样调查在设计方案是,并没有采取数理统计学中的相应公式。肖振禹在关于这次调查的《抽样调查的方案设计》一文中说:“在大规模的抽样调查中,精确地计算出用分层一整群的抽样方法所需要的样本含量,需要了解每个层内各群之间某项指标值的变异程度,但这是有实际困难的”,因此这次抽样调查方案的设计人并没有采取使用数理统 计学中的相应公式,而是采取了另外的折中的方法,至于这种折中的方法是否能 ==========第113页========== 够达到所需要的精确度,这篇文章没有做具体的分析。用这样的方法得到的抽样调查方案得到的数据,能否反映全国育龄妇女准确的生育,是存在重大疑问的。 2.1983年抽样调查方案不能用于50一60年代 根据数理统计学的基本原则,要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获得1940年到1981年每 个年度不同年龄的妇女生育率,就应当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制订每年的抽样调查方案,然后在每年各自完全独立的按抽样调查方案抽取当年的样本。在获取相应 的数据后,用数理统计学的方法获得当年不同年龄的妇女的生育率。 每一年的生育率抽样调查方案,是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制订的,它与当年与生育的各种因素密切相关(例如,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职业结构、城乡人口比例、婚姻生育观念、国家的婚姻生育政策等一系列因素有关)。不同的年度之间,这些因素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对于生育率抽样调查方案的制订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不同年度之间的调查方案是会有很大差别的,年度相差越远,差别就越大。例如按照1982年情况制订的生育率抽样调查方案对于1962年,就不再适用了。 3.每年必须独立抽取当年的样本。 由于每年的抽样调查方案都不一样,所以每年必须各自完全独立的按抽样调查方案抽取当年的样本。 即使每年的抽样调查方案都一样,每年也必须各自完全独立的随机抽取当年的样本。这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如果每年都使用同一样本,那么这一样本中的每一个特殊的误差(这种误差是不可避免的),就会成为所有年度都具有的系统误差,从而对最后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使最后结果出现重大误差。 第二,以1962年为例,对于1962年按照随机原则抽取的任何满足要求的 样本,到1982年都必然因为其中许多人的死亡变成残缺的。这些已经死亡的人 的生育数据在1982年是无法通过对本人的回顾性调查获取的。 对于这一点,我们说的稍微详细一点。 ==========第114页========== 1982制订的方案中要求样本中包含15一49岁的育龄妇女约250000人。要按同一方案调查1962年生育情况,需要调查在1962年年龄为15岁到49岁的育龄妇女250000人。也就是说,在1982年这个样本中,应该包含1962年年龄为15岁到49岁的妇女250000人,即包含1982年这一年年龄为35岁到59岁的妇女25万人,但是在1982年选取的人员中,年龄在35岁到59岁以上的妇女总数只有13万人,其人数只相当于应取人数的52%。这样就连样品的个数都不满足要求了。更重要的是:在1982年的这个样本中的妇女中,1964年年龄为15岁到49岁的妇女的按年龄的比例,与1964年的实际比例会出现重大差别(这是因为1964年各个年龄的妇女在1964到1982年期间的死亡率不同引起的)。 应该指出,有抽取的样本中,wi(t)不能包括t年度至调查时点时死去的妇女,由于这种死广现象在一个很大大的总体中是随机发生的,可以假设在抽样过程中没有抽到死去的妇女。在1一(1)式中,w?(t)虽然没有包括t年度至调查时点死去的妇女,问时m1(t)也没有包括死去妇女所生育的孩子数。因此fi(t)仍然可 以作为推断总体的样本年龄别生育率,并不被坏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这种情况与调查终身生育率的方法完全相同。 年龄别生育率是研究妇女生育状况的一项基本指标,以往一直没有全国统计资料。全国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实为填补四、五十年代以来年龄别生育率资料空白的抢救措施。调查时点67的妇女,1940年时年龄为25岁,1941年为26岁,以此类推,1964年为49岁。因此从调查资料可以计算得到:1940年25岁及以下各年龄组生育率,1941年26岁及以下各年龄组生育率,直至1964年及以后各年,才有全部育龄期的年龄别生育率。 为了补足1940年至1963年无法调查的年龄别生育率,本文建立一种曲线外推方法。 由于以上原因,在1982年按照根据1982年的情况制订的抽样方案,并在1982年按照随机原则抽取的样本,对50年代和60年代,是不能使用的。 这些生育率的数据不应当是点估计,而应当根据预先设定的置信度给出区间估计。 但是,1982年进行的抽样调查完全违反了上述原则。 ==========第115页========== 我们下面再从另一个角度讨论一下。利用1982年抽样调查的结果,我们可 以计算出,1981年育龄妇女按年龄的生育率,并把它和1982年人口普查得到的 数据比较一下。 妇女年龄 普查数据 抽样调查数据 相对误差 15--19 377150 724138 92.0% 20——24 5276210 7336945 39.1% 25—-29 10565740 9564531 -9.5% 30——34 2994050 2311330 -22.8% 35-—39 841970 760591 -9.7% 40--44 320480 285714 -10.8% 45--49 69330 43350 -37.5% 由此可以知道,以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为标准,这次抽样调查所获得的妇 女按龄生育率,在15一一19、20一一24、30一一34、45一一49这些年龄段中, 其相对误差都超过了20%,最高达到92%。而在25一一29、25一一39、40一一44 这些年龄段中,均为10%左右。 由此可以看出,由抽样调查得到的生育率,和由在同一时间人口普查所得到的生育率之间,对于七个年龄段的妇女,有四个年龄段误差超过20%(其中三个年龄段超过37%,最高的达到92%),另外三个年龄段也都在10%左右。这样高的 误差无论如何也是无法让人满意的。 这次调查的概况见: http://www.1921.org.cn/book.php?ac=view&bvid=55807&bid=1023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350990.html 后来,学者们利用各种方法对中国2000年总和生育率进行了估算。但是,北大人口所任强博士发现,学者们得出的总和生育率竟然在1.2至2.3这样大的范围内变化。他说:“这样的结果等于是没有结果。” 人们对计划生育何去何从的争论非常激烈。乔晓春说,有人假定总和生育率为 1.8-2.0,主张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有人主张现在就放开政策,强调2000 年普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已低至1.2。然而,没有哪一方能够拿出充分证据说明 ==========第116页========== 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就是1.8或者1.2。“我们不缺乏激情,也不缺乏思想,但我们缺乏证据。” §4科尔研究中的其他重大失误 科尔研究的第二步,由各年出生人数算出两个普查间隔期,即1953至1964 年和1964至1982年的出生人口总数。从出生总数减去同一期间的人口实际增 加总数(以三次普查年的总人数相比而得),求出相应期间的死亡人口总数。 科尔研究的第二步,也存在着重大的错误。 按照我们的研究结果,我国在1960年至1964年期间出现的从城市到农村的人口大迁移中有1510万人漏报了户籍。由于这些人口漏报户籍,他们就没有被计入到1964年年底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中,这就导致了1964年年底的人口总数减少1510万,也就是说1964年年底的我国实际人口应当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多1510万。(这就表明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关于我国人口总数的数据中一遗漏了大约1500万人) 即使假定科尔计算的即1953至1964年和1964至1982年的出生人口总数是正确的,他也把我国1953至1964年期间的死亡人数多计算了1500万,而把1964年到1982年的死亡人数少计算了1500万人 第三步,将估算的两个普查间隔期的死亡人口总数与官方登记的相应期间的死亡总数相比,求得官方登记死亡人数的完整率:1953年至1964年期间登记的完整率为62%(漏报率为38%),1954年至1982年期间的完整率为84.3%(漏报率为15.7%)。 由于以上两个错误,科尔在这里得到的求得官方登记死亡人数的完整率: 1953年至1964年期间登记的完整率为62%(漏报率为38%),1954年至1982 年期间的完整率为84.3%(漏报率为15.7%)就都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科尔研究所获得到结果,是没有学术依据的。 ==========第117页========== §5国外其他学者的研究 国外的的研究结果有:Ashton等四位美国人口学家估计的2947万(1984),美国人口统计局Banister博士的三千万(1984)和其他许多研究。 国外的研究大都利用了与科尔类似的方法,大都利用了1982年中国千分之 一人口抽样生育率调查的结果,我们在前面已经明确指出这些结果是不能用来作 为研究基础的,所以这些研究也都此乃在这与科尔类似的问题。 让我们先看一下Ashton等人的研究结果。他们先分别算出1958年中一1962年中十岁以下儿童和十岁以上人口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再把二者相加而得到四年 非正常死亡2947万的估计数。估计十岁以下儿童的死亡数比估计死亡总人数难 得多。户籍统计的总人口数和死亡率是不分年龄的,只有1953和1964年的人口普查结果包括各年龄组人数。可大多数在饥荒期间死去的十岁以下儿童,1953年还没出生,不会出现在普查数据里。而他们1964年都已死去,也无法登记在案。这些儿童生来无影死去无踪,他们的人数是怎么推算出来的呢? Ashton等人口学家先根据1982年中国千分之一人口抽样生育率调查的结果,算出1964以前历年的出生人口,再与1964年人口普查的相应年龄人数对比,得到这些年龄组到1964年的存活率。以这些存活率为基础,加上其他假设,推导出各年龄组儿童在1964年以前历年的死亡率。但这样算出的死亡率有的成了负数,明显不合理。为了消除这些漏洞,Ashton等专家修改了三个年龄组到1964年的存活率,使死亡率皆为正数,最后算出十岁以下儿童的非正常死亡数(635-639页)。按照这些美国专家的说法,死亡儿童的70%都被中国政府的统计遗漏了。 这些专家的研究方法很难令人信服。首先,当死亡率出现负数时,他们能看出不合理并做了调整,但数值为正数的死亡率,就肯定没有问题吗?其次,既然存活率不可靠,需要修改,那么,以存活率为基础算出来的死亡率能可靠吗?第 三,死亡率出现负数,各年龄组的存活率都可能有问题,其他假设和数据也可能不准确,为什么仅仅修改那三个年龄组的存活率呢?如果修改其他年龄组的存活率,或修改其他假设,也可以消除死亡率为负数的不合理结果。因此,Ashton ==========第118页========== 等人算出的儿童非正常死亡数只是很多可能性当中的一种,却不是唯一的或最合理的估计。 下面的实例说明Ashton等专家的估计确实不合理。根据他们的推算(619页表3),1958年中至1959年中,十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高达427万,而十岁以上人口非正常死亡数不到22万。两年后年忽然风水轮转,十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只有55万,而十岁以上的非正常死亡达910万。再过一年,风水轮又转回来,十岁以下非正常死亡突破442万,而十岁以上的非正常死亡现象竟然彻底消失了。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有谁见过或听说过这种老少轮流死亡现象呢? Ashton等专家解释,这是因为饥荒开始阶段政府没实行粮食定量,大人只顾自 己吃,小孩被饿死。然后,政府向儿童提供专项救济粮,救活了小的,饿死了老的。再后来,粮食定量没有严格执行,又是孩子饿死,大人没事。 谁听说过中国政府在饥荒期间专给儿童发配口粮?即使发了,还不是要经过父母的手到孩子的口吗?如果狠心的父母能在1959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饿死,1961年就能乖乖地看着孩子吃救济粮自己饿死?这些美国专家做出那样的解释,太不体谅我们中国老百姓的天下父母心了吧。 既然Ashton等专家分别算出来的十岁以下和十岁以上非正常死亡人数难以置信,他们由此所得出的2947万估计数也明显可疑。 其次,让我们看看Banister博士。在她的研究结果中,与其1958-1961四年三千万非正常死亡估计数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还有:1960年死亡率44.6%,婴儿(一周岁以内)死亡率更高达284%,平均预期寿命仅24.6岁。 这些结果与官方数据的巨大差异,Banister博士的解释是因为后者对死亡率严重漏报。据她估计,1953-1961年九年间平均死亡漏报率高达42%。她说这是因为中国老百姓对亲属死亡隐瞒不报,以便继续从政府那冒领粮食。假如真是这样,这些人死不发丧可不能象秦始皇似的,只瞒个把月,甚至一年半载都不行。因为日后被发现的死亡人数将会加到下年度,进出相抵,不会对平均漏报率有什么影响。所以,这42%的地下工作者必须长期隐蔽,不断从坟堆里伸手向政府要 ==========第119页========== 粮,拿共产党当冤大头。Banister博士太小看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了吧。 据Banister博士在1987年出版的《中国变化中的人口》(114-115页)介绍,她先根据1982年生育率抽样调查,算出1953-1964年历年出生人数,再用这些出生人数之和减去从1953年和1964年人口普查得到的总人口变化数,算出1953年至1964年的死亡人口总数。然后她把这些死亡总人数分配到1953至1964年期间,得出历年死亡率。她估算出的1957年死亡率为18%,1962年为14%,并假设1958年至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由前者向后者线性递减。最后,她用这四年估计的死亡率超过正常值的部分与总人口数相乘,得到1958-1961年三千万非正常死亡人口数,其中仅1960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就接近二千万。 假设Banister博士的出生人口数正确,其计算过程中最关键也最有争议的是如何将1953年至1964年的死亡人口总数分配到历年中去。显然,分配到饥荒年份的死亡数越多,算出的非正常死亡数也就越大。她对其分配死亡人数方法的 解释是:“这个随意估计的过程得助于官方死亡率的升降趋势。我们可以假设, 虽然历年的官方死亡率都太低,但他们所显示出的趋势还是代表了真实情况的。我们在此列出的大多数年份的死亡率估计,就是在这样的假设下得到的(115页)”。 按照上述说法,最简单的办法应是假设历年死亡漏报率相同或漏报百分数相 同。但Banister博士没有这样做。她估计1960年死亡漏报率为43%,从而使她估计的该年死亡率比公布值高出19%。而她估计1957年和1962年的死亡漏报率为40%和28%,使得她对这两年死亡率的估计只比公布值高7%和4%。这样的区别对待明显拉大了1960年死亡率与1957和1962年死亡率之间的差距,使她得出的1960年非正常死亡率几乎是按官方数据得到的两倍。这是她算出1960年近二千万非正常死亡人数的关键。她没有解释把1960年死亡率和漏报率估计那么高的原因。 那么,Banister博士估计的1960年44.6%的死亡率能否自圆其说呢?可惜不能。按照她书中(42页表2.7)给出的她对《年鉴》数据调整后的估计,1959年底和1960年底中国总人口数分别为652,505万和647,665万。而她估计的1960年出生率为26.8%。由此,我们可以推出1960年的死亡率应为34.2%,远远低 ==========第120页========== 于她自己在同一本书里给出的44.6%。我们应该相信哪一个? 另外,根据Banister博士书中的数据(384、386页表A.1、A.2),我们可以用1964年普查时3岁和4岁儿童的平均数,计算出生于1960年并活到1964年的人数至少为1292万(如果按4岁儿童人数计算,则更高达1430万)。即使所有1960年出生者年满一岁以后到1964年普查时一个都没死,按照284%的婴儿死亡率,1960年出生人数最少也得有:1292万/(1一0.284)=1804万。再遵照Banister博士估计的1960年26.8%出生率,我们应当得到1959年底全国总人口数为1804万/0.0268=673,309万。这个数目比她估计的652,505万超出 二千多万。如果考虑到1960年出生者一岁以后到1964年普查时死去的人数,差别会更大。Banister博士这个二千多万人的误差不解决,她的三千万非正常死亡估计数能有多少意义呢? 贝妮斯特提出的数字明白表示“大跃进”时超量死亡三千万人,这几乎两倍于中国官方所明示的统计数字,她认为官方统计低估了总死亡人数,因为中国居民在这段时期低报了死亡人口。 贝妮斯特在算这段时期低报的死亡总人数时,先计算实施过人口普查的1953和1964年之间的总出生人数,所用数据取自人口普查和1982年实施的一项回顾生育调查(受调查者被询问1940年至1981年间的子女生育数)。一旦知道1953年和1964年的人口,以及这两年间的总出生人数,就有可能算出会在这期间死亡的人数,她用这种资料算出的这十一年的死亡总数就远高于官方发表的死亡率。 为了估算在“大跃进”时的死亡人数,贝妮斯特回头去用官方统计的死亡率。即使她认为就绝对数字而言,这些数字过低,仍假定这些数字显示了中国在这段期间的实际死亡趋势。例如,她假定官方所公布的1960年每千人有25人死亡的死亡率确实显示该年的死亡率暴增,但是她把这个数据与她所估算的1953至1964年低报的死亡人数结合起来,搞出了一个数字说,1960年每千人有45人死亡。用这样搞法,没被宣称有饥荒的年份,死亡人数也一样会增加。例如,她把官方公布的1957年每千人死10.8人的死亡率增高到每千人死18人,然后比较修正过的丰年死亡率与修正过的所谓饥荒年份死亡率,就得以搞出“大跃进”期 ==========第121页========== 间超量死亡三千万人的估计(注36)。 Ashton等人口学家先根据1982年中国千分之一人口抽样生育率调查的结果,算出1964以前历年的出生人口,再与1964年人口普查的相应年龄人数对比, 得到这些年龄组到1964年的存活率。 Banister博士在1987年出版的《中国变化中的人口》(114-115页)介绍,她先根据1982年生育率抽样调查,算出1953-1964年历年出生人数,再用这些出生人数之和减去从1953年和1964年人口普查得到的总人口变化数,算出1953年至1964年的死亡人口总数。然后她把这些死亡总人数分配到1953至1964年期间,得出历年死亡率。 如果1982年生育率调查准确,这些专家按以上思路所做的研究出错的可能性应当较小。反过来说,他们的不合理结果,可能是1982年生育率调查不准确造成的。与人口普查不同,1982年生育率调查不是由国家统计局,而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主持的。调查所覆盖的千分之一人口大约一百万,调查对象是30万左右15-67岁的女性,平均每个年龄组只有六千人,分到每个省平均二百人。抽样调查是以生产大队和街道为单位进行的,比个人抽样的随机性小得多。尤其重要的是,这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以一胎化为中心的人口控制措施提供依据。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身又是人口政策的执行者,主观上有为强调控制人口的紧迫性而偏高估计生育率的可能。这种误差的产生,只要在抽样选择调查单位时,有很小一点倾向性就足够了。四分之一世纪之后的今天,计划生育委员会所估计的出生率仍然高于其它人口专家和研究单位的结果,而且差距如此显着,甚至到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地步。1982年的抽样调查夸大生育率是很有可能的。 基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只要1982年生育率调查得出的结果稍微偏高一点,由此产生的多余出生人口就不是小数。这些幽灵人口必须“死”于1964年以前,经专家们的推理演算,大部都变成了非正常死亡。但这些错误假设下的演算跟现实对不上号,所以就出现了我们前面提到的各位美国专家所得到的荒谬结果。 还是法国人口学家卡洛说的比较客观,他说中国的问题最好由中国人自己来 回答。 ==========第122页========== 第八章以王维志、杨继绳、金辉、曹树基 等为代表的研究和观点 §1关于王维志、杨继绳的研究 在关于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王维志先生的研究是我国国内有代表性的研究之一。杨继绳在《墓碑》中是同意王维志的研究结论的。《墓碑》 详细介绍了王维志的研究结果。 据《墓碑》介绍,王维志的研究结果是,1959年一一1961年三年期间我国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3300万一一3500万人。以下所涉及的王维志的研究,均取自《墓碑》一书。① 王维志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对已经公布的1959年到1961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修正。 表1959一1961年总人口和自然增长情况(万人) 年份 总人口 总人口增加数自然增长人数 1958 65994 1959 67207 1213 677 1960 66207 -1000 -304 1961 65859 -348 249 下面我们把杨继绳叙述的王维志的研究成果引述如下,放在“”里面,“”之外的内容是我们的评述。 “中国政府己公布的上述数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计,按总人口增加数计算,减少135万人,按自然变动算,却增加622万人,两者差额为757万人。究竟哪个对呢?” ①《墓碑》,998-一1000页。 ==========第123页========== 在这里,王维志先生看出1983年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既然 看出了这一重大矛盾,就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对这一重大矛盾做出合理的解释。我们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通过对我国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到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整个这一期间的人口变化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利用数学思维方法对这一重大矛盾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对于1959年、1960年、1961年这三年的情况,我们得到了以下结论: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1959年户籍统计人口总数增加535万,1960年减少696万,1961年减少598万。这些人口的增加和减少,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无关。这三年合并计算,减少759万。这就是我们上面引述的杨继绳先生那段话中的“两者差额为757万”(757万和759万的微小差距是由于计算中的四舍五入引起的)。但是王维志先生在下面对这种情况作了完全错误的分析,这一错误的分析,把他自己引向了完全错误的方向。 “王维志认为,这两笔数都有问题。他分析,1959年是困难时期的第一年,这一年出生人数减少,死亡人数增加的情况已经开始。这一年自然增长677万比上一年的增长数下降40%是比较接近实际的。而总人口增长1213万,只比上 一年少增128万,增长率仍然保持1.8%是不符合实际的。” 由上面引述的我们的研究结论是: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我国1959年户籍 统计人口数据虚假增加535万。从总人口增长的1213万扣除虚假增加的535万, 实际增加678万,这就这一年自然增长数677万(所出现的微小差距是由于计算 中的四舍五入引起的)。所以这里不存在任何矛盾。王维志先生在这里的分析是 错误的。 “原因是,当时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长速度己经减慢,为维持较高的增长率有意多报人口。” 王维志先生所说的这一原因只是他个人的主观猜测,他没有举出任何证据。作为人口学工作者,没有任何依据的就做出这样推测,实在是不应该的。实际上这里的真正的原因不是“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长速度已经减慢,为维持较高的增长率有意多报人口”,而是在那一年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中,有大约535万人重报了户籍(人已经进入市镇,并且在原籍农村没有注销户籍的情况下,在市镇办理了户籍登记手续)从而造成全国户籍统计数据虚假增加535万。 ==========第124页========== “对1960年来说,总人口减少1000万,自然变动减少304万都是偏低的。” 由上面引述的我们的研究结论可以知道,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虚假减少696万。从1000万扣除虚假减少的696万,得到增加304万,这恰好等于这一年自然增长数。这里没有任何矛盾。王维志先生说“总人口减少1000万,自然变动减少304万都是偏低的”是错误的。 “实际减少人口还要多。一方面有意多报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报死亡人数。” 王维志先生所说“一方面有意多报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报死亡人数”完全是他个人的主观猜测,他没有举出任何证据。 “1961年总人口继续减少,而自然变动却增加了249万人,两者方向相反,数字也都是不准确的。” 由上面引述的我们的研究结论可以知道,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1961年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虚假减少598万。从1961年总人口减少的348万扣除虚假减少的695万,实际增加250万,这恰好等于这一年自然增长数(所出现的微小差距是由于计算中的四舍五入引起的)。所以这里同样没有任何矛盾。 以上只是叙述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矛盾,并没有具体计算1959年到1960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下面开始计算这一数字了。 “根据1964年人口普查资料回推,1961年人口应当是64508万人,比原统计数减少1486万人。” 在消除了户籍迁移的影响之后,1964年年底的全国人口总数应为72,014万 (表??)。由这一数字按人口自然增长数回推,1961年年底的全国人口总数 应为66,013万人(表),而不是王维志先生所说的64508万。这一数字比1961年的户籍统计数据的65859万多了154万,而不是像王维志先生所说的那样少了1486万。在下面的计算中,仅仅这一项,就使得王维志先生把1959年到1960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扩大了1640万。 “这就需要对三年困难时期总人口和自然增长人数重新估计。王维志做了以 ==========第125页========== 下假定,1959年按自然变动计算,人口增加677万人。1960年和1961年共减少2163万人,比原来统计数减少1348万人多减少815万人。” 在消除了户籍迁移和死亡漏报的影响之后,1959年年底人口总数应为65,356万。这样,1960年和1961年两年合计人口增加了657万人,而不是原来统计数据的减少1348万,更不是王维志所说的那样减少了2163万。由于这原因,王维志先生下面这一段中关于1960年和1961年的死亡人数计算就扩大了2820万人。由于这一错误,王维志先生的下述计算就毫无意义了。 “王维志将这多减少的815万人调整到1960年和1961年两年里。即将1960年的原统计总人口减少1000万调为1500万,1961年原统计人口减少的348万调整为663万。” 在这里,1960年的原统计总人口减少1000万应调整为增加407万,而不是王维志所说的减少1500万,1961年原统计人口减少的348万应调整为增加250万,而不是王维志所说的减少663万。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1959年1647.4万人,1960年1389.3万人,1961年1188.6万人。如前所述,当年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国家的供应指标,出生人口漏报较少,所以假定这些数字是准确的。当年的出生人口减去当年的自然增长人口,就是当年的死亡人口:” “1959年死亡人口=1647.4-667=980.4万人。” 这一数字基本符合实际。 “年死亡人口=1389.3-(-1500)=2889.3万人。” 这一式子应改为1960年死亡人口=1389.3一407=982.3万人。 “1961年死亡人口=1188.6-(-663)=1851.6万人。”这一式子应改为1961年死亡人口=1188.6-250=938.6万人。 “总死亡人数是以上三项相加,即5721.3万人。” 这一数字应改为2901.3万人。这个数字与王维志的上述数字相比,减少了 2820.3万人,这就是说,由于没有考虑到1956年到1064年期间的人口大迁移和 ==========第126页========== 人口大精简的影响,也没有考虑到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后到1958年期间我国出 现的死亡漏报人口的影响,王维志把1959年到1961年这三年的死亡人数多计算 了2820.3万人。如果本文这些多计算的人数去掉,则这三年的实际死亡人数为2901.3万人。这与我们在第四章得到的2896万人,是非常接近的(其中死亡微小差别是由于原始数据稍有很小的差别引起的)。由于王维志把我国这一期间的总死亡人数夸大了2901.3万人,所以他由此得到的这一期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正像我们在第四章已经指出的那样,就死亡率而言,我国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平均死亡率基本相当于1955年的水平;就死亡人数而言,我国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平均死亡人数基本相当于1953年和1954年的水平。如果以1953年到1958年的平均死亡人数(887万人)为基准,则1959年到1961年的过量死亡人数为230万人左右。 杨继绳对王维志的方法做了不大的修正。在王维志得到的总死亡人口中,扣 除正常死亡人口,即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饿死人口)。1958年死亡人口为781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68页),王维志仅粗略估算,将781万人作为1959一1961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数,则1959一1961年三年正常死亡为2343万人,总死亡人数5721.3万人【应改为3113万】中扣除正常死亡的2343万人,则非正常死亡为:5721.3-2343=3367.9万人【应改为3113-2343万=770万】。即三年饿死3378.3万人。【这里应改为,以1958年的死亡率为基准,三年超线性死亡406万人】 其实,1958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己发生饥荒,这781万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1956一1958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为正常死亡人数,即(706.2十687.5 十781.1)/3=724.9,则1959-1961年正常死亡人数为724.9*3=2174.7万人,将总死亡人口的5721.3万人【应改为2740】扣除2174.7万人,则三年饿死人口为3546.6万人。【这里应改为,以1956一1958年的平均死亡率为基准,三年超线性死亡565万人】 按王维志的修订数,1960年的死亡率应为44.33%,而不是统计年鉴上的 25.43%。44.33%0这个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计的44.60%、卡洛的40.76%接近,高 ==========第127页========== 于科尔的38.8%,更高于蒋正华的31.25%(《中国人口·总论》数)、…和32.40 %(《西安交大学报》数)。 杨继绳认为,金辉、曹树基、王维志几位中国学者估计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3,250万到3,500万之间,他们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却得出的数字比较接近【我 们阅读了金辉和曹树基的文章,他们的方法和王维志的方法在细节上有很大的不 同,但在本质上没有太多的实质性不同,正是由于这一点,他们得到的数字差别不大】。但是,金辉、王维志没有考虑1958年和1962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因为1958年冬和1962年春,些地方有饿死人的现象。曹基的计算中虽然包括了1958年和1962年,但他计算中小规模的人口死亡无法发觉。有些地区计算中有遗漏。如果加上1958和1962年两年的饿死人的数字【应改为“超线性死亡人数”】(按各省官方数据计算的结果【这句话应该改为:按照各省官提供的户籍统计数据中的死亡率,如果以1955一一1957年的平均死亡率为基准,则计算结果】是,1958年为181万,1962年为42万,共计223万人),则大饥荒饿死人在3,500 万到3,700万之间。取其中数3,600万。 这就是杨继绳“饿死3600万”的根据。从上面我们的评述可以看出,杨继绳先生的的这一结论,是完全错误的。 §2关于金辉、曹树基的研究 在我国国内关于非正常死亡数千万人的研究中,金辉的研究是最有代表性的研究之一,这篇文章的观点在国内外被广泛流传,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金辉是一位作家,据他自己讲他的数学只有小学程度。在这篇文章中,他利用他那只有小学程度的数学知识,“计算出了”中国1959年到1961年期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为4060万人。我们仔细阅读了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非正常死亡”就是指“饿死”。让我们认真剖析一下,这几千万人4060万人在金辉的文章中究竟是怎样“被饿死”的? 在金辉的文章中,他提出了一个计算非正常死亡人数的公式,这个公式是: ==========第128页========== “出生人口一正常死亡人口十总人口增减值=非正常死亡值”。按照他在文章中的解释,这一公式实际上可以明确的写成: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当年出生人数一[当年年底人口数×(1一10.57%)] 十(上一年岁末人口数一当年岁末人口数) 我们不妨把这个公式叫做“金辉非正常死亡公式”。 下面我们将要指出:这一个公式是极端荒谬和错误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先引进一个数。我们把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字称为某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下面式子所有的数都是指户籍人数):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当年岁末户籍人口数一上一年岁末户籍人口数) 一(当年户籍出生人数一当年户籍死亡人数) 利用人口异常变化数,“金辉非正常死亡计算公式”可以写成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当年人口异常变化数十当年死亡人数 一[当年年底人口数×(1一10.57%)] 把“金辉非正常死亡公式”写成上述形式后,我们就可以指出这一个公式的第一个荒谬之处了。我们在前面己经证明下述结论。人口异常变化数只与迁移活动有关,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无关。而在金辉的公式中,却把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人口减少(这一减少由人口异常变化数描述)全部列入了“饿死”的人数之中。 1960年到1964年期间出现的人口异常变化数小于0的现象,都是由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具体的说, 1960年由于迁移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696万 1961年由于迁移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598万 1962年由于迁移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361万 ==========第129页========== 1963年由于迁移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397万 1964年由于迁移原因造成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603万。 1960年到1964年期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人口减少了2654万人。 由此可以看出“金辉非正常死亡公式”最大的荒谬之处就在于把某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人口异常变化数都算成了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就是说,他把1960年到1964年期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人口减少的2654万人统统都算成了非正常死亡人数。 先看金辉的结论1:说到非正常死亡的人数,最直观的就是看年度总人口的减少数。1960年总人口净减1000万,1961年又净减348万,两年累计1348万。它可以作为推论一:三年灾难时期,仅1960-1961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最低也在1348万以上。 我们在第五章中已经指出:我国1960年实际人口比1959年增加增加407 万。户籍统计数据中的1960年人口比1959年减少1000万人,是由于人口户籍迁移原因和(死亡漏报、出生漏报)造成的,与1960年的人口死亡无关。同样, 我国1961年实际人口比1960年增加增加250万。户籍统计数据中的1960年人 口比1959年减少348万人,是由于人口户籍迁移原因,与1961年的人口死亡无关。 所以,金辉结论1中所说的非正常死亡的1348人,是完全错误的。 下面是金辉的结论4的推导过程。 金辉使用了两个假定:“假定一,经过人口普查之后的1964年底总人口70499万是基本真实的。”“假定二,1962-1964年的公布自然增长率也是基本真实的。”根据这两个假定,金辉计算出我国1961年年底人口总数为64645万(金辉在具体计算时犯了极为初级的错误,我们就不再具体说明了),比户籍统计数据1214万。 金辉这里使用的第二个假定基本是正确的,但是第一个假定确实错误的。我 们在第五章中己经指出,在消除了户籍迁移的影响之后,1964年年底的全国人 口总数应为72,014。由这一数字按人口自然增长数回推,1961年年底的全国人 ==========第130页========== 口总数应为66,013万人(表),而不是金辉先生所说的64648万。这一数字比 1961年的户籍统计数据的65859万多了154万。而不是像金辉先生所说的那样少了1214万。 金辉又用其它方法把他算出来的1214万调整为1270万人,然后把这个数字作为“被饿死的4060万人”的一部分。 1961年的实际人口数比户籍统计人口数多了154万,而金辉错误的认为1961年的实际人口数比户籍统计人口数少了1270万,把这个数字作为“被饿死的4060万人”的一部分。显然这1270万的“饿死人口”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这样我们知道,在金辉结论1和结论4所说的“饿死1348万”和“饿死1270万”,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仅仅这两项,金辉就把我国1959年到1960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扩大了2618万。 我们在第四章己经指出:在1954年到1958年期间有712万漏报死亡的人口, 这些人已经正常死亡,但没有及时进行死亡登记。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些人员的户籍会在1960年前后被注销,这样造成1960年前后户籍死亡人口大幅度增加。金辉把这一部分人 这样只剩下不到937万人了。 在金辉的“研究”中所给出4060万人中,只有这最后不到937万人,确实是在1959年一1961年期间死亡的,并且大多数都是正常死亡的。但是由于金辉发明了一个“金辉死亡公式”,他们就必须“被饿死”。 金辉在他的文章中写到:“我们取1956、1957和1962、1963年的平均值 10.57作为1959-1961年间的“正常死亡率”的值,应该说并不是过低而是还稍稍偏高。按此计算,1960年正常死亡数为699万(66207×0.01057),1961年为696万(65859×0.01057),两年累计为1395万。”“还有1959年。我们姑且相信公布的死亡率14.59,其与前述平均死亡率之差为4.02,即使这样,1959年的非正常死亡数亦达270万(67207×0.00402)。”在这里,金辉提出了一个极其荒谬的假定:10.57%是“正常死亡率”的上限,凡超出这一死亡率的死亡都是“非正常死亡”(即都是饿死的)。 ==========第131页========== 这样金辉提出了一个计算饿死人口的简单的计算公式(我们不妨称它为金辉死亡公式): 某年饿死人数=当年年底人口数×(当年人口死亡率一10.57%) 按照金辉的这一“死亡公式”,由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们可以算出: 1949年我国饿死511万人; 1950年我国饿死410万人; 1951年我国饿死407万人; 1952年我国饿死370万人。 按照金辉的同一个“死亡公式”,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每年都要饿死至少700万以上,按每十年都要有7000万人“被金辉公式”饿死。国民党控制中国大陆的二十二年间,共有一亿五千四百万中国人“被金辉公式”活活饿死。 大家不要以为这是天方夜谭,这就是我们金辉先生在“研究”我国大跃进时期人口问题时所使用的“金辉死亡公式”。 用这样的公式研究大跃进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究竟有多少可信性,读者自己做出判断。 在金辉的“研究”中所给出4060万人中,只有不到937万人,确实是在1959年一1961年期间死亡的,并且大多数都是正常死亡的。但是根据“金辉死亡公式”,他们就必须“被饿死”。如果他们死在1950一1953年,或者死于国民党统治时期,或者死于国外,都是正常死亡的,但是就是因为他们死于1959年一1960年的中国,在“金辉死亡公式”下他们就必须“被强迫饿死”。 金辉的这篇文章只有6952字,金辉每写一个字,中国大地上就要有5840条鲜活的生命“被死亡”,而且是残酷的“被饿死”。 金辉是这样评论国家统计局的数字的,他说“笔者不相信这是统计中的疏忽, 也不相信这是一种偶然的误差。我们这个世界上大概还从来没有过如此草菅人命 的疏忽和误差,动辄搞掉它几百万人甚至更多。” 我们也借用金辉的话:“我们这个世界上大概还从来没有过如此”像金辉这样“草菅人命的,”他的一个小小的小学程度的计算“疏忽和误差,动辄搞掉它 ==========第132页========== 几百万人甚至更多。”他只写了6952个字,整个中国大地就有4060万鲜活的生命“被死亡”了,一个整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灾难”就被制造出来了。幸亏金辉小学数学知识太差,有456万人“幸免于难”,否则他完全可以把“4060万”扩大为“4516万”,制造出一个更大的“灾难”。 金辉在文章中所说的中国在1959到1961年非正常的4060万人的数字,是由以下数字组成的: 1.1960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数据减少695万人; 2.1961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数据减少348万人(实际减 少598万,金辉遗漏了250万); 3.1960年漏报出生的新生婴儿305万人(实际420万,金辉遗漏了115万); 4.1962年到1964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数据减少1270万人(实际减少1361万,金辉遗漏了91万); (以上共计2618万,没有一个是真正死亡的,全部都是“被死亡”。如果金辉的数学知识稍微好一点,这一数字可以再扩大456万,即2971万。) 5.1954年到1958年己经正常死亡,而在1959年一1961年注销户籍的人口至少712万; 6.其余的不到937万确实是在1959年一1961年期间死亡的,并且大多数都是正常死亡的,如果他们死于1950一1953年,或者死于国民党统治时期,或者死于国外,都是正常死亡。但是就是因为他们死于1959年一1961年的中国,他们就必须“被饿死”。 结论:金辉的全部“研究”没有任何“科学性”和“可信性”。 曹树基的研究 历史地理学家曹树基采用人口学和历史地理学的方法,以县级政区为基础, ==========第133页========== 以虚拟的“府”级政区为单位,重建1959-1961年中国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数。 他的作法是,采用1953年、1964年和1982年全国各市县人口普查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再通过各地地方志中记载的资料,计算出各地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确定各地灾前灾后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具体作法是:以1953年和1964年普查人口为基础,根据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即可求得1958年和1961年的人口。用1958年人口减去1961年人口,所得净减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大饥荒时期超过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所得为减少人口或称全部减少人口,再加净迁移人口,所得为这一地区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人口普查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资料所不可替代的,这是本项研究赖以进行的基础。地方志资料虽然不完整,但从抽样的角度看,却己足够。两套资料的配合应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误差,排除错误。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饥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损失,并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进而求得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结果是:三年大饥荒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3245.8万。 曹树基的研究使用的是与金辉同样的方法,从而其结果也是错误的。 §3几个荒谬的“计算饿死人口”公式 杨继绳在《墓碑》中还提出了一个极其荒谬的计算饿死人数的公式。我们先 把他的原文照录如下: “知道了每年的总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就可以推算出每年出生多少人口、死亡多少人口。知道了三年大饥荒期间死亡人口总数,扣除正常死亡人数,就是饿死的人数。” “说某年饿死多少人,除了当年的死亡率、当年的总人口(由于年初和年终人口数不同,计算时取平均人口)以外,正常死亡率也很重要。正常死亡定得高,则非正常死亡就少;正常死亡率定得低,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多。” “我取1958年前三年(1955一一1957)的平均数为起点,取1962年后三 ==========第134页========== 年(1964一一1966)的平均数为终点。…但是,1964年人口普查,一次性地 冲销了前两年多报的820多万人口,使得1964年的死亡率有不正常的偏高。所以,计算正常死亡率时,后三年我取1963年,1965年和1966年。” “由上述数字,我们可以算出: 正常死亡率={(12.28+11.40+10.80)/3+(10.04+9.50+8.83)/3}/2%=10.47%0。 “当年的实际死亡率减去正常死亡率就是当年的非正常死亡率。用非正常死亡率乘以各年平均人口,就是各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1958年非正常死亡人口为:65324×(11.98一10.47)%=98.64万人。同样可以计算出,1959年非正常死亡人口为274.4万人,1960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997.94万人,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48.94万人。大饥荒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总共为1619.92万人。” 杨继绳在这里提出的公式具有代表性。我们需要加以认真的分析。 目前国内在关于非正常死亡数千万人的研究中,有几个重要概念存在着极大的混乱。一些人用数学方法讨论在那一时期究竟有多少万人非正常死亡,但却连这方面的几个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清。 这几个概念就是超线性死亡、非正常死亡、营养性疾病死亡、饿死。这是几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要想利用数学方法研究非正常死亡问题,就必须从数学和人口统计学的角度搞清这几个概念的准确含义。 我们查阅了杨继绳先生的简历,发现他的专业既不是数学,也不是人口统计 学,他根本没有数学研究或者人口统计学方面的学习经历和研究经历。从《墓碑》这本书可以看出,杨继绳根本没有搞清“超线性死亡”、“非正常死亡”等几个概念的数学含义和人口统计学的含义,却在他的“研究”中把“超线性死亡”悄悄地偷换为“为非正常死亡”,又把“非正常”与“饿死”画上了等号。 杨继绳连“超线性死亡”、“非正常死亡”等几个概念的数学含义和人口统计 ==========第135页========== 局含义都搞不清楚,却写了厚厚的一本书,“计算”出了我国困难时期“饿死”了。这种所谓的计算究竟有多少可信性就可想而知了。 从数学和人口统计学的角度上讲,杨继绳在上面我们引述的那几段话中计算出来的死亡人数不叫“非正常死亡”,而叫“超线性死亡”。杨继绳在这里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为了揭露杨继绳在《墓碑》中的重大学术错误,我们还需要用浅显的语言吧 有关概念给广大读者讲清楚,也算是向杨继绳先生普及以下他还远远没有了解的 数学和人口统计学的基本知识。 什么叫超线性死亡? 从数学和人口统计学的角度上讲,杨继绳在上面我们引述的那几段话中计算出来的死亡人数叫“超线性死亡”人数。 什么叫超线性死亡?超线性死亡是用数学方法研究人口统计学问题时出现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有明确的数学含义。为了向专业之外的读者讲清什么是“超线性死亡”,我们举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 大家都知道,珠穆朗玛峰的海拔高度为8882米。这是以海平面为基准得到的高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经常使用相对高度的概念。例如,我们假定青藏高原的平均海拔高度为4000米,那么相对于这一高度而言,珠穆朗玛峰的相对高度就变成了4882米。我们还可以珠穆朗玛峰山脚下的一个地方(假定其海拔高度为8000米)为作为基准,那么珠穆朗玛峰的相对高度就只有882米了。 在不同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不同的相对高度。例如,登山队到了珠穆朗玛峰山脚下,要做第二天登山准备工作时,他们只能以珠穆朗玛峰相对于山脚下的相对高度为依据,做登山的准备。他们不可能认为第二天要登的高度是8882米。 上面所说的珠穆朗玛峰的相对高度,就是“超线性高度”。准确的讲,要讲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就必须事先给定一个基准高度,这个基准高度是条水平直线,然后把珠穆朗玛峰超出这条直线的高度称为“超线性高度”,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相对高度。 ==========第136页========== 预先给定的基准高度不同,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就不同。以海平面 为基准,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为8882米,以青藏高原的平均高度为基准,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为4882米,以珠穆朗玛峰山脚下的某地为基准,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为882米,如果我们高兴了,也可以以太平洋最深处的???海沟的深度为基准,那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会达到???米。珠穆朗玛峰的所有这些“超线性高度”都是正确的,只要我们事先讲明了“基准”。 由此可以看到,“超线性高度”这个概念,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对同 一个珠穆朗玛峰来说,不同的人,选取不同的基准高度,所得到的珠穆朗玛峰的“超线性高度”就会出现巨大的差别,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 对于“超线性死亡”这个概念,情况是完全类似的。 在“超线性死亡”这一概念中,首先要选择基准死亡率。在讨论某一时期的死亡情况时,先取某一些年的平均死亡率作为基准死亡率,然后把这一时期的死亡情况和基准死亡率进行比较。超出基准死亡率的死亡部分称为“超线性死亡”。 就像“超线性高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一样,“超线性死亡”也同样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不同的研究人员,用不同的标准选取不同的基准,得到的“超线性死亡”完全可以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在讨论1959年到1961年的死亡情况,如果我们选取1957和1962年户籍死 亡了的平均死亡率10.41%作为基准死亡率,则1958年到1961年超线性死亡人 数为1636万人。 如果我们取1950年到1957年期间的平均值14.3%作为基准死亡率,则1958年到1961年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为761万人,与上面相比减少了一半多。 面对以上这些不同的超线性死亡数字,我们应该选择那一个呢? 在用超线性死亡这个概念研究某一时期人口死亡情况时,选取基准死亡率不 应该任凭研究者根据自己需要任意选取,而应该有一些客观的原则。我们认为以下原则是应当遵循的: ==========第137页========== 1.作为基准死亡率的年份的死亡率必须是准确的。如果这些年的死亡率有 比较大的误差,就会对所讨论的年份的死亡率带来很大的误差。 2.作为基准死亡率的年份的死亡率不能是最低的,也不能最高的。这一原 则是显而易见的。 3.作为被选为基准死亡率的年份与所讨论的年份的各方面情况要具有可比性。 我们按照这些原则看一下以1957年的死亡率作为基准死亡率是否合理。 首先,1957年的死亡率到底是多少?关于这一问题在学术界存在着十分不同的意见。年鉴公布的1957年的死亡率数值10.8%,科尔的估计值为19.0%,班久蒂估计值为18.2%,卡洛的估计值为13.24%,而蒋正华一个人就给出了三个估计值:20.53%,16.55%,13.01%。要知道,死亡率每差一个千分点,死亡人数就要差60多万。上述估计值中最高的和最低的相差9.73%,,换算成人数一年就差600多万人,三年就差1800万人!在学术界对1957年的死亡率有很大分歧的情况下,就以它为基准死亡率,在学术上显然是轻率的。 户籍管理 第二,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从1900年到1962年这六十多年中我国人口死亡率最低的两年就是1957年(10.8%)和1962年(10.02%),以这六十多年中人口死亡率最低的两年作为基准死亡率来衡量1958年到1961年的死亡情况,显然是不恰当的 据有关资料,我国在民国时期的死亡率在25%到35%之间,按年鉴公布的数字,我国1958年、1959年、1961年的死亡率分别为11.98,14.59和14.24,远远低于明国时期的最低水平,就是1960年的死亡率25.43%,也仅仅相当于民国时期的最低水平, 在讨论1958年到1961年死亡超线性死亡问题是,一些人常常取1957年作为基准,这是不合理的。 1957年是1900年以来1961年以前死亡率最低的一年(如果不是有史以来) ==========第138页========== 就好像在比个子的时候,不是取中等个子的人作为基准,而是取最矮的人作为基准,这样比,一些不太高的人也会变成高个子。 如果以1963年和1965年的平均死亡率9.77%作为基准死亡率,则容易算出1964年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21万,据此就断言1964年饿死121万,那是极为可笑的。 第三,作为被选为基准死亡率的年份与所讨论的年份的各方面情况要具有可比性。1959一一1960年我国连续三年遇到几十年没有遇到的特大自然灾害,我国经济也遇到重大困难,在这种情形下,人口死亡率出现临时性的偏高的现象是自然地。1957年和1962年是二十世纪从1900年到1962年为止死亡率最低的两年。这两年的情况与1959年到1961年期间各方面的情况没有可比性。拿这样两年的死亡率作为基准,去研究遭到连续特大自然灾害并且遇到重大经济困难的1959年到1961年的死亡情况,显然是不合适的。 以上是超线性死亡的情况。 在不对1953年到1964年的死亡率进行调整(即完全认可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取1950年到1957年死亡率的平均值14.3%作为基准死亡率,则1958年到1961年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为761万人。我们认为这一数字是比较合适的。当然,这一数字并不代表这一期间饿死的人数。 但是我们必需指出1953年到1964年的死亡率需要进行调整,调整以后1958年到1961年的超线性死亡人数将要大大降低。 如果取1957年比较10.8%作为基准死亡率,则1959年到1961年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450万人 如果取1950年到1957年的平均值14.31%作为基准死亡率,则1959年到1961年的超线性死亡只有761万人,这两者取得基准不一样,超线性死亡人数就差了一半 表101949年一1966年我国的户籍人口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1949 20.00 1955 12.28 1961 14.24 ==========第139页========== 1950 18.00 1956 11.40 1962 10.02 1951 17.80 1957 10.80 1963 10.04 1952 17.00 1958 11.98 1964 11.50 1953 14.00 1959 14.59 1965 9.50 1954 13.18 1960 25.43 1966 8.83 如果去1963年和1965年的平均死亡率9.77%作为基准死亡率,则1964年121万,就断言1964年饿死121万,那是极为可笑的 非正常死亡: 杨继绳等人利用数学公式来计算非正常死亡人数。 但是他们没有解释什么是“非正常死亡”。 在一个大学里,我们要对所有的男生讨论“高个子”“矮个子”问题,就必须有一个标准,例如,我们首先可以规定身高在1.78米及其以上的为高个子,身高在1.65米及其以下的为矮个子,身高高于1.65米,低于1.78米的为中等身高,这样我们才能确定这个学校男生中,有多少高个子,有多少矮个子,有多少中等身高的学生。 同样,我们要讨论“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就必须确定达到什么样标准的死亡是“正常死亡”,达到什么样标准的死亡是“非正常死亡”。只有确定了这样的标准之后,才有可能去计算“非正常死亡”人数。 但是,有关“非正常死亡”1700万一一数千万人的所有的研究中,都没有给出这样的“标准”。在连什么是“非正常死亡”都没有说清的情况下,就去用数学公式计算非正常死亡人数,显然是极为荒唐的。尤其是蒋正华先生,他根本没有给出非正常死亡的标准,却承诺向人们提供我国困难时期“精确到个位数”非正常死亡人数! 从数学的角度讲,“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就像日常生活中“高个子”“矮个子”等概念一样,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 ==========第140页========== (在数学中最近几十年发展了“模糊数学”的新分支,为处理“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这类问题提供了方法。但是有关“非正常死亡”1700万一一数千万人的所有的研究中) 杨继绳们计算的是“超线性死亡”人数,但是他们悄悄地把“超线性死亡”人数偷换成了“非正常死亡”人数。 丁抒的研究公式 丁抒在研究三年大饥荒人口减少时使用了如下公式。 一,如果有可靠的死亡率,则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三(某年死亡率一正常死亡率)×前一年年底人口数 二,如果有可靠的出生率。则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该年年底人口一[1十(出生率一正常死亡率)]×前一年底人口数。 丁抒计算的结果是,从1958年到1962年非正常死亡人数总共3500万人。 他的计算公式与王维志、杨继绳、金辉、曹树基等人使用的过公式,没有本质的 区别,从而也是完全错误的。 §4其他有代表性的观点 (这一部分正在整理) ==========第141页========== 第九章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的学术失误 在2011年一月出版的,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出现了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 在该书下册第563页上写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 该书在这一段话的注释中给出了“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出处是:1、国家统计局编:《1983年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第103页;2、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 我们必须严肃的指出:党史二卷在这里出现了重大的学术错误。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发表文章,对党史二卷的这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 党史二卷没有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 党史二卷在这里引用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我们首先看一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究竟是怎样的。在党史二卷所引用的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第103页公布了以下两个数据: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66207万。 就在同一本书的第105页上,国家统计局同时还公布了以下三个数据:196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20.86%,死亡率为25.43%,自然增长率为一4.57%0。 以上这一组五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我国人口状况的完整数据,它们是同时公布的,具有同样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第142页========== 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在引用有关学术资料时,必须完整的引用,而不能只根据自己的需要片面的引用其中一部分。 因此,党史二卷在引用国家统计局的这些人口数据时,应当完整的同时引用这全部五个数据,才能正确的反映国家统计局关于这一问题的真实统计资料。 但是,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不是这样做的。 该书在我们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中提到了1960年的出生率,但是却不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出生率的统计数据20.86%。该书那一段话中提到了1960年的死亡率,但是同样不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死亡率的统计数据 25.43%。 对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这一组完整的统计数据中的三个数据(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党史二卷都不引用,而只片面的引用这组数据的另外两个数字计算得到的结果,这显然不是严肃的和科学的态度,也不符合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下面我们将指出,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人口状况的全部五个数据得到的结论,与只引用其中两个数据得到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党史二卷应当解释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党史二卷在我们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注释中说这一数据是引自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但是,中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并没有直接给出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的数字。 这一数字人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到: 第一种方法:这一数字等于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减去1959年年底全国 人口总数。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这一数字等于一1000万。 第二种方法:这一数字也可以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以下公式(这一公式是 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计算得到: (1960年年底人口总数十1959年年底人口总数) ==========第143页========== ÷2×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这一数字等于一305万。 在不考虑国际移民影响的前提下,从理论上讲,以上这两种计算方法都同样 是有效的,这两种方法计算得到的数字应当是相等的。 但是对1960年来说,这两个在理论上应当相等的数字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就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国内外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们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重大矛盾,但是近三十多年来,这一重大矛盾始终没有得到科学的解释。 党史二卷如果要引用上述第一个方法所得到的人口减少1000万的数字,作为严肃的和科学的态度,就必须对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给出科学的解释,并说明为什么采用第一种方法,而不采用第二种方法。 但是,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不是这样做的。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并没有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上述重大矛盾做出科学的解释。也没有说明他们为什么采用第一种方法,而不采用第二种方法。 在没有对这一重大矛盾给出科学解释的情况下,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片面 的、不加任何说明只叙述用第一种方法计算得到的“人口减少1000万”的数字, 不说明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也不说明同时还存在另外一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另外一个数字(305万)。 这就是说,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没有“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按照《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人们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了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有利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而向读者隐瞒了另外一个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不利的,同样是由《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305万”这一数字。 ==========第144页==========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在学术上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和严肃的态度, 也有悖于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如何看待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49年一1982年期间我国经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人口数据。这些数据中存在着重大的矛盾。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我们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理论分析,并通过对上个世纪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人口迁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由此我们得出以下重要结论:在1960年到1964年,我国因为户籍迁移原因造成了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这一减少不是人口的真实减少,与人口死亡无关。 我们的这一结论,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给出了合理 的解释。这一结论从根本上推翻了国内外关于我国这一期间有数千万人非死亡的所有“研究”。 由国家统计局1960年完整的人口数据得到的结论 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的完整的人口数据是: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66207万,196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0.86%。、25.43%。和一4.57%。利用这一完整的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1960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一-695万。 正像我们上一节指出的那样,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这695万,完全是由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这一减少与人口的真实减少无关,特别是与人口死亡无关。这一数字包含在上面所述的“在1960年到1964年,我国因为户籍迁移原因造成在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的数字之中。 这就是说,在党史二卷中所说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应改为户籍统计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数字中,有695万是由于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与人口的真实减少无关。 以上论述表明: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我国人口状况的全部五个数据所得到的结论,与只片面引用其中两个数据得到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145页========== 这就是说,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在这里没有完整的引用并且用正确的方法对待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了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有利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这一数字恰恰是错误的),并且向读者隐瞒了另外一个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不利的,同样是由《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305万”这一数字(这一数字比1000万更接近于事实)。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有悖于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造成了党史二卷在这里出现了重大的学术错误。 党史二卷应当说明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 《党史二卷》引用的是国家统计局《1983年统计年鉴》中公布的人口数据。国家统计局的这一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这一点,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同志早己明确指出。 《党史二卷》的作者在我们上面引述的那段话中,没有说明他们所引用的是“户籍统计数据”,而是采用了“据正式统计”这样一种含糊的说法。 “正式统计”是什么含义呢?人口统计有各种方式:例如户籍统计、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也可以是为某一个特定目的进行的专门调查,也可能有其他方式。 不同方式的统计数据遵循不同的规律,其准确性和可信性也是有重大差别的。《党史二卷》在这里不明确说明统计的方式(说明这一点只需要几个字、至多一句话就可以了),而是采用了“据正式统计”这样模糊的语言,显然是在暗示着什么东西,也反映了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的心虚。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明确说明这是户籍统计数据呢? 说实话,本文作者在第一次看到《党史二卷》的这段话时,给本文作者造成的第一印象是:国家有关部门曾经就1960年人口减少情况做过专门的正式调查统计,因而是不容置疑的。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采用“据正式统计”这样一种模糊的说法,实际上就是要给读者造成这种印象。后来我们反复查实,才发现除了 ==========第146页========== 户籍统计数据之外,无论是国家统计局,还是我国其他部门,都没有就1960年的全国人口总数、出生率、死亡率等问题做过另外的全国性的“正式统计”。 如果《党史二卷》的作者们非要写上我们前面引述的那段话的内容时,他们 至少应当把这段话修改为:“根据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户籍统计数据,1959 年年底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为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为66207万。1960年全国户籍人口出生率为20.86%,户籍死亡率为25.43%,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一4.57%。国家统计局的上述户籍统计数据存在着重大矛盾。对于这一重大矛盾如何解释,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只有这样写,才能完整的反映了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的真实面貌。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在书中所采用的写法,向读者隐瞒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隐瞒了1960年的户籍出生率、户籍死亡率,隐瞒了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隐瞒了1960年比上一年人口减少1000万仅仅是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隐瞒了在这一问题上还存在着另一个数字(305万),隐瞒了学术界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重大争议,并且把这样一个存在重大争议的问题写成了历史的定论。《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显然违反了最起码最基 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不是户籍统计数据,这在我们的研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确保这一点,我们才能按照户籍统计数据特有的规律,来研究这 一数据(户籍统计数据与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律)。 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真的表示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吗? 在许多情况下,人口统计数据并不代表实际人口的真实数据,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也不表示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看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国2009年国民经济年报显示,我国014岁的人口总数为2.58亿。但是,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9-27/3356823.shtml) ==========第147页========== 据中,我国014岁的人口总数却变成了2.22亿。换句话说,我国2010年0~ 14岁的统计人口总数比2009年减少了3600万!! 产生这一减少的原因人们至今没有搞清楚。但是没有人认为这一统计数据的减少真的表示2010年我国0~14岁的真实人口总数比2009年减少了3600万,更没有人由此就断定我国这一期间有3600万人非正常死亡了。 上述例子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说明人口统计数据(包括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并不表明一定出现了真实人口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如果仅仅凭着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就简单的断定这一减少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是由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引起的,这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采取这种态度,往往会导致极 为荒谬的结论。 既然上面典型例子中的“2010年0~14岁的统计人口总数比2009年减少3600万”不表示2010年有3600万人“非正常死亡”,那么《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为什么把“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1000万”,非要解释成为数量级达到千万人的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呢?! 最近二十多年来,国内外一些人在研究我国那一时期人口变动问题时,存在着一个极其荒谬的错误倾向:那就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户籍统计数据中出现了人口数字的减少,就统统把这些减少都归结为是由于非正常死亡引起的,然后再把非正常死亡偷偷地换成“饿死”,于是就好像制造谣言的竞赛一样,一个比一个惊人的饿死人数的谣言就被制造了出来。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也存在着这种错误倾向。他们根本没有具体分析可能造成“1960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比上一年减少”的各种原因(这些原因我们 将在后文中详细分析),就主观的断定这种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减少就一定是实 际人口的真实减少,就一定是由于数量级达到千万人以上的大量人口“非正常死 亡”造成的,并且把他们自己主观臆想得到的结论写进了历史,写进了本来应该 是十分严谨的中国共产党党史之中。这显然是对党、对人民、对历史的极其不负 责任。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根本性变化 ==========第148页==========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 所以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毫无疑问会对户籍统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就必须对那一时期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按照户籍统计数据所特有的规律,认真分析造成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减少的各种可能的原因,从中寻找事情的真相。我们在第四章第一节对1960年前后,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根本性的变化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正是户籍管理制度中的这一重大事件,对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这一重大事件被所有的研究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学者完全忽视了,也被《党史二卷》的作者们完全忽视了。 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1000万的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在1960年前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事实以后,我们就可以对造成“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1000万”的客观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了。 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减少,是由两方面的情况造成的:一方面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例如人口的真实死亡):另一方面是人口的虚假减少。所谓虚假减少,是指这种减少不是由于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造成的,而是由于在户籍登记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错误造成的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 户籍管理制度中与人口数有关的登记项目是死亡登记、出生登记和迁移登记。下面我们从这三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可能造成1960年我国人口虚假减少的各种原因。这些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情况人口的存在: 第一种情况:在1960年以前己经死亡,但是没有办理死亡登记,而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了户籍的人口。 正像我们在上一节中己经论证的那样,在1960年,这样的人口相当程度上是大量存在的。这些人口的大量存在对1960年我国人口的虚假减少,起着重大 的关键性作用。 第二种情况:在1960年出生,但没有在当年办理出生登记手续的人口。 ==========第149页========== 在1982年及其以后多次进行的人口普查中,都发现了1960年存在着严重的 出生漏报现象。这些人口1960年已经出生,但因为没有进行出生登记而没有包括在1960年年底的户籍统计人口总数中。这些人口的存在也导致了1960年人口的虚假减少。 第三种情况:1960年以前在户籍迁移过程中重报(虚报)了户籍,而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了重报户籍的人口。 我们在《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中已经指出,在1959年年底以前,全国共有1144万人在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大迁移中重报(虚报)了户籍。这些重报了户籍的人口拥有两个户籍。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这些人中许多人的重复户籍就要被注销。这一情况也导致了1960年人口的大量虚假减少。 第四种情况:在1960年户籍迁移过程中己经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是没有在当年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人口。 我国在1960年下半年开始了精简市镇人口的工作,大批市镇人口迁移到农村。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是没有在当年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这一情况也导致了1960年人口的虚假减少。 以上四种情况都造成了1960年我国人口的虚假减少,但是这些减少都仅仅是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而不是1960年我国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这些减少都与1960年的人口死亡无关。 我国在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到《户口登记条例》落实以前的这一时期内,由于户籍管理制度没有完善建立的原因,造成了这一期间出现了大量死亡漏报的人口;同时在这一期间出现的人口大迁移中,又出现了大量人口在迁移中重报了户籍的现象。恰好在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就必然造成1960年前后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户籍统计人口的大量 虚假减少。 正好在1960年前后,我国出现了重大经济困难,在极少数地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正常死亡现象。 ==========第150页========== 于是,国内外极少数人就把1960年前后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过程中出 现的我国户籍统计人口的大量虚假减少,以及同一年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人口虚假减少,全部都说成了是由于这一期间我国大量人口“饿死”造成的,制造了一个“饿死数千万人”的骇人听闻的巨大谣言。 在国内外一些人制造“饿死数千万人”这一巨大谣言的时候,《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们,不去研究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重大变化及其对户籍统计数据产生的重大影响,不去具体分析造成“1960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的各种可能的原因,就主观的断定这种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减少都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都是由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并把这一具有重大错误的结论写进了《党史二卷》之中。这在为上述巨大谣言的进一步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们希望党史二卷的作者们应当本着对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修正这 一重大错误。 ==========第151页========== 第三篇 ==========第152页========== 第十章对《墓碑》的批驳 杨继绳2008年在香港出版了《墓碑》一书,该书长达1208页,一百多万字。 在这部书中作者制造并全面系统的鼓吹“饿死3600万”的巨大谣言。该书在我 国国内和国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墓碑》中重点介绍了我国十二个省区(吉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广东、河南、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在1958年到1962年期间的非正常死亡情况。 我们仔细阅读了这部书,并且对书中提供的每一个“饿死人数”的数据都进行了仔细的查对和分析。我们发现这部书大量采取了伪造数据、隐瞒事实真相、无限夸大和歪曲事实真相等许多卑劣的手段,制造了一个巨大谣言。 在本章中我们对《墓碑》所介绍的12个省区的情况逐个进行了分析,揭穿 了《墓碑》制造的巨大谣言。 §1吉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吉林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长春市(1市5县)、吉林市(1市5县)、四平专区(2市6县)、通化专区(2市8县)、白城专区(1市8县)、延边朝鲜自治州(1市6县)。0人口总数:1960年为1405万,1961年为1414万。 ② 杨继绳在《墓碑》中,用第五章整整一章的篇幅,叙述了吉林省的非正常死 亡情况,其中怀德县和洮安县是两个典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21一一22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0一一11页。 ==========第153页========== §1.1怀德县的情况 怀德县属于四平专区,1964年人口数为67.6万,在吉林省各县市中列第五位(前四位是长春市、吉林市、榆树县和农安县)。① 1961年5月10日吉林省委宣传部长宋振庭的一份调查报告说:据初步调查, 全县已有浮肿病人16000多人。经过检查确认的由于浮肿病和合并症死亡的有68人。② 中共吉林省委1961年6月26发出了《关于迅速抢治重型浮肿病人的紧急通知》,要求加紧对重型浮肿病人的治疗工作。⑧这以后,怀德县的情况好转。阮泊生1961年7月27日在《怀德县当前生产及生活安排方面的情况汇报》中说:“怀德县1961年7月下旬有浮肿病人1万人,其中重度的有1,348人”。⑧由此可以知道,省委文件下达后怀德县的浮肿病人数量较大幅度减少了。由此还可以知道,在怀德县重度浮肿病人大约占浮肿病人总数的13%。 1961年6月2日吉林省卫生厅党组的一份报告中说:一般地区重病人占现有浮肿病人总数的2%左右,重病区的重人占病人总数的6%以上。⑤由此可以知道,怀德县在吉林省属于重病区。吉林省委宣传部长宋振庭直接到怀德县作调查,也说明了这个县浮肿病问题的严重性。 怀德县由于浮肿病死亡人数,在1961年5月10日以前,上述的吉林省委宣传部长宋振庭的报告中说“经过检查确认的由于浮肿病和合并症死亡的有68人”;在这以后的数字我们不知道,但由于省委已经下发了《关于迅速抢重型浮肿病人的紧急通知》,死亡人数应当大为减少。由此可以大致判断,怀德县由于浮肿病和合并症死亡的人数在100人左右。 由以上叙述可以看出,怀德县所出现这些非正常死亡人员的死亡原因,主要是由于浮肿病和其它疾病合并作用而导致的死亡,我们显然不能简单的说他们是“活活饿死”的。 ①同上。 ®宋振庭:《关于怀德县工作中的主要要问题和进一步整党整社的报告》,1961年5月10日。转引自《幕碑》353一一354页。 ⑧《墓碑》1192页、356页。®转引自《墓碑》356页。 ⑧吉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防治当前几种主要疾病的报告》,1961年6月2日。转引自《墓碑》355页。 ==========第154页========== §1.2洮安县的情况 逃安县属白城专区。吉林省卫生厅党组1961年对洮安县两个管理区的情况作了调查,并于3月11日提出《关于洮安县两个管理区发生浮肿病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说:“1961年春,省卫生厅派医疗队到逃安县福顺人民公社的福安管理区和德顺人民公社的全保管理区救治。“医疗队在这两个管理区按门逐户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1457人,发现浮肿病322人,占被检查人数的22.1%。”“入冬以来,福安管理区死亡12人。经调查除其中5人因年老体衰或患其它疾病死亡外,4人是浮肿合并其它疾病死亡,3人纯是浮肿后腹水或干瘦而死。”。 需要省卫生厅专门派医疗队按门逐户检查,说明这是情况严重的两个管理区。经医疗队“按门逐户”检查,发现了12人死亡,其中“4人是浮肿合并其它疾病死亡,3人纯是浮肿后腹水或干瘦而死。”报告中介绍了“浮肿后腹水或干瘦而死”的三个人的情况:范海庭,59岁,患浮肿后消瘦,死前一天晚上精神还好,第二天突然死亡;王进城,36岁,患浮肿后干瘦,死的前一天还到野外拾柴,第二天突然死亡;于留柱,52岁,也是患浮肿病后消瘦死亡。® 由这一介绍可以看出,这三个人都不能简单的说是“活活饿死”的。 §1.3吉林省其它地区的情况 从杨继绳在《墓碑》中介绍的情况来看,怀德县和洮安县是仅有的两个有由于饥饿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的例子。 《墓碑》中还介绍了吉林省其它地区的情况。下面是《墓碑》中叙述的其它地区的情况: 1961年3月5日,中共延边州委干部何建中从延边打电话向州委富书记汇报说,在延边,2月上旬统计的浮肿病有1万多人。⑧ 据吉林省卫生部门资料,自1960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吉林市全市(缺船营区)发浮肿病人4,179人(市内3,874人,外县305人)。“吉林市…从全 ①吉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洮安县两个管理区发生浮肿病情况的调查报告》,1961年3月11日。转引自《墓碑》354一355页。®同上。 ®《墓碑》355页。 ==========第155页========== 市情况看,还没有发现因浮肿致死的情况。”① 1960年10月到1961年3月6日,省直机关共发生不同程度的浮肿病人976名。② 《墓碑》还介绍了抚松县、延吉县、图门镇的情况。®除了顺德县和洮安县之外,《墓碑》在叙述吉林省其他地区的时候,都没有因为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的具体叙述。 《墓碑》专门叙述了从外省流入吉林的流动人员的情况。①从书中的叙述看,对这些流动人员,有冻死和其它原因死亡的情况,但是没有由于饥饿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的叙述。 §1.4吉林省全省营养性疾病和非正常死亡情况 1960年全省的情况 中共吉林省委1961年2月11日向中共中央和东北局递交的《关于粮食情况和生活安排问题的报告》中说:吉林省患浮肿病人数,据去年(本文作者按:指1960年)12月末统计有两万人左右,现在还在继续发展中。⑤这说明吉林省1960年年底浮肿病患者为2万人。 1961年全省的情况 根据《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一1995》一书中提供的数字,1961年吉林省营养性疾病人数为70万。⑧ 中共吉林省委文件1961年6月26《关于迅速抢治重型浮肿病人的紧急通知》 中说:据典型调查推算,1961年6月全省农村重症浮肿病人,约3万人左右。⑦ 根据吉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防治当前前几种主要疾病的报告》,“一般地区重病 ①《墓碑》356页。 ⑧中共吉林市委:《关于当前浮肿病情况的报告》,1960年,12月30日。转引自《墓碑》356页。 ⑧《墓碑》354页、355页。 ⑧《墓碑》357-358页。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粮食情况和生活安排问题的报告》,1961年2月11日。转引自《慕碑》344页。©国家统计局,国家民政部,《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275页。 ⑦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迅速抢治重型浮肿病人的紧急通知》,1961年6月26日。转引自《墓碑》355一356 页。 ==========第156页========== 人占现有浮肿病人总数的2%左右,重病区的重人占病人总数的6%以上”。①由这两个文件提供的数字与《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一1995》提供的“营养性疾病人数为70万”是互相吻合、互相印证的,因而是可以相信的。这样,我们可以认为,在1961年,吉林省患营养性疾病的人数约为70万人左右,其中重度患者为3万人左右。 吉林省全省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 《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一1995》一书中提供的数字是:吉林省在1961年非正常死亡38人,1959年和1960年没有数字记录。② 《墓碑》中提供的吉林省有依据的全部非正常死亡的数字是顺德县68人,挑安县5人,共计73人(见本文前述)。 以上两个数字之间的差异,可以认为是由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吉林省这一期间因为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的下限为76人。下面我们估计一下上限。 我们前面己经指出,怀德县是吉林省营养性疾病的重病区,在怀德县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00人左右(这一数字可能是高估了的)。怀德 县是吉林省的人口大县,1964年人口为67.6万,1964年吉林省人口总数为1567 万,③由此可知怀德县人口占全省的4.3%。 我们假定吉林全省非正常死亡的平均水平相当于怀德县的一半,则吉林全省的数字约为(100÷2)÷4.3%=1162人。所以我们初步判定,吉林省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因该在1200人以下。 综上所述,对于吉林省,1960年有浮肿病人大约2万人左右;1961年有浮肿病人大约70万人左右,其中重病患者3万人左右;因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下限为76人,上限约为1200人。这些人的死亡主要是由于营养性疾病合并其它病造成的,有少数人是纯营养性疾病死亡的,没有发现完全性饥饿死亡(即“活活饿死”)的记录。 ①吉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防治当前前几种主要疾病的报告》,1961年6月2日。转引自《墓碑》355页。®国家统计局,国家民政部,《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273一一27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21一22页。 ==========第157页========== §1.5吉林省1960年前后死亡率的简要分析 吉林省1954年至1972年期间每年的死亡率和死亡人数情况见表10.1。 表10.1吉林省1954年至1972年期间的死亡率和死亡人数° 死亡率 死亡人数 死亡率 死亡人数 年度 年度 (%) (万人) (%0) (万人) 1954 10.4 12 1964 12.6 19.8 1955 9.9 11.7 1965 9.7 15.6 1956 7.5 9.1 1966 8.6 14.3 1957 9.1 11.2 1967 9.2 15.6 1958 9.1 11.5 1968 9.1 15.9 1959 13.4 17.4 1969 6.6 11.8 1960 10.1 13.4 1970 6.4 11.7 1961 12 16.9 1971 6.5 12.2 1962 10 14.4 1972 7.5 14.6 1963 9.4 14.2 按照上表中的数据,我们把这一期间的死亡人数绘制成下图: 死亡人数 25 20 15 10 0 물용을을을을을폴을을을을을을효을 从前面的叙述可以知道,吉林省营养性疾病最严重的时候是在1961年。从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274一292页。 ==========第158页========== 上图可以看出,1961年的死亡人数并不是最高的,1960年及其前后的超线性死 亡现象并不突出。 杨继绳在《墓碑》中不得不承认“吉林虽然也出现了饥饿和浮肿病,虽然有个别饿死人的记录,但还没有发现大批饿死人的历史档案。”①但是他却利用他的所谓公式“计算”出吉林省在1958年到1960年期间饿死了12.78万人。@ 杨继绳在做他的计算时,取1955年、1956年、1957年、1963年、1965年和1966年的平均死亡率为基准算出饿死12.78万的数字的。如果我们换另一种 取法,取1955年、1956年、1957年、1969年、1970年和1971年的平均死亡率为基准,那么按照杨继绳的公式,就可以“计算”出吉林省在1958年至1968年期间“饿死”56万人!由此可以看出杨继绳的“死亡公式”是荒谬的。由这 一公式“计算”出来的饿死人数也是完全错误的。 §2河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杨继绳在《墓碑》中,用第十一章整整一章的篇幅,叙述了河北省的非正常死亡情况。我们就先讨论河北省的情况。 河北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天津市、天津专区(14县)、唐山专区(2市12县)、承德专区(1市9县)、张家口专区(1市13县)、沧州专区(1市15县)、保定专区(1市22县)、石家庄专区(1市17县)、邯郸专区(1市14县)、邢台专区(1市16县)和衡水专区(11县),共计10市132县。⑧1960年人口总数为4429万。@ §2.1河北省1958年和1959年的情况 关于河北省1958年和1959年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情况,《墓碑》中只举出了三个例子: “涿县方官乡祈黄于池村从1958年4月到12月共死亡57人,占该村人口 0《幕碑》356-357页。 ②《墓碑》35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80一8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10页。 ==========第159页========== 的9.6%。”①“1959年1月,徐水县有2447个浮肿病人,死亡262人。徐水县容城公社浮肿病人死亡了23%。”®“1959年,永年县农民因吃野草(苍耳子芽)造成127人中毒,16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⑧ 在前两个例子中,对死亡原因没有做具体分析,第三个例子死亡原因是由食 物中毒引起的。 在《中国灾情报告》中,河北省1958年和1959年非正常死亡的数字分别为4人和15人④,可以认为是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 由此我们认为,在1958年和1959年,河北省在极少数地区出现了少量的因为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现象,但人数不会很多。 §2.2河北省1958年和1959年的情况 1960年2月18日,中共河北省委向中共中央《关于防治浮肿病情况的报告》中说:到今年2月15日,全省有49个县、239个公社、5600多个村(约占10%的村),发现浮肿病人59000名,己病故450人…其中唐山地区最为严重,只玉田、宝坻两个县就发现浮肿病人19,000多名…绝大多数病人是脚部、下肢浮肿,少数己发展到面部、上肢和全身。患这种病的,50岁以上的老人占50%,壮年占30%,青年儿童占20%左右。⑤ 1960年10月13日中共河北省委监察委员会《关于某些农村继续发生浮肿病情况的报告》说:据徐水、吴桥、宁津、交河、静海、蓟县、霸县、遵化、迁安、昌黎、玉田等11个县的不完全统计,今春以来患浮肿病的有109671人,已死1216人(缺交河数字)。⑧ 1960年12月17日,中共河北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共中央报送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浮肿病情况的简报》中说:自从今年1月到11月底,全省累计发生浮肿病人58万多人,死亡4759人。现有患者18.3万人,其中城市8.5万人,农村8.5万人,较重的占17%。因农村漏报较多,实数将在20万以上,其中11 0《墓碑》535页。。《幕碑》535页。©《慕碑》536页。 ©《中国灾情报告1949-1995》,272一273页。 ⑤转引自《墓碑》538页。©转引自《墓碑》539一540页。 ==========第160页========== 月发病15万人。”① 在《中国灾情报告》中河北省1960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6434人,这里包括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② 以上数字是对1960年不同的时间段统计的,统计的范围也不一样,所以非 正常死亡的数字也不一样。但是这些数字是互相吻合、互相印证的。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河北从1960年全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6434人。 《墓碑》中说“磁县北白道村半个月就死了十个人。”③这里《墓碑》对死亡原因没有任何说明。 除了饥饿浮肿造成非正常死亡以外,农民因吃野草中毒死亡的也不在少数。1960年4月29日河北省委转发省公安厅党组报告:1月1日至4月26日,全省共发生中毒事件423起,中毒人数达14,756人,致死416人。1960年5月15日省防毒工作检查组报告:今春以来至5月上旬,县、宁晋、唐县三个县共发生中毒事件63起,中毒2,139人,死亡59人。唐山市委1960年10月7日报告,截至10月7日,因食苍茸籽中毒共计15,790人。④(杨继绳书中这里说:“将这 四个县、市的数字推向全省的114个县市,其数显然大大超过省公安厅的报告。”由于食物中毒是属于偶然突发事件,其数字是不能“推向全省114个县市的”)1960年9月21日,河北省委转发省公安厅报告:5、6、7三侗月,全省共发生中毒事件802起,中毒22,033人,致死519人。这里的死亡数字都是因为食物中毒引起的,并不是“饿死”的。 杨继绳一方面认为,“河北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只能以省官方提供的数据作为依据。”⑤另一方面对中共河北省委(这是河北省最正式的“官方”)1960年12月17日向华北局和中共中央报送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浮肿病情况的简报》的数字中的“自从今年1月到11月底,全省累计发生浮肿病人58万多人,死 亡4759人”表示怀疑。杨继绳认为“省委这个数字显然是缩小了的。” ①转引自《幕碑》539页。 ®《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1995》,274页。©《墓碑》,538页。 ⑧《墓碑》,540一541页。 ⑧《墓碑》,543页。 ==========第161页========== 为什么河北省委的数字“显然是缩小了的”,《墓碑》书中举了三条理由:“据封云亭向省监委书记裴仰山报告,衡水县1960年的粮食总产量比19531957年的平均年产量降低20%以上。牲畜死亡5,795头,致使牲畜总数比1956年减少了44%。”“据衡水县委数字(这个数也是缩小了的),1960年人口死亡率为19.2%,比常年高出约9个千分点。”“《河北日报》张家口记者组反映:蔚县1960年共死亡182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7%,其中12月一个月就饿死4082人。”0 在这三条理由中,第一条说的是“牲畜死亡”的数字,不是人口死亡数字;第二条“据衡水县委数字(这个数也是缩小了的【杨继绳没有说明这个数字为什么是缩小了的】),1960年人口死亡率为19.2%,比常年高出约9个千分点”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叙述:第三条我们将在下面提出质疑。 §2.3张家口市的情况 2004年I0月,杨继绳专程到石家庄访问了胡开明的女儿胡晓燕。她不但 向杨继绳讲述了胡开明的很多情况,还提供了很多文字数据。(《墓碑》546一547页) 上级自欺欺人地把农民的饥饿当作疾病,让卫生部门解决。 1960年冬天一个深夜,(宣化市委书记)卢起打电话向胡开明报告,由于 饥饿,许多哮喘病人在黎明前死去。他要粮食,还要治疗哮喘病的大烟土。据据 说,只要将大烟土和一点食物服下去,就能治疗和减轻哮喘。胡开明承担风险,果然发放了一些大烟土,也真正治好了一些人。 1961年1月21日,胡开明给正在北京开会的省长刘子厚写信,谈张家口的群众生活情况:“张家口市的疾病死亡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全市去年共死亡58877人,死亡率为1.89%(1958年为1.31%,1959年为1.64%)。最突出的是蔚县,去年共死亡182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6%。”。全市现有病人86,23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8%…“据统计,去年12月全市共死亡9584人,日平均死亡309.2人。今年1月上半月共死亡4619人,日平均死亡308.2人。 ①《墓碑》539页。 ==========第162页========== 1月上半月的后五天同前十天相比日平均死亡增加了157.3人…”① 胡开明的信中列举的数字显然是张家口这一期间的全部死亡人数,并且信中说明是“疾病死亡”。这里显然既包括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死亡,也包括因其他疾病(例如哮喘病)造成的死亡。 《墓碑》这里列举的各种数字之间存在着矛盾。张家口(这里显然指的是张家口专区)1960死亡58877人,死亡率1.89%,可以计算出张家口1960年平均人口为311.5万人。以1958年为基准,1960年超线性死亡率为0.58%,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8068,线性死亡人数为40809万。平均每月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505人,线性死亡人数为3400人。1960年12月死亡9584人,这就说明这个月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为6184人。 蔚县1960年死亡18240人,死亡率为3.36%,可以计算出蔚县人口为54.3万人。(蔚县1964年人口为32.3万这里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假定蔚县1958年死亡率与全市一样,为1.31%,则蔚县死亡超线性率为2.05%,于是蔚县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为11130人 再看宣化的情况,宣化1960年1一10月,非正常死亡4638人,12月饿死1059人,假定11月份非正常死亡情况与前10个月相同也为460人,则宣化1960年饿死总人数为6157人。 这样,仅仅蔚县和宣化饿死人数就已经达到了17287人。由此可以推出整个张家口专区全部非正常死亡人口都集中在蔚县和宣化,张家口其余的12个市县(张家口市、怀来、逐鹿、怀安、万全、阳原、赤城、崇礼、张北、康保、沽源、尚义)都基本上不存在超线性死亡现象。 1960年1一10月,张家口下属的宣化市非正常死亡4638人,平均每月饿死460多人。,12月就饿死1,059人,1961年1月,饿死1,891人。196补充(《墓碑》549页)这一数字来自哪里?书中没有任何说明。 “《河北日报》张家口记者组反映:蔚县1960年共死亡182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7%,其中12月一个月就饿死4082人。”(《墓碑》539页)这段话 0《墓碑》549页一550页。 ==========第163页========== 中“蔚县1960年共死亡182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7%”与胡开明上述那段话中的数字相同,但是胡开明信中说“12月全市(张家口)共死亡9584人”, 按照1964年的区划,张家口专区包括张家口市、怀来、逐鹿、怀安、万全、蔚县、阳原、宣化、赤城、崇礼、张北、康保、沽源、尚义14个市县。 没有“其中12月一个月就饿死4082人”(引自《河北日报》张家口记者组:《蔚县情况》。) (需要再查一下《张家口市志》《蔚县县志》《宣化县志》后修改) §2.4沧州地区的情况 河北省委办公厅1961年10月24日报告:1961年9月底统计,吴桥、南皮、庆云、盐山、宁津、黄骅、故城、景县、河间等县统计,月死亡率都超过9%。沧州全专区5月份死亡401人,6月死亡682人,7月839人,8月1184人,9月2054人,10月半个月1414人。0 在杨继绳引用的这段话中,“月死亡率都超过9%”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段话中提到的九个县都属于沧州地区,这九个县1953年人口总数己经超过230万②,月死亡率超过9%,每个月就要死亡20万人。这是绝不可能的,也与这段话中提到的每个月的实际死亡人数完全不符。按照这段话中提到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月死亡率应为0.09%,杨继绳这这一数字扩大了100倍! 对这段话中提到的死亡情况,杨继绳评论说:“9月底正是秋收季节,还出 现大批饿死人的情况,真是不可议。”© 我们看一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据《中国灾情报告》记载:1961年7一8月,海河、黄河平原严重水涝灾,“7月中旬,地处黄河以北、子牙河以南平原的河北省沧州专区和山东省德州、聊城、惠民3专区连降暴雨,降雨量高达400一800毫米以上,超过500毫米左右的常年降水量,沟渠漫溢,无处渲泄,形成百年末遇的洪涝灾害:受灾面积160多万公顷,占播种面积54%,其中近100万 0转引自《墓碑》54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41页。®转引自《墓碑》542一543页。 ==========第164页========== 公坝无收成,倒塌房层400万问,因灾死亡2000余人。9月初,灾区尚有近60万公顷积水未退;…聊城、沧州2专区仍有3500个村庄被水包围,280万人 一度断粮。水灾期间,德州专区100万人患病,沧州专区因病死亡2.3万人(占总人口的4.9%)。① 由此可以看到,沧州专区当时遇到了“百年末遇的洪涝灾害”,造成大量农田“无收成”。“9月初,灾区尚有近60万公顷积水未退;…聊城、沧州2专区仍有3500个村庄被水包围,280万人一度断粮”,由此造成“沧州专区因病死亡2.3万人”。这显然是一场突发性的重大自然灾害。 另外,无论是杨继绳引用的河北省委办公厅报告中,还是上面我们引用的《中国灾情报告》的话中,出现的是“死亡”、“因病死亡”,都没有说“饿死”。“饿死”是杨继绳另外加上的。 1961年8月12日,河北省委卫生厅党组报告:…值得注意的是,肠道传染病和浮肿病等营养疾病,由于互相影响,症状加重,突然死亡的现象又有上升。”®(《墓碑》542页)从这里可以看出,产生非正常死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肠道传染病和浮肿病等营养疾病,由于互相影响,症状加重,”造成“突然死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河北省因饥饿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一年是1960年,根据河北省委的统计数据,1960年全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6434人。1961年河北沧州地区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水灾,造成死亡人口2.3万人。 §3山东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山东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济南市(1市1县)、青岛市(1市1县)、淄博市、枣庄市、聊城专区(9县)、德州专区(1市10县)、惠民专区(12县)、昌潍专区(1市14县)、烟台专区(2市15县)、泰安专区(1市9县)、济宁专区(1市9县)、菏泽专区(10县)、临沂专区(13县)。⑧人口总数:1960 0《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1995》,380页。@《墓碑》54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39一一42页。 ==========第165页========== 年为5219万,位居全国第二(第一为四川省)。 杨继绳用第八章用整整一章的篇幅叙述了山东省的情况。他在前言中说:“在信阳,在通渭,在凤阳,在毫州,在罗定,在无为,在馆陶,在济宁,在四川省的不少地方,几乎家家都有人饿死,很多家庭人口全部死绝,有的村庄死得绝无人迹。”②在他特别提到的八个地方中,山东占了两个:馆陶、济宁。杨继绳在书中专门写了两节,叙述了馆陶事件和济宁事件。我们就从这两个事件开始。 §3.1馆陶事件 馆陶1958年属于山东省据《馆陶县志》记载:“1958年12月,由于高产浮夸和高征购,大炼钢铁,没有丰收,出现粮荒,大部分食堂停火,1.3万人外出要饭。退伍军人赵书国上访中央,引起中央及山东省委重视,称为“馆陶事件”。国务院工作组及山东省副省长邓尘西来馆陶处理这一事件,指示不许再饿死一个人,并调来粮食500万公斤”。⑧ “1958年12月,山东省馆陶县群众给中共中央写信,反映该县有些村庄食堂停伙,群众外出逃荒。中共中央将来信转给山东省省委和省人委,并指示其对此事进行调查。接到指示后,山东省省委立即派正在济南开会的聊城地委第一书记和冠县县委第一书记(此时馆陶已合并到冠县)回去处理。接着,又派省委常 委、副省长邓辰西率省委调查组前去调查。随后,国务院秘书厅和内务部、公安部也派人到了冠县参与调查。”④ “自1958年7月至1959年1月8日,馆陶全县到外地作工、投亲及逃荒者,共有1.3万人。”。由于1958年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移运动,馆陶出现一定数量的人口“到外地打工”,是很平常的事情。 “馆陶事件发生后,山东省省委、省人委立即组织了粮食调运工作组,调拨粮食,一个食堂一个食堂地安排,并就各社的实际库存,按每人每天一斤的标准,先给每个食堂调够三个月的粮食,公社库存不够者,由国库拨给。还派人邯郸、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0页。 ②《墓碑》13页。 ®《馆陶县志》,26页,中华书局,1997年。 ®罗平汉:《人民公社化运动始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210一一211页。 ⑧罗平汉:《人民公社化运动始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211页。 ==========第166页========== 曲周等地领回逃荒的群众。对外逃的干部和群众,一律不加责备,对曾偷盗粮食者,不以盗窃处分,以稳定群众情绪。这样,已停伙的食堂很快重新开伙,外逃的群众陆续返回。”① 关于馆陶事件中的死亡情况,《墓碑》引用没有说明出处的资料说“因饿和饿加病者死亡二三十人”。②但《墓碑》同时又说“这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但是为什么“这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墓碑》没有任何说明。 从以上情沉况可以看出,1958年底,馆陶县“有些村庄食堂停伙,群众外出逃荒”,其中“因饿和饿加病者死亡二三十人”,“退伍军人赵书国上访中央,引起中央及山东省委重视”,使得事情很快得到解决。就是这样一个事件,被《墓碑》无限的夸大为“在馆陶,…几乎家家都有人饿死,很多家庭人口全部死绝,有的村庄死得绝无人迹。”⑧ §3.2济宁事件 关于济宁事件,《济宁市志》是这样记载的:1958年冬到1959年春“全区外出逃荒14万余人(不含菏泽地区,下同),62万人患水肿病,非正常死亡2756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谭震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谭启龙,省委书记处书记裴孟飞等领导人先后到济宁专区视察灾情,领导救灾工作。中央和省调拨了大批粮食救济群众,扶持生产,并派来医疗队救治病人。”“1959年3月21日,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谭启龙主持,中共济宁地委召开书记处会议,学习贯彻中央郑州会议精神,纠正公社化后出现的“一平二调”和“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等问题,整顿人民公社。为开展好这些方面的工作,23~25日,各县先后召开了五级(县、社、管理区、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会议,全区10.86万名生产队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4月13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兖州火车站接见并听取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的汇报。”@ 在《墓碑》中关于济宁事件是这样写的:“省委第二书记谭启龙到济宁调查 ①罗平汉:《人民公社化运动始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212页。 ②《墓碑》448页。 ⑧《墓碑》13页。 ®《济宁市志》,大事记(1959年)。 ==========第167页========== 处理。潭启龙于3月21日到达济宁,在济宁停留了22天。到了巨野、曹县、金 乡、单县、菏泽、郓城等6个县,找了郸城、济宁第一书记谈了话,开了十几个座谈会,访问了一些农民,他的考察还是很深入、很全面的。3月23日,他从巨野给第一书记舒同的信中叙述了这六个县的情况,其中没有人员死亡的叙述。潭启龙1959年4月11日从济宁给舒同的信中与人员死亡的全部叙述是:“据地委初步统计,最近三个月非正常死亡1,200多人(我看不止此数)”,“单县仅三个月非正常死亡253人,蔡堂一个公社死亡153人“曹县一个县外逃4万多人”,“在河南开封就死亡62人”。《关于金乡县防治肿病检查情况简报》记载了随同省委裴孟飞书记下乡的王瑛于1959年4月29日给山东省委的一封信。信中说:“据4月26日统计:全县累计发病102,42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5%(其中发病二次以上的有58,034人),死亡792人。”。由此可以看出《墓碑》中叙述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没有超出《济宁市志》中“非正常死亡2756人”的数字。 《济宁市志》中没有对“非正常死亡2756人”的原因作出更近一步的分析。我们看一下与济宁专区临近的临沂专区的情况,据《临沂地区志》记载,临沂地区“从去年(1958年)11月至今年1月31日止,全区患麻疹的共有36419人,死亡871人;患流行性感冒的37623人,死亡21人;患营养性水肿病的7595人,死亡7人;患百日咳的4352人,死亡19人;患白喉的236人,死亡61人:患痢疾的2735人,死亡10人;患脑膜炎的54人,死亡7人。以上几种病,各县均普遍发生。其原因是:在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中,生产、生活集体化,人员集中,卫生管理差;预防知识不够,传染病源控制、隔离不严;气候忽冷忽热,保温设备差;发现疫情报告不及时等所造成的。专、县两级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共组织1066人,174个组,会同1724名地方医生,进行划区医疗,分片包干,很快控制了疫情。”® 在这里,临沂地区志分析了当时产生疾病流行的重要原因之一,那就是“在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中,生产、生活集体化,人员集中,卫生管理差;预防知识不够,传染病源控制、隔离不严;气候忽冷忽热,保温设备差;发现疫情报告不及时等所造成的。”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临沂地区,同样也发生在济宁地区和全 ①《墓碑》,449一一452. ®《临沂地区志》,大事记(1959年)。 ==========第168页========== 国许多地区。这是造成这一时期我国非正常死亡人数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在济宁地区“非正常死亡2756人”的数字中即包含了因为营养性疾病死亡的人数,也包含了同一时间内因其他疾病流行而死亡的人数。 在济宁事件发生后“专署和各县(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医疗组,由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教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把生产救灾、疾病医疗作为中心任务。1960年,中共济宁地委抽调165名卫生行政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组成医疗队,配合山东省医疗队,到9个县(市)25个重点公社医治疾病。各县(市)和灾区共组成医疗队144个,队员6582人。医疗队采取确定责任区,分片包干的办法,逐村逐户普查水肿、干瘦等疾病,基本摸清发病情况,并采取治疗、营养、休息、轻工疗养四结合的治疗方法。全区建水肿病疗养院329处,共收容患者1.5万人;建营养食堂2426处,就餐患者7万人;重病人住院治疗。专署和各县(市)供应346万余元的抢药救品,拨医疗费169万余元。当年全区82%的生产大队病情稳定和下降:153个生产大队已无水肿和干瘦病患者。” 由此可以看到“济宁事件”的基本情况是:1958年冬到1959年春,济宁地区全区外出逃荒14万余人,62万人患水肿病,非正常死亡2756人。事件发生后中央、山东省和济宁专区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了事件的发展。 就是这样一个事件,在《墓碑》中,被无限的夸大为:“在济宁,…几乎家家都有人饿死,很多家庭人口全部死绝,有的村庄死得绝无人迹。”① 资料:根据《济宁市志》记载,1958年11月,济宁、菏泽两专区合并组建新的济宁专 区,辖济宁市和汶上、曲阜、峄县、滕县、微山、菏泽、郓城、曹县、单县、巨野、鄄城、 邹县、金乡、梁山、泗水、成武共1个市、16个县。 §3.3关于山东省人口减少500万的问题 在《墓碑》中说:“1957年山东人口5,400万,1960年只有5,200万,从1954年到1957年,山东每年新增人口100万,以1957年为基数,1960年应有 ①《墓碑》13页。 ==========第169页========== 人口5,700万,而实际只有5,200万,少了500万。”① 在上面对1960年人口数量的估计中,认为在正常情况下1960年应有人口5,700万是基本上是合理的。根据户籍统计数据,山东省人口总数1957年年底为5403万;而1960年年底为5219万。②与上面的估计比较,1960年的人口人数少了481万。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两个方面特殊情况。 第一方面,在1958年到1960年期间,山东省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跨省迁移活动。其中由政府组织的移民情况如下: 山东省向外省有组织移民人数统计表(单位:人) 1958 1959 1960 黑龙江 115723 202562 224053 吉林 25101 113000 辽宁 12444 125447 合计 115723 240107 462500 由上表可以知道,在1958年到1960年期间,仅仅由政府组织的从山东省到东北三省的移民人数,就已经达到91.7万人。 此外,在同一期间山东省向省外的自发性移民(包括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外 流人员)就更多了。根据《山东省志人口志》的数据,这一期间全省向省外的移民总数为244万人。(在《墓碑》中也承认,1958年年底到1960年上半年,外流人员109万,这一数字加上政府组织的移民人数,就己经达到了200万人。)这就是说:《墓碑》中所说的1960年人口减少的500万中,有244万是由于向省外的移民造成的。 统计局 出生人数 1953 1954 187.7 1955 190.6 1956 170.3 1957 190.1 1958 135.1 ①《墓碑》45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7页、10页。 ==========第170页========== 1959 113.1 1960 103.2 另一方面,山东省1954年到1957年共出生738.7人,平均每年出生182万人。以此为基准,由上表可以知道,1958年、1959年和1960年分别少出生了47万、69万和79万人,合计少出生195万。这就是说,《墓碑》中所说的1960年人口减少的500万中,还有195万是由于出生人口减少造成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考虑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影响和死亡漏报的影响。1959年年底,山东进行了一次农村人口普查,应注销户籍人口数为152万人。由于这 一原因1957年人口数应减少50万左右。 综上所述,《墓碑》中所说的1960年人口减少的500万(实际是481万)中,由于向省外的人口迁移(包括政府组织的移民和自发性移民)原因造成了人口减少244万,由于出生人口减少造成了人口减少195万人,以及1957年人口误差至少50万。这两方面共计减少490万。这就是山东人口减少500万的原因。 张广友在《抹不掉的记忆一一共和国重大事件纪实》中,援引了山东省一位领导1960年的大会讲话内容:“山东省过去(1957年)人口为5500万,不到3年的时间,现在(1960年冬天)还有5000万,减少了500万。” “王成怀同志向舒同汇报说淄博地区死了11万人”P454 山东:1954年:5052万 自然增长数129万 1955年:5201万 自然增长数120万 1956年:5244万 自然增长数107万 1957年:5403万 自然增长数126万 1958年:5452万 自然增长数66万 1959年:5403万 自然增长数15万 1960年:5219万 自然增长数-22万 (4一一10页,274一—280页) ==========第171页========== 由此可以看出,按照自然增长数计算增加59万。减少的数是由于人口迁移造成 的。赵建民在这里显然忽视了人口迁移的影响。 在第七节中,叙述了全省1969年夏天全省的饥荒情况,其中与人员伤亡有 关的全部叙述是: 范县,“饿死了不少人”。临朐县大峪大队,“农民就这样活活饿死。死的人多了赶不及埋,许多人暴尸路旁。”甘肃省委工业交通部部长张北华是山东人,他的父亲“饿死了”。在青岛市第三钢铁厂门口,一个要饭的老太婆,“饿死在厂门口”。 2001年12月14日,本书作者在北京交道口南大街76号趟健民的家中,见到了这位老人。关于饥饿情况。 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在1960年12月23日下午的省委扩大会议上发言说:“有一个排长全家死得只剩下一个小弟弟。一个连队一个时期接到15份电报。其中13份报告家襄饿死了人。” 赵健民:“山东饿死人不少哇!仅惠民地区就死了60万。后来薄一波对我说,山东饿死了300万人。”“赵健民在一次发言中说,据不完全统计,从1958年冬到1960年上半年这一年半时间内,全省非正常死亡65万人”p434评论一下 §3.4关于聊城、德州、惠民地区的情况 聊城、德州和惠民专区是1961年山东省非正常死亡比较严重的地区。《墓碑》说:“1961年夏,山东省的聊城、德州、惠民三专区6月份饿死人16,700人,9月份上升到35,600人。”① 但是《墓碑》隐瞒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造成这种情况的基本原因在于,在1961年,这三个专区连同河北省沧州专区,遭受了百年末遇的洪涝灾害。 据《中国灾区报告》记载:1961年7一8月,海河、黄河平原严重水涝灾,7月中旬,地处黄河以北、子牙河以南平原的河北省沧州专区和山东省德州、聊 ①《墓碑》,458页。高华:《大灾荒与四清运动的起源》,载《二十一世纪》第60期。 ==========第172页========== 城、惠民3专区连降暴雨,降雨量高达400一800毫米以上,超过500毫米左有的常年降水量,沟渠漫溢,无处渲泄,形成百年末遇的洪涝灾害:受灾面积160多万公顷,占播种面积54%,其中近100万公坝无收成,倒塌房层400万问,因灾死亡2000余人。9月初,灾区尚有近60万公顷积水未退;灾情严重的德州专区倒塌房屋120万间,内有乐陵、临邑2县60万间;聊城、沧州2专区仍有3500个村庄被水包围,280万人一度断粮。水灾期间,德州专区100万人患病,沧州专区因病死亡2.3万人(占总人口的4.9%)。① 据《聊城地区志》记载:聊城地区1961年7月11日~8月18日,全区连降大雨,平均降雨量为553.6毫米,淹地644.3万亩,其中绝产505万亩,共倒塌房屋50.3万间,伤1185人,死亡321人。10月16~19日全区再次连续降雨,淹麦苗199.43万亩,晚秋作物9.11万亩,萝卜、蔬菜22.4万亩;倒塌房屋237044间,砸死112人,砸伤444人。。 高唐:1961年7月12日~21日,连续降雨300毫米。58万亩农田受涝, 倒塌房屋两万多间。该年春大旱,秋大涝,粮食亩产仅9.75公斤,棉花亩产仅 0.25公斤。@ 东阿:1961年7月连降暴雨,雨量达500毫米,全县淹地62万亩,其中绝产41万亩;水围村庄67个,倒塌房屋3565间,砸死11人,伤42人。9月疟疾、痢疾及水肿、干瘦等营养不良性疾病,在全县普遍发生。④ 茌平:1961年夏,全县连降大雨,累计雨量1138.55公厘。淹没土地108万亩,73%绝产;19.6万间房屋倒塌,占全县房屋总数45%;死亡49人,伤1521人;死伤牲畜540头;141067人患有各种疾病,占全县人口的40%。是年,茌平县先旱后涝,全年粮食总产只有945万公斤,平均单产14.7公斤,除去种子、饲料,全县农民年人均分配9.4公斤。® 莘城:1961年6~10月多雨,其中的73天降雨量816.1毫米,日最大降雨量127毫米,时降雨量51.1毫米,受淹土地50.9万亩,受灾大队529个,4人 ①《中国灾情报告》 ②《聊城地区志》,大事记(1961年)®《高唐县志》 ⑧《东阿县志》®《茌平县志》 ==========第173页========== 死亡,倒房1.6万间,冲断公路48处,毁桥9座。1961年夏,连降暴雨16次,总降雨量816.1毫米,徒骇河、马颊河、金线河、范莘干沟4条主干河道多处漫溢,全县413个村庄被洪水围困,受灾面积达70万亩,60万亩作物绝产,占总耕地面积的77.7%,农作物减产3~5成的55496亩,受灾人口31万,水肿病、干瘦病、小儿营养不良、妇女闭经病等患者达7.5人。① 阳谷:1961年5月22日下午,降雹,全县农田受灾面积达142216亩。7月初至8月18日,连降大雨,雨量616毫米,61万亩农田遭水淹,其中绝产48万余亩。秋,涝灾严重,81%的村庄被水包围,64.8万亩农田受淹,占总耕地面积的84.2%,其中绝产51.8万亩,占粮田总面积的90%,倒塌房屋72512间。全县人均占有粮食仅91斤,年人均收入19元。夏至秋疟疾流行,感染人数达22128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0%以上。② 临清:1961年夏,临清市先旱后涝,为建国后最大的灾害年份。全年降雨772毫米,仅7月10日至8月18日,近40天降雨27次649毫米,造成马颊河漫溢,大部分低洼地区耕地积水成灾。全市15个公社、555个大队、96694户、 38.2万人受灾。® 德州专区1961年春,大旱。全区连续154天无雨,152.6万亩农田不能播种而荒芜。区内发生蝗灾,受灾面积300万余亩。国家调用10多架飞机撒药治理。7月11~23日,全区平均降雨382毫米,其中临邑县510毫米。徒骇、马颊河河堤决口,全区9个县(市)46%以上的耕地被淹。全区全年粮食总产仅有 1.93亿公斤,平均单产10公斤,棉花总产5万担,平均单产1.5公斤,粮棉产量都降为历史最低水平。⑧ 齐河:7月12日,暴雨成灾。大黄、宣章屯一带平地行船两个月。8月25日统计,7、8两月全县平均降雨830毫米,积水面积11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5.7%,其中绝产土地81万亩,减产3~5成9.5万亩,5~7成10.65万亩,7成以上10.67万亩。倒塌房屋22.1万间,伤亡326人。10月18、19日连降暴 ①《莘城县志》®《阳谷县志》®《临清市志》 ⑧《德州地区志》 ==========第174页========== 雨,县平均降水量92毫米,积水面积50万亩,淹毁麦田18万亩。@ 武城:7月中旬,全县连降暴雨,雨量369毫米,淹没作物39万亩,绝产 29.1万亩。② 夏津:1961年春、夏大旱。自上年10月至是年6月未下透雨。7至8月全县降雨640.6毫米,淹地56.8万亩。是年春大旱,前后持续半年之久;秋大涝,全年降雨951毫米。灾害之重,历史罕见。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粮食总产2685万斤,比1957年下降73.2%;棉花总产9205担,比1957年下降96.5%。③ 平原:1961年7月11日至8月20日,县内连降大雨、暴雨19次,计898毫米,致使13个公社受灾,323个村被大水包围,61.6万余亩粮田绝产,11.1万余亩减产,冲倒房屋87939间。1961年秋全县爆发疟疾,患者达23384例。① 宁津:1961年6月,宁津县划归沧州地区。7月11日,沥涝成灾,从早3时至12日下午,全县降雨797毫米,500多个村庄被水围困,倒房800间,淹地25万亩,死93人,伤306人。⑤ 陵县:夏,特大旱灾,280天无雨,小麦平均亩产18斤。11日,全县普降暴雨,十天内降水800毫米。绝产九十多万亩,数百个村庄被水包围,部分房屋倒塌。© 乐陵县:1961年遭受特大水涝灾害,年降水量1,054毫米,其中7一9月,集中降雨828毫米。加之客水泄入,河道漫溢,平地积水75天。倒塌房屋29万间,死伤人口301人、牲畜178头。全县粮田绝产76万亩,占粮田总数的90%。⑦ 惠民专区 1961年7月,全区暴雨集中,马颊河、徒骇河、小清河、孝妇河等漫决成灾,受灾面积321万亩,倒塌房屋61万间。® ①《齐河县志》 ②《武城县志》 ⑧《夏津县志》 ⑧《平原县志》®《宁津县志》©《陵县县志》⊙《乐陵县志》®《惠民地区志》 ==========第175页========== 博兴:1961年7月21日至23日,连续3天降雨152~400毫米,积水成灾,房屋倒塌。8月10日,中午和夜间暴雨倾盆,县收容所敞棚后墙被暴雨淋倒,有21名被收容人员砸于墙下,经抢救,5人脱险,16人死亡。粮田受涝面积43万亩,绝产27万亩,房屋倒塌5.5万间。① 沾化:1960年,水、旱、风三灾并发,69.3万亩庄稼受灾减产,致使13.3万人严重缺粮,数万人患水肿、干瘦等营养不良病。1961年灾情继续发展,40万亩小麦平均单产只有13.5公斤。秋后又涝死麦苗2.6万亩,飓风淫雨破坏房屋53847间,砸死人4口,牲畜134头。② 无棣县:1961年7月,从下旬开始,全县连续降雨24天,降雨量一般700毫米,多者达1000毫米以上,有280多个村庄被水包围,4.2万多间房屋被水冲塌,54名社员被砸死、砸伤,230多头牲口被砸死,绝大部分土地减产或绝产。 阳信:1961年7月,从中旬开始,连续降雨24天,雨量700毫米至1000毫米以上,其中7月10日至13日3天降雨209毫米,大部分作物减产或绝产,伤亡30余人。7月,全县大雨成灾,261个村被水包围,倒塌房子10万余间,死亡48人,39万亩农田绝产。1961年全县大面积受灾,59万亩绝产,倒塌房屋10万间,死48人。时值三年自然灾害后期,全县10万人患水肿病,死6000人。④ 从以上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到,这些地区出现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在196年这些地区遭受到百年未遇的特大自然灾害。 综上所述,在《墓碑》所给出的全国八个最严重的“大量饿死人”的事件中属于山东的有两个:馆陶事件“因饿和饿加病者死亡二三十人”;济宁事件“非正常死亡2756人”。《墓碑》所说的山东1960年人口减少500万(实际是481万)中,由于向省外的人口迁移(包括政府组织的移民和自发性移民)原因造成了人口减少244万,由于出生人口减少造成了人口减少195万人,由于1957年人口误差至少50万。这三方面共计减少490万。这就是山东人口减少500万的 ①《博兴县志》 ②《沾化县志》®《无棣县志》 ⑧《阳新县志》 ==========第176页========== 事情真相。由此而来的山东“饿死三百万”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1961年,由于百年未遇的特大水灾,造成聊城、德州、惠民三地区非正常死亡约4万人。 §4江苏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江苏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南京市、徐州市、徐州专区(8县)、苏州市、苏州专区(8县)、连云港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南通专区(6县)、准阴专区(1市10县)、盐城专区(7县)、扬州专区(2市12县)、镇江专区(1市11县)。0人口总数:1960年为4273万,⑧位居全国第五(前四名分别为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 由于高估产、高征购,从1959年秋冬开始,各地农村就出现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浮肿病、大量人口外流和非正常死亡现象。1960年春夏,情况更加严重。这年2月,省委向周恩来总理报告,全省城市浮肿病患者共有12.6万人。另据镇江、扬州、徐州、准阴四专区和南京市不完全统计,农村外流人口达14.8万余人。到6月份,省生厅统计,全省共有89.2万余人次患上了浮肿病和消瘦病。我和省委其他负责同志曾分头下去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 §4.1关于常熟县饿死11000人的问题 《墓碑》在讲到常熟的非正常死亡情况时说:“常熟县本应‘常熟’,却饿死了11000多人。”⑧《墓碑》在这句话后面注明了出处:《常熟市志》,1990年,第1030页。 读者看了这句话后一定会认为,在《常熟市志》第1030页,肯定有常熟“饿死了11000多人”的记录。 为此我们查阅了《常熟市志》1030页。令我们大吃一惊的是,在这一页上,根本没有关于常熟饿死人的任何记载,这一数字是《墓碑》伪造的。 在这一页以及前一页上载有常熟1949年至1985年期间的人口状况的数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39一一4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0页。®《墓碑》390页。 ==========第177页========== 其中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的死亡人数数据如下。 年度 死亡人数 1954 9733 1955 9156 1956 9423 1957 12093 1958 13412 1959 8638 1960 13779 1961 10438 1962 8589 1963 8948 1964 11592 由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1959年的死亡人数是1954年到1964年这11年中 最低的两个年份之一(另一年是1962年):1960年的死亡人数仅比1958年多367人;1961年的死亡人数低于1957年、1958年和1964年;1959年至1961年三 年死亡人数为32855人,低于这之前的三年(1956年到1958年)的死亡人数34923 人。从这些数据中,无论如何也无法“计算出”1959年到1961年“饿死了11000多人”的。 在《常熟市志》中根本没有这一期间常熟“饿死了11000多人”的记载。这一数字是《墓碑》的作者根据根本没有科学依据的“死亡公式”自己“计算”出来的。但是《墓碑》在这里采用的写法却使读者认为在《常熟市志》上确有这 一期间常熟“饿死了11000多人”的记载的错误印象。 莫城公社。没有死亡记录376页377页 §4.2关于扬州地区的情况 1959年冬至1960年春,江苏的兴化、宝应、高邮、高淳、宜兴等县相继 发生因缺粮而导致的严重死亡事件。P389 关于宝应事件的非正常死亡人数 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江苏省非正常死亡严重的县是宝应县。关于宝应县这一期间非正常死亡的数字,《墓碑》提供了三个不同的说法。 ==========第178页========== 第一种说法:“1959年冬至1960年春,…宝应县4万人饿死。”①对于这 一数字,《墓碑》没有提供来源。 第二种说法:“以宝应县为例。从1959年冬到1960年4月,该县先后死亡35391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2%。在这些死亡人口中,除一部分属于正常死亡,大多数是因为缺粮而饿死的。”② 第三种说法:“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3月,宝应县全县死亡11643人,占总人口的1.57%,其中非正常死亡的有5500多人。”® 让我们分析一下一上三种说法。根据《宝应县志》记载, 年份 年末人口 死亡人数 1954 598482 9208 1955 616898 9456 1956 643790 8658 1957 655499 9212 1958 652174 9860 1959 657631 10521 1960 599711 33561 1961 581057 10397 1962 591451 9097 资料来源:《宝应县志》(宝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7月)第162页 由此可知,1959年和1960年两年合计死亡人数(包括正常死亡)为4.4万人。 在上述第一种说法中,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这仅仅半年的时间内宝应县就有“4万人饿死”,显然是不可能的。 我们再分析一下第二种说法。我们假定1959年1月至9月的死亡情况与1958年相同,则由表中1958年的死亡人数9860人可以估计1959年1月至9月的死亡人数为9860×0.75=7395人,所以1959年10月至12月的死亡人数为2465人。由第二种说法中的“1959年冬到1960年4月,该县先后死亡35391人”就可以知道1960年1 ①《墓碑》389页。 ⑧《七十年征程一一江谓清回忆录》,448页:转引自《墓碑》372页。 ®粮食部工作组:《关于宝应、宜兴两县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1960年6月25日;转引自《墓碑》391页。 ==========第179页========== 月到4月死亡人数为35391一2465=32926人,再由1959年死亡33561人可知1959 年5月到12月仅仅死亡635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由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国家粮食部工作组1960年6月25日《关于宝应、宜 兴两县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所说的宝应县在这一期间内“非正常死亡的有 5500多人”的说法是比较合理的。 关于高邮饿死37000人 《墓碑》在讲到高邮县的非正常死亡情况时说:“据《高邮县志》第61页及162页数字推算,1959年非正常死亡16000多人。…1960年又非正常死亡17000多人。1961年,又有4000多人非正常死亡。《高邮县志》称,高邮县饿死的37000多人中,17000多是儿童。”① 看了这段话,读者都会认为,在《高邮县志》上有这样的记载:“高邮县饿死的37000多人中,17000多是儿童。” 我们查阅了《高邮县志》,发现杨继绳的上述数据是伪造的。《高邮县志》 上根本没有上述记载。 兴华县的情况 1960年10月9日,中共江苏省委转发了省委办公厅和兴化县委联合工作组关于兴化县三个不同类型生产队的调查报告。在比较好的生产队里(仲家大队),这个大队除了少数人患浮肿病以外,没有饿死人。全大队757人,1958年到1960年人口没有减少,还增加了8人。 而条件差不多的夏家大队情况就严重得多。1959年冬春之间,这个人口935人的大队,就有315人外流,75人患浮肿病、青紫病、干瘦病,56人非正常死亡。1960年春天,这个大队的食堂又是六七十天不开饭,外流、肿病、死亡情况比1959年更严重。几年来,夏家大队人口生死相抵减少了9%。夏家大队 是典型的“人祸”。P391392 (重复)兴化县夏家大队从1959年腊月27日到2月28日,食堂72天 ①《墓碑》391页。 ==========第180页========== 没有开饭,造成人口外流和死亡。非正常死亡56人。1960年1一3月,食堂又是六七十天不开饭,又造成大批非正常死亡。1957年,夏家大队人口从939人降到858人。在这期间,死了162人(1959-1960年间死了142人,生了81人 (1959-1960年间生了21人)。P380 兴化县:在大饥荒期间,兴化县饿死三四万人,县委书记郭玉汉被撤职。P387 (文件没有出处)p387 六合县的情况 瓜埠公社保江大队肿病(201人)、死亡(75人),弃婴(22个)、外流(13人)时,p382 §4.3关于镇江地区的情况 镇江专区:宜兴、高淳、溧水、溧阳 关于溧水12000人非正常死亡的问题 《墓碑》在讲到溧水县的非正常死亡情况时说:“《溧水县志》记载,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0《墓碑》在这句话后的注中给出了出处:《溧水县志》,1990年,第94页。接着《墓碑》说: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显然是缩小了的数字。看了这句话,读者显然会认为《溧水县志》确实记载了“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 我们专门查阅了《溧水县志》,没有发现这本书上根本有“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这一记载。这一数字是杨继绳伪造的。《墓碑》的作者把自己根据没有科学依据的“死亡公式”计算出来的错误数字说成是“《溧水县志》记载”。请问《墓碑》,《溧水县志》究竞在哪一页哪一行有“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的记载?!《墓碑》的作者在这里自己伪造了数据,还把自己伪造的的数据说成是“《溧水县志》记载”。 《墓碑》说:“到1960年3月初,全县发病人数至少23000多人,死亡人数至少3500多人。”“1960年1一6月,全县浮肿病人达29200人,青紫病 ①《墓碑》393页。 ==========第181页========== 1840人,死亡6831人”。①在《溧水县志》上记载的1960年人数为9211人。®由此可以知道,上面引述的《墓碑》中所说的“1960年1一6月,全县…死亡6831人”是指这一期间的全部死亡人数,这里包括即正常死亡人数,也包括因浮肿病死亡的人数,还包括因其他原因(例如青紫病)死亡的人数。 据《溧水县志》1990年版第94页记载的数字推算,三年间有13,000多人 非正常死亡。P390重复叙述 高淳事件 1960年4月,中共中央转发江苏省委关于“高淳事件”的通报。高淳在1958年冬至1959年春曾大量发生浮肿病、消瘦病、妇女子宫下垂病和人口外流的严重事件。⑧ 高淳县1958年全县人口为28万,劳动力为12.3万,从1958年到1960年8月,死亡近两万人。④ 根据《高淳县志》记载,高淳县1958年死亡8613人人,1959年死亡10677人,1960年死亡6088人,这三年共计死亡25378人。由此可以知道,上面所说的“从1958年到1960年8月,死亡近两万人”是这一期间的总死亡人数。由此还可以知道这三年平均每年死亡8460人。 《高淳县志》还记载,1954年死亡9489人。由此可以知道,高淳县1958年到1960年这三年的人口死亡情况,与1954年大致相当(就平均数而言,还低于1954年)。® 1960年1月至2月,江苏省高淳县非正常死亡1171人 宜兴、武进、丹阳、溧阳的情况 1960年入冬以来浮肿病、消瘦病人数逐日上升。据38个公社统计,11月下旬为6120人,12月上旬为6973人,12月中旬为10673人,12月下旬仅 ①《幕碑》393页。 ②《溧水县志》,94页。©《高淳县志》37页。 ⑧《墓碑》,392页。 ⑧《高淳县志》37页。 ==========第182页========== 27个公社就有14650人。人口死亡也是不断上升。如高塍公社9月死亡44人,10月死亡49人,11月死亡61人,12月前20天就死亡66人。0 武进县东安乡,仅两万人口,非正常死亡的就有四百多人。P390溧阳县委 第一书记颜景詹1959年春下乡慰问浮肿病人时看到10患者死在路上。丹阳县大泊公永安大队书记派社员汤志元到铁路上去做上,饿死在路上。P393-p394 §4.4关于徐州、盐城地区的情况 盐城专区建湖县: 天美公社蒿仑大队仅1960年1一6月,就死亡76人,其中患浮肿病、干瘦病、黄病和干部克扣口粮而死的62人,占总人口的3.7%。p392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1959年大队粮食核实产量为60万斤,但公社党委书记朱士凯一按73万斤算,结果全大队30多天没粮食吃,造成社员不正常死亡50多人。p377 徐州专区沛县 沛县1958年有人口587049人,1960年上半年只有534528人,从1959年 到1960年上半年,净减少了52521人。P392。我们已经指出利用岁末人口数 计算饿死人数是完全错误的。 综上所述,杨继绳在《墓碑》中伪造了“常熟县饿死了11000多人”,“高邮县饿死37000人”,“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三个数据。江苏最严重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宝应事件”,据国家粮食部工作组的数据,宝应事件非正常死亡人数为5500人。 §5浙江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1959年的情况: 安吉县:(嘉兴专区) 1959年5月25,《省委转发省委办公厅关于部份地区粮食紧张情况的两个材 の《墓碑》395页 ==========第183页========== 料》中说:“1959年春天,“安吉县南湖公社…天井生产队社员孙本根、受荣生产队社员汪明发,因断粮,病势加刷而死。”。“安吉县南湖公社“全社生病的1,042人,己死亡35人。”②安吉县“群众因吃代食品过多因而引起脸脚浮肿、泻肚子、中毒等现象。据5月上旬10天的统计,已死亡50多人。”③安吉县“据5月上句10天的统计,全县已死亡50多人”④⑤浙江省档案馆的档案记载:“1959年6月7日,嘉兴专区安吉县南湖浮肿病报告,5月10日最高发病人数为1,126人,占总人口的4.86%。” 由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知道:安吉全县在1959年5月上旬,因为“因吃代食品过多因而引起脸脚浮肿、泻肚子、中毒等”的原因死亡50多人。这个县南湖公社浮肿病等发病1126人(另一说为1942人),死亡35多人。 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墓碑》一书在不同的地方先后重复了五次。 平湖县(嘉兴专区) 新埭公社黎明生产队的支部书记自称“小皇帝”,…据不完全统计,仅1959年被他们处以打、吊、跪、关、冻、扣、罚、改造、没收、抄家,不给饭吃的有91起,有的农民被逼得家破人亡。1959年夏季社员没有口粮,他们却向上级谎报有粮食,还挨户搜查,把能吃的东西全部没收。因而饿死30多人。 黄岩县:1960年3月30日,黄岩县报告,全县有浮肿病人2263人,死亡4人。© 在《墓碑》472一一473页,简要叙述了建德县、龙游县、海宁县、长兴县、余姚县、嘉兴县、上虞县、兰溪县、景县、瑞安县、静宁县、平阳县、吴兴县的情况,均无关于死亡的叙述。 除浮肿病以外,浙江省农村还发生了大量的“肠原性青紫病”。卫生单位认为,这是由于大量以青菜代食,引起亚硝酸盐中毒。1958年到1959年均有发生,1960年突然升高。1960年3月1日以来,全省27个县市的188个人民 ①《墓碑》,461页。 ⑧《慕碑》,472页。 ⑧《墓碑》,462页。⊙《墓碑》,472页。 ⑤《墓碑》,473页。©《墓碑》,473页。 ==========第184页========== 公社的不完全统计,发病人数有11762人,死亡365人。① 1960年5月10日,林乎加在黄岩召开的“全省改造落后队现场会”上讲到,落后队有几个特征,这就是;病、饿、流、荒、坏、官。病:根据系统29个县的极不完全统计,从3月1日到4月底,生浮肿病的有72600多人,死亡270多人。② 杨继绳用一个整节的篇幅,叙述了浙江省衢县石梁公社炉头生产大队的情 况。根据他的叙述,这里因浮肿病死亡的有五个人:贫农邵根福的妻子,贫农邵 双土的妻子,贫农邵石侬,贫农邵渭才夫妻二人1958年和1960年先后死亡。®477 一478页 台州专区黄岩县,路桥镇公社 戴家大队:1960年发生了22人非正常死亡。有30多名社员被大队长吊打过,22名社员被扣过饭。方林大队:1960年两年来,全大队“死亡人数却有60多人。仅1960年就死了46人,其中31是非正常死亡(浮肿病死亡17人,千瘦病死亡14人)。”章杨大队:“全队只有6个浮肿病人和8个妇女闭经,没发现非正常死亡。”利丰大队:“据1960年4月调查,有189人患病,占总人口的26%,其中患肿病的50人,干瘦病的28人,青壮年妇女闭经的32人,子宫下垂36人,小儿严重营养不良的13人。两年内死亡88人,其中非正常死亡的75人。”“1958年以后的两年内,被干部吊打的社员有28人,被拧耳朵的有175人,罚工分、扣饭票的有192户。”@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浙江省1958年到1960年期间,仅仅在极少数地区发生了少量的非正常死亡现象。 ①《墓碑》,473页。®《墓碑,473页。®《墓碑》,477一478页。 ®中共浙江省委工作组:《黄岩县路桥镇农村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初稿)》,1961年5月28日。中共浙江省委黄岩县路桥公社调查组,《两个生产大队的对比》,1961年5月18日。省委黄岩县路桥公社调查组:《利丰大队群众生活状况调查资料(草稿)》,1961年4月23日。转引自《墓碑》479页? ==========第185页========== §6安徽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安徽省是这一时期我们过非正常死亡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下表中的资料来源于《安徽省志·人口志》(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第99、101页 安徽省户籍死亡情况 1954 1957 1960 1962 1964上半年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 死亡率 地区 率 率 率 率 人数 (%) 人数 (%0) 人数 (%) 人数 (%0) 人数 (%) 总计 515734 16.6 299526 9.1 2218280 68.58 251909 8.23 159471 5.1 合肥 1309 7.8 1448 4.92 6410 11.27 2457 5.12 926 2.15 市 长丰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县 肥西 10623 13.92 5053 6.38 43900 县 65.83 3375 6.03 3065 4.96 肥东 9085 12.15 6361 7.95 81550 113.3 5884 9.18 3128 4.74 县 芜湖 4072 19.08 2368 9.2 12762 34.51 3480 9.88 1206 3.62 市 芜湖 8670 40.32 2646 11.87 14735 63.91 2030 9.32 1126 县 5.4 繁昌 7016 29.51 2027 7.89 16321 60.45 2701 10.5 1461 5.59 县 南陵 6570 21.98 3911 12.29 18009 57.32 3949 12.86 1766 5.76 县 青阳 2814 19.05 1992 12.29 3418 21.07 2228 13.5 1070 5.99 县 蚌埠 2352 9.42 2569 9.57 10746 25.97 2315 6.11 1547 4.04 市 怀远 9141 13.89 6015 8.7 33292 58.99 3772 6.74 2386 3.87 县 五河 5496 13.99 3989 9.7 41829 108.7 3844 10.31 2045 具 5.1 固镇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县 na 淮南 3723 14.42 1718 5.86 12953 21.97 3376 5.71 1881 4.12 ==========第186页========== 必 风台 9095 15.7 3808 6.26 44480 92.61 2845 5.78 2503 4.29 县 马鞍 na na 596 8.08 3305 14.03 1520 7.24 1038 5.02 山市 当涂 11842 25.41 4495 10.12 13694 37.98 3772 10.12 2539 6.34 县 淮北 na na na na 1668 25.94 424 5.55 250 2.9 市 濉溪 8204 11.68 6798 9 52500 73.03 4516 7.95 2195 4.07 县 铜陵 na na 255 5.43 1858 21.44 668 7.48 430 5.11 市 铜陵 4530 20.85 1463 7.52 6721 34.29 2016 10.52 1308 6.17 县 安庆 1242 12.56 1775 12.9 5876 22.28 2784 10.7 701 4.24 市 黄山 1317 20.77 606 8.38 5375 41.56 1749 14.65 762 6.19 市 阜阳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市 阜阳 13746 县 12.5 9981 8.74 1.00E+05 118.3 6860 6.45 4172 3.94 临泉 11615 13.85 8068 9.15 71392 85.2 6409 7.91 3774 4.63 县 太和 9716 12.79 6482 8.15 1.00E+05 163.5 4307 县 6.29 2425 3.43 涡阳 11888 13.39 10234 11.11 54088 59.33 8054 8.68 5245 6.01 县 蒙城 7285 11.51 5733 8.69 34447 4715 7.95 2320 县 54.4 3.93 毫县 10461 13.97 8520 10.96 1.00E+05 146 5356 8.35 3069 4.76 阜南 9453 13.04 6971 9.09 39615 57.72 4801 7.47 2623 4.15 县 颖上 8937 13.26 5494 40190 4818 县 7.9 58.52 7.42 2626 3.93 界首 4046 12.14 1266 3.63 29116 85.67 2271 6.7 1562 县 4.52 利辛 县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宿州 前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砀山 5400 13.29 4643 10.75 13316 29.84 2488 5.63 1613 3.85 ==========第187页========== 县 萧县 10917 15.76 7274 9.91 30718 41.56 4772 6.92 3141 4.69 宿县 12625 14.09 8565 9.37 1.00E+05 130.3 5373 6.73 3565 4.59 灵璧 7533 12.03 7290 11.44 38388 66.05 5137 县 9.57 2644 4.92 泗县 3507 8.68 1431 3.35 22508 57.23 2876 7.8 1709 4.46 滁州 2484 14.21 1572 7.94 14686 71.11 1739 8.68 1000 4.64 市 天长 4212 12.82 3171 8.76 30658 87.07 2247 7.09 1686 5.1 县 来安 3164 14.68 1715 16414 68.89 县 7.3 1727 7.23 1477 5.47 全椒 3464 13.24 2664 9.61 17414 61.99 2891 11.98 1239 5.02 县 定远 5616 9.28 4510 7.01 55531 99.89 4592 11.13 1971 4.43 县 凤阳 4185 11.68 3369 8.55 41706 2043 6.77 1422 4.26 县 119.5 嘉山 3135 11.85 2231 7.51 13428 42.7 2688 8.84 1513 4.67 县 六安 市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六安 10524 11.89 7479 7.99 40880 43.5 5989 6.74 4722 县 5.2 寿县 12467 12.96 8341 8.22 70906 71.46 7109 7.65 4852 5.2 霍邱 11421 15.19 6685 8.42 41360 52.71 6256 8.42 4575 5.92 县 舒城 8444 15.36 5509 9.4 26653 45.5 3175 5.71 3420 6.06 县 金寨 4924 14.18 2591 7.03 20935 55.35 2826 7.19 2923 7.54 县 霍山 3565 15.86 1954 8.42 19816 88.74 1878 8.66 1874 7.4 县 宣城 11364 18.78 7098 10.92 82773 147.2 5383 10.27 2680 4.86 县 郎溪 3022 18.15 1408 7.33 12250 71.65 2168 12.75 1066 5.87 县 广德 4075 16.22 2523 8.99 15703 56.48 2292 县 8.5 1718 6.2 宁国 3525 16.76 1815 7.98 10714 46.29 2134 9.6 1185 0.24 县 泾县 4278 19.7 2365 10.07 17610 73.81 2527 11.68 1381 6.09 巢湖 8555 17 4105 7.61 45571 90.79 2782 6.31 2194 4.8 ==========第188页========== 必 庐江 14329 20.98 7331 10.32 33801 4507 6.69 3236 4.73 县 47.53 无为 30600 32.51 8804 9.13 1.00E+05 158.3 3989 5.45 3205 4.23 县 含山 6150 24.6 1972 7.32 15383 63.25 2712 12.3 1363 5.9 县 和县 8298 18.38 4716 10 27281 75.23 3095 9.17 2566 7.25 屯溪 460 10.22 498 10.12 na na 518 7.99 na na 市 绩溪 1358 15.31 1016 10.1 3728 34.81 1075 10.09 604 5.23 县 旌德 1211 18.62 725 10.15 4895 58.79 804 9.84 504 5.6 县 歙县 5731 15.73 3983 10.36 12578 31.66 4550 11.36 2841 6.81 体宁 2727 16.19 2082 11.61 13416 57.77 1872 11.37 1716 7.26 县 黟县 1145 20.67 847 14.94 2705 47.13 863 14.27 468 7.33 祁门 1607 19.33 1307 14.52 5955 53.2 1446 14.06 705 6.44 县 石台 733 17.92 505 10.49 17597 39.57 县 na na na na 怀宁 15191 26.4 7258 13.31 9409 18.94 4153 10.04 2808 5.47 县 桐城 11665 22.26 6646 12.24 11661 22.42 4068 8.34 2966 6.1 县 枞阳 12498 24.28 3652 7.01 11661 22.42 3747 6.84 2606 4.54 县 潜山 6080 20.79 3237 10.44 8718 27.6 4356 13.79 2701 8.1 县 太湖 9031 25.44 2491 7.04 17269 52.95 2954 8.97 2331 7.08 县 宿松 10074 25.7 4633 11.8 19291 51.1 3454 9.25 2649 6.33 县 望江 11367 39.84 3939 13.65 5045 17.88 3636 12.31 2603 8.17 县 岳西 4720 21.27 4002 16.65 6062 24.15 3362 13.72 3069 12.3 县 东至 6352 24.76 2532 9.83 3925 16.28 2388 县 9.72 1849 5.89 贵池 7749 23.01 4408 12.51 6836 18.21 3973 10.68 2162 5.56 县 ==========第189页========== 凤阳 位于安徽省东北部。据凤阳县志:“1960年2月15日据统计,1959年和1960年,全县农村外流人口11,196人,占农村原有335,698人的3.3%,发病 人口102,994人,占农村人口的30.7%,有孤老1,580人,孤儿2,280人。”0 1960年1月7日,凤阳县委书记处书记赵玉书代表县委在五级干部扩大会议上的检查(第一次检查材料)中说:“1959年冬到1960年春,据不完全统计,外流人口10,529人,肿病达3万人,非正常死亡现象普遍严重。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非正常死亡558人,占原有人口的30%;刘府公社双山大队官帝村原有557人,死亡104人,占18%;太山大队曹端村原有435人,死亡38人,8.7%。” ② 《墓碑》中在“三年饿死9万人”为标题下写到:“凤阳,一个不到40万人的县,在三年大饥荒期间,饿死9万人,饿死人口占总人口的近四分之一。根据新修《凤阳县志》,1961年全县人口比1957年净减少了89,113人,减少的人数相当于1957年总人口的23.41%。全县人口直到10年以后的1967年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即全县人口为38万人。如果按1952年到1957年人口平均增长率2.44%计算,1961后全县应有人口419,315人,照这样计算,1961年比应有的人口少了127,353人,这个数字包括非正常死亡和应当出生却没有出生的人口。如果考虑外流人口,死亡人数会小些。”⑧ 中国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说:“根据我们80年代初考察的安徽省凤阳等县的情况,当时饿死的人大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有的公社每三个人就有一个饿死。按郭书田四分之一的估计,以1957年380,711为基数,则饿死95,178人。这和陈振亚说的1959一1960年两年饿死60,245人大体相符。④ 据原安微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凤阳工作组组长陈振亚1961年2月1日的《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中说,1959年和1960两年,共饿死60,245人,占农 ①转引自《墓碑》257页。 ②转引自《墓碑》259页。®《墓碑》265页。 ⑧转引自《墓碑》266页。 ==========第190页========== 村人口的17.7%。①这里没有引用原话。 新华社记者张万舒1986年在《故乡人民的笑声》中写道:“1960年虽然风调雨顺,一派好年景,由于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田园荒芜,大批人口外逃死亡。 据定(远)凤(阳)嘉(山)三县1961年的统计,共少了40多万人。”② 这一部分需要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后再写 无为 杨金声在2002年在《炎黄春秋》第七期发表的《我亲历的瓜菜代生活》中写道:“据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县饿死82,278人,1960年饿死126,524人。1957年底,全县总人口为982,979人,1960年底只有662,557人,减少了320,422人。再加上1961年饿死的人数,无为县总饿死人应当在30万以上。”③ 谢贵平2006年在《当代中国研究》第2期(总第93期)中发表的《安微无为县的大跃进运动及其后果》中说:无为全县饿死20余万,占大跃进发动时总人口的20%左右。@ 这一部分需要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后再写 毫县 在大饥荒期间担这个县人委(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梁志远,兼兼任县委农村工作生产福利科科长和县委生活福利办公室副主任的梁志远见到过三组数字: 1961年3月17日,县委在毫县三级干部会上整风检查,在一份绝密材料中说:全县非正常死亡人口为4.4万人: 1979年阜阳行署计委、农林局编印的《解放以来30年(1949一1978)农业统计资料》,其中毫县1959和1960年两年全县农业人口少了28,824户,占原有户数的15.9%,150,503人,占原有人口的21.1%; ①转引自《墓碑》266页@转引自《墓碑》266页。®转引自《墓碑》285页。®转引自《墓碑》285页。 ==========第191页========== 1996年2月出版的《毫州市志》第75页刊载:1960年城乡总户数比1958 年减少了29,400户,总人口负增长9.6万人。 那么,究竟1959年和1960年农村非正常死亡人口有多少?梁先生用自己当 年调查研究的材料作厂分析。梁志远根据以上调查判断,全县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应当在20万人以上。① 安徽这一部分需要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后再写。 §7广东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7.1罗定事件 广东省发生的最有代表性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是罗定事件。 据中共江门地委书记张进齐1960年9月20日向地委的报告,从1960年1 月到8月20日止,占全县一半左右的公社,约27万人的地区,发生了极其严重的不正常的水肿、瘦弱死亡情况。据全县1一8月统计,死亡达17000多人,占 全县总人口的2.62%,其中纯水肿死亡的3436人,水肿加其它疾病死亡的3918 人,其它病死亡的10052人。(《墓碑》408页)由此可以知道在罗定事件中,因水肿病、水肿病加其它疾病死亡的人数合计7354人。占上述死亡中人数17000 人的43%。 杨继绳先生曾专门到广东调查了这一事件的情况(《墓碑》406一410),从他在《墓碑》中的叙述来看,他没有提供否定上述数字的证据,也没有提供新的数字。 §7.2高要、南雄、文昌、合浦的情况 高要县:1959年2月下旬,莲塘公社普遍闹粮荒。各种疾病大暴发。大部分妇女患了子宫下垂、闭经症,男人则普遍患上了肝炎、水肿病,很多小孩患“马骝湿”病。各大队都出现饿死人。到4月初,有的大队死人己占上年年终人口总数的5%以上。到7月份,早稻收割大忙季节,由于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上社员 ①《墓碑》205一306页。 ==========第192页========== 身体瘦弱等原因,病人大量增加。公社卫生院和各联队卫生站的走廊、办公室都 摆满了病床。这时又发生了夏季流行病痢疾。到7月下旬,这个公社的温贯、罗勒、波洞等11个大队死人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温贯大队死人占总人口的13%。(《墓碑》414页) 有一些人是因为被千部扣饭而饿死的。高要县四甲大队在大队268户社员,除了干部家属以外,其余全被队长黄均仔扣过饭或不给饭吃。全大队死亡184人,占原有人口的10%。1959年春天,在建设双金运河工地上,社员黄龙富因有水肿病不能挑得太多,黄均仔给他停开两餐饭。他又饿又累又冷,晕倒在地当场死亡。(《墓碑》414页) 由上面两段地叙述可以看出,高要莲塘公社出现的人口死亡主要是由于“各种疾病大暴发”、“男人则普遍患上了肝炎、水肿病”“很多小孩患马骝湿病”,再加上“又发生了夏季流行病痢疾”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高要县四甲大队出现的人口死亡,则是“因为被干部扣饭而饿死的”。 南雄县:地委工作组郑群、成家英、张乐民1960年7月31日提供的《关于南雄县始兴公社严重违法违纪和大量死人事件的调查报告》,反映了当时的一些情况。 据地委工作组在黄所、石下、周所、南山、上升、寨头、千家、东风、高留、丰村等10个大队调查,并在其中6个大队反复查对后统计,1959年1月到1960年5月止,共死亡2016人,占原有人口20819人的9.9%。(以下详细列出了各大队死亡率和死亡人数情况) 此外,未经地委工作组调查、而在6月26日始兴片(原始兴公社)总结三反整社会上揭发出来的死人情况也十分严重。全公社统计(上述10个大队在内)1959年1月到1960年5月共死亡5070人(1959年死亡3075人,1960年死亡2035人),占全社原有人口83977人的5.91%。 死亡原因:据被调查的6个大队死亡的1580人分析,被打成重伤死亡42人,被斗、打罚而被迫死亡的17人,水肿病死的553人,千瘦死的129人,老弱死 亡199人,婴儿死亡32人,麻疹病死亡78人,心脏病死亡120人,痢疾死亡 ==========第193页========== 40人。(《墓碑》416页) 有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上述被调查的6个大队死亡的1580人中,因饥饿原因死亡的有682人,占的比例为43% 文昌县:(在海南岛,当时属广东省):1960年12月26日到1961的1月6日,文昌县召开了2718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会议总结报告中披露:1957年死亡人数275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8%,1958死亡率为1.2%,1959年为2.4%,1960年为2.1%,三年一共死亡19092人,其中非正常死亡4299人。其中非正常死亡占全体死亡人口的比例为22.5% 合浦县:1960年春,当时担任省委秘书长的吴南生在合浦县(当时属广东,后划归广西)向省委写了一个报告,反映了合浦县发生的情况。这个报告说,全县1月1日到5月3日,共死亡8382人,其中约有70%以上是水肿病死的。 §7.3江门市郊区、中山县、宝安县、顺德县的情况 江门市郊区:1961年1月21日提交的《江门市郊区四级干部会议情况报告》称,据参加这次会议的干部作出的初步统计,郊区三年来死亡723人,死亡率是:1958年0.86%,1959年1%,1960年1.25%。目前郊区还有水肿病人56人,妇女病89人。(《墓碑》422页)但是书中没有对这些人的死亡原因做说明和分析。 中山县:1960年12月26日到1961年1月4日的四级干部会上揭露了一些零星情况。据《中山县四级干部大会情况报告》,大涌公社仅1960年就死亡690人,死亡率为3.06%。(《墓碑》423页)但是书中没有对这些人的死亡原因做说明和分析。 宝安县:1961年1月3日的《宝安县四级干部会议总结报告》中披露,这个县仅在1960年患水肿病的就有1569人,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在全县240个大队中,1960年死亡率达1.5%以上的有63个大队,占大队总数的26%,光明 农场死亡率最高,达3.34%。肿病人数大量增加,1957年病人2786人,1960 年达6322人。妇女闭经人数很多。沙头角公社西坑大队妇联主任说:“妇女都闭经了,再不用发避孕工具了。”(《墓碑》424页)杨继绳在书中没有关于这个县 ==========第194页========== 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叙述。单纯从死亡率来看,是说明不了任何问题的。上面一段 话中的有:“沙头角公社西坑大队妇联主任说:“妇女都闭经了,再不用发避孕工具了。”这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70年代以后才开展起来的事实矛盾。 顺德县:正常年景的人口死亡率为0.7%一0.8%,而1958年为I%,1959 年为1.23%,1960年为1.77%。可见顺德这个有名的富裕地区也有因饥饿而死的人。(《墓碑》426页)但是杨继绳在书中没有关于这个县饥饿情况和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叙述。单纯从上述的户籍死亡率来看,是说明不了任何问题的。 综上所述,广东省最严重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是“罗定事件”,在罗定事件中,因水肿病、水肿病加其它疾病死亡的人数合计7354人。广东其他一些县,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非正常死亡现象,但人数不会太多。 §8河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河南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安阳专区(2市12县)、新乡专区(2市14县)、洛阳专区(1市14县)、开封专区(11县)、商丘专区(1市14县)、许昌专区(3市15县)、信阳专区(1市17县1镇)和南阳专区(1市12县),共计14市109县1镇。0人口总数:1960年为4846万。② 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河南省是我国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其中最突出的是“信阳事件” 信阳地区位于河南省东南,与湖北的孝感、黄冈和安徽的安庆、六安、阜阳 五个地区接壤。在1958年,信阳地区辖信阳、息县、固始、潢川、新县、罗山、准滨、商城、光山、确山、西平、汝南、新蔡、泌阳、遂平、上蔡、平舆、正阳18个县和信阳、驻马店两个市镇(当时驻马店为镇)。全区面积28,000平方公里,人口850万人口。® 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103一一10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10页。®《墓碑》34页。 ==========第195页========== 1959年冬到1960年春,这里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信阳事件”。 对信阳事件中非正常死亡的人数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6月18日的说法。据《墓碑》记载:“中央工作组1960年6月18日《关于河南省信阳地区人口死亡 和粮食问题的调查报告》称,据地委6月8日统计,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信阳地区死亡总数436,882人,占全区原有总人口8,042,097人的5.92%,死亡人口中正常死亡155,698人,占总人口的1.96%。”“报告称,死亡人数中男多女少。据1959年9月底统计,全区共有人口8,042,097人,其中男4,081,717人,女3,960,380人,到1960年4月统计,全区实有人口7,647,874人,其中 男3,769,499人,女3,878,379,改变了原来的男多女少的情况。”。 第二种说法是河南省委在1960年11月《关于信阳事件的检讨》中的说法。《墓碑》是这样写的:“据今年10月份统计,信阳全区去冬今春死亡549,171人,占全区总人口840万人的6.54%。死人最多的是光山、固始、息县、潢川、商城、正阳、罗山等7个县。”® 第三种说法是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1960年12月6日在中共河南省委常委会上的数字。徐子荣说“整个死亡数字还在增加,破坏实在严重,800万人死了 八分之一的样子。”⑧ 第四种说法。据《墓碑》的作者说:“1999年以后,我在信阳、郑州,北京 访问了当年信阳事件的当事人,他们几乎一致地认为,信阳事件中,非常死亡人数至少是100万人,可能更多。”④ 在以上四种说法中,第一种说法最重要。这种说法最重要的是给出了1959年9月底和1960年4月信阳地区的人口总数:“据1959年9月底统计,全区共有人口8,042,097人,…到1960年4月统计,全区实有人口7,647,874人”。 据《墓碑》说:“信阳饿死人最多的时间是1959年10月到1960年1月这4 ①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于桑、武人文:《关于河南省信阳地区人口死亡和粮食问题的调查 报告》,1960年6月18日。转引自《墓碑》56页,61页。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信阳事件的检讨》,1960年11月1日。转引自《墓碑》61页。®转引自《墓碑》61页,82页。 ④《墓碑》61页。 ==========第196页========== 个月。1月后还在继续饿死人。” 信阳地区1959年9月底人口数为8,042,097人,4月人口数为7,647,874人。这一期间出生人数我们估计一下。河南1959年出生率为28.06%,1960年出生率为13.98%,由此大致可以估计信阳地区1959年10月到12月出生人数为5.6万人,1960年1月到4月出生为3.7万。所以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出生人数大约为9.3万人。这样如果不考虑迁移因素,这一期间信阳地区死亡人数应为48.7万。考虑到迁移因素(这一期间迁入人数不可能很多,由于灾荒原因外流人员会有一个很大的数字),所以死亡人数应该小于48.7万。 这样我们可以判断上述第一种说法中这一期间死亡人数为436,882人应该是比较可信的,第二种说法而死亡人数为549,171人的可信性应当小一些,而死亡人数为100万人的可信性就更小了。 由上述第一种说法我们可以知道,这一期间信阳地区非正常死亡人数等于总死亡人数436,882人减去正常死亡人数155,698人,即281,184人(约28万人)。 第二种说法中说的“信阳全区去冬今春死亡549,171人”显然是指总死亡人数。这里的死亡总人数549,171人比第一种说法所给出的死亡总人数436,882人大约高四分之一,由此可以认为其中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应比由第一种说法所得到的28万高大约四分之一,即35万。 由上述的中央工作组的第一种说法和河南省委的第二种说法,我们可以认 为,信阳地区这一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在28万到35万之间,其中28万的 数字可信性更高一些。 §9云南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云南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昆明市(1市3县)、东川市、曲靖专区(11县),昭通专区(10县)、玉溪专区(9县)、楚雄彝族自治州(11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市12县)、文山彝族苗族自治州(8县)、思茅专区(9 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3县)、大理白族自治州(1市12县)、保山专区(5 ==========第197页========== 县)、德宏傣族景颇自治州(5县1镇)、丽江专区(4县)、迪庆藏族自治州(3 县)、怒江傈傈族自治州(5县)和临沧地区(8县),共计4市118县。0人口总数:1958年为1928万。② 云南省的非正常死亡现象主要发生在1958年,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陆良事件。 §9.1陆良事件: 陆良县属云南省曲靖地区。在1958年,这里发生了较为严重的非正常死亡 事件,即“陆良事件”。 省委书记处书记刘卓甫1958年9月3日给省委的报告中说,陆良原统计3067人,后改为5167人,加上其它病死亡的人,共死亡12,912人。③ “陆良事件”后接任县委书记的孔祥柱在1958年11月14日向省委作了一次汇报。孔祥柱汇报时说:从1958年2月初就发生肿病,开始出现死亡。3月中旬蔓延到36个乡。小春后有了吃的,肿病开始下降。小春收获很快吃完,6月20日肿病大量发生。7月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病人达17,000多人,死亡1,700多人。从2月1958年从2月到9月,全县发病33319人次,占总人口的13%,因肿病死亡5203人,占发病人数的15.6%,占总人口的2.04%。@ 中共云南省委11月18日向中央的《关于肿病死人的检查报告》说,陆良共死亡12,912人,占曲靖地区死亡总数的67%,占全县总人口的5.6%。⑤ 以上三种叙述中的数字是吻合的,这就是说在“陆良事件”中共死亡12,912人,其中因肿病死亡5203人(另一数字为5167人),因肿病死亡人数占当时陆良总人口的2.04%,因饥饿原因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40%。 在“陆良事件”中,陆良茶花乡的最为严重。关于茶花乡的非正常死亡情况: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66一一6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8页。 ®刘卓甫:《关于曲靖专区肿病情况报告》,1958年9月3日。转引自《幕碑》499页。 ©《陆良县肿病死人情况一陆良县委书记孔祥柱同志汇报纪要》,1958年11月14日。转引自《墓碑》496 一497页。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肿病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1958年11月18日。转引自《墓碑》502页。 ==========第198页========== 省委农村工作部1958年8月22日给省委的《陆良县茶花乡肿病死人情 况调查》中说,茶花乡从1958年1月到8月16日止,发病4081人,其中肿病2946人,死亡1594人。① 1958年11月14县委书记孔祥柱在前面引述的汇报中说,茶花乡肿病死亡943人,其它病死亡371人,共死亡1314人,占总人口的11.9%。② 云南省委检查组1958年11月20日的《检查陆良茶花乡情况报告》中说,陆良县茶花乡今年1一8月全乡死亡1610人,占原有总人口的14.37%。其中被打死的47人,扣粮饿死的79人,无粮而饿死的43人,被迫自杀的4人,肿病死亡的639,痢疾死亡的225人,因伤寒、流感、百日咳等疾病死亡的有267人,其它死亡306人。® 上述第三种说法最为详细,并且数字也与前两种说法大致吻合。由这种说法可以知道,茶花乡在这一期间共死亡1610人(另外两种说法是1594人、1314 人),其中因饥饿和肿病死亡761人(另一种说法是943人),因其它原因(痢疾、 伤寒、流感、百日咳等疾病、自杀、被打死)死亡849人,因饥饿原因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47%。 §1.2曲靖地区的非正常死亡情况 陆良属于曲靖专区。1958年云南省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专区就是曲靖专区。 云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刘卓甫1958年9月3日给省委的报告中说,曲靖专区从2月到8月20日,累计发病人数为139451人,死亡18,843人。④ 中共云南省委1958年11月18日向中央的《关于肿病死人的检查报告》说,到10月10日止,曲靖地区共死19,072人。⑤ 以上这两个数字是吻合的。 关于曲靖地区各个县的非正常死亡情况如下: 0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陆良县茶花乡肿病死人情况调查》,1958年8月22日。转引自《墓碑》498页。®《陆良县肿病死人情况一陆良县委书记孔祥柱同志汇报纪要》,1958年11月14日。转引自《墓碑》497 页。 ©转引自《墓碑》497一498页。 ®刘卓甫:《关于曲靖专区肿病情况报告》,1958年9月3日。转引自《墓碑》499页。 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肿病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1958年11月18日。转引自《墓碑》502页。 ==========第199页========== 陆良县:共死亡12,912人,其中因肿病死亡5203人。(见上小节) 罗平县:肿病8847人,死亡934人。① 富源县:肿病8371人,死亡867人。 曲靖县:发病12032人,死亡1965人。 马龙县:发病8608人,死亡1784人。®泸西县:发病1万多人,死亡3000多人。® 正像陆良县的死亡情况一样,在其余各县的死亡人数中,只有一部分是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而其余的则是由于其他疾病造成的。 由此我们判断,中共云南省委1958年11月18日向中央报告中所说的曲靖 地区共死亡19,072人,是基本符合实际的(上述各县死亡人数之和与19072有不大的差距,可能是由于各县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在这些死亡人数中,只有一部分是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其余的则是由于其他疾病造成的。 §1.31958年云南全省非正常死亡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1958年7月27日向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据了解,现在8个专区(州)50多个县发生肿病,患者共计11万多人,已死亡2万多人。丽江、 大理还有痢疾发生,患者上千人,死亡数百人。”® 中共云南省委1958年11月18日向中央的《关于肿病死人的检查报告》说,到10月10日止,全省累计发病338000多人,死亡39712人。以曲靖为最严重,共死19,072人。⑤ 由后一个报告可知,云南全省这一期间死亡39712万人,其中曲靖地区19072万人。这样,除曲靖地区外,其它地区死亡人数为20641人。云南省其它每个地 0云南省委检查组:《关于罗平县肿病情况的调查报告》,1958年9月2日。转引自《墓碑》500页。 ⑧云南地委书记会议资料之二,此件存云南省档案馆,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3075。转引自《墓 碑》500页。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曲靖等部份地区发生肿病情况的报告》,1958年7月27日。转引自《墓碑》502页。 ④《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曲靖等部份地区发生肿病情况的报告》,1958年7月27日。转引自《墓碑》502页。®《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肿病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1958年11月18日。转引自《墓碑》502页。 ==========第200页========== 区的情况,在1958年11月云南省召开的地委书记会上,与会者的发言中,有这一方面的数字(杨继绳认为这些数字可能更接近真实): 大理(自治州,下辖13个县市)发病22000多人,死亡3000多人; 文山(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8县)自治州,下辖8个县)发病8700多人,死亡1675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13个县市)发病36700人,死亡2975人(其 中弥勒发病25800人,死亡867人): 丽江(专区,下辖4个县)死亡948人; 德宏(傣族景颇自治州,下辖5县1镇))死亡1000多人。0 以上合计约10000人。除了以上地区外,云南还有:昆明市、东川市、昭通专区、玉溪专区、楚雄彝族自治州、思茅专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保山专区、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傈族自治州和临沧专区。再加上这些地区,可以知道云南省委给中央报告中的数字(除曲靖地区外,其它地区死亡人数为20641人)是基本符合实际的。 在《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1995》中给出的数据是:1956年云南省营养性疾病人数33.4万人,非正常死亡人数4.6万人。②这个数字与云南省委的上述数字基本是一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上的不大差别可以认为是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在1958年,云南省营养性疾病人数在34万人左右,非正常死亡人数在4万一4.6万人左右。正像曲靖专区以及陆良县的情况一样,在这些死亡人数中,只有一部分是由于饥饿原因造成的,而其余的则是由于其他疾病和其他原因造成的。陆良县因饥饿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40%,以此为标准,我们估计云南省1958年因饥饿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在1.6万一1.9万人左右,这中间大多数是由于肿病原因死亡,不排除少数人是完全性饥饿死亡 ①《地委书记会议讨论汇报》1958年11月17日,11月21日。转引自《幕碑》504页。其中各地区下辖的行政区划(按1964年的区划,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66一一69页)是本文作者所加,仅供参考。下一段的行政区划同。 ②《中国灾情报告1949一1995》,275页。 ==========第201页========== 的。 §1.41959一1961年云南全省非正常死亡情况 毛泽东同志在《一个教训》中说:“云南工作可能因为肿病这件事,取得了教训,得到免疫力,他们再也不犯同类错误了。”在毛泽东同志的这个批示以后,毛泽东的批下达以后,省委头脑开始有所冷静,省委召开了地、市委书记会议,进行了20多天的整风。经过讨论,省委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1959的情况 1959年7月底,省委办公厅综合报告:“全省肿病继续有发展,6月底统计为18000人,7月底发展到28189人。玉溪、楚雄、昭通、7月份都有很大的发展…仅据玉溪、红河、丽江、临沧、昭通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份起到7月底止,死亡人数787人,其中文山专区390人,玉溪专区223人。”① 1959年8月19日,玉溪地委报告说,今年春耕期间肿病1200人左右,6 月份增加到3000人,7月份增加到5000人。从3月到现在,共发生肿病16208人,死亡532人。② 1960年的情况 7月份以来,楚雄地区肿病、干病发展很快,据初步普查的结果,已上升到15000多人。其中,大姚县上升到7667人,楚雄上升到3073人。大姚县弥兴公社7月1日到25日就死亡313人。弥兴公社有些管理区食堂领不到粮食,一 二百人的食堂一顿饭只给一二十斤粮食。楚雄地委:《关于肿病情况向己向省委的报告》,1960年7月29日“(《墓碑》507页) 思茅地委1960年9月3日报告说,从2月开始,就出现了零星死人。7月,病情和死亡急剧上升。据现在调查情况,病人已不下15000多人,死亡4541人,其中非正常3000多人。据省委指示,集中180多个点进治疗。到8月,全县还有病人13165人,8月就死亡1358人,平均每天30多人。(《墓碑》507页) ①省委办公厅:《全省各地肿病情况综合》,1959年7月30日。®④《玉溪地委肿病检查报告》,1959年8月19日。 ==========第202页========== 1961年基本没有因饥饿而死亡。⑧ 死亡率 死亡人 全国 死亡 死亡 全国 数 率 人数 1950 17.86 28.8 18 1967 10.01 22.6 8.43 1951 12.48 20.5 17.8 1968 9.29 21.6 8.21 1952 12.87 21.6 17 1969 8.14 19.5 8.03 1953 15.6 26.7 14.00 1970 8.15 20.1 7.60 1954 16.48 29.2 13.18 1971 8.02 20 7.32 1955 13.51 24.4 12.28 1972 8.65 22.7 7.61 1956 15.1 27.7 11.40 1973 8.6 23.3 7.04 1957 16.06 30.1 10.80 1974 8.94 24.9 7.34 1958 21.47 41.2 11.98 1975 8.68 24.7 7.32 1959 17.95 34.5 14.59 1976 7.84 22.9 7.25 1960 26.11 50 25.43 1977 7.64 22.8 6.87 1961 11.83 22.5 14.24 1978 6.93 21.2 6.25 1962 10.86 20.1 10.02 1979 8.13 25.3 6.21 1963 14.14 28.2 10.04 1980 7.42 23.46.34 1964 15.28 31.3 11.50 1981 7.3 23.4 6.36 1965 13 27.6 9.50 1982 7.44 24.2 6.60 1966 10.79 23.7 8.83 30 25 20 15 ◆系列1 10 5 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 ①《墓碑》518页。 ==========第203页========== 综上所述,云南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是1958年,1958年云南省营养性疾病人数在34万人左右,非正常死亡人数在4万一4.6万人左右,其中因饥娥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约占50%。 §9贵州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贵州: 贵州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贵阳市、安顺专区(16县)、遵义专区(1市14县)、铜仁专区(9县)、毕节专区(9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6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4县),共计3市79县。①1960年人口总数为1665万。② 安顺地区: 1961年3月,贵州省粮食厅厅长王民三奉副省长徐健生之命去安顺察看。安顺地区地委书记孙汉章告诉他,安顺地区己死了一万多人。孙漠章对王民三说:“请你务必向省委反映,安顺地区现在实在无力向上调粮食了,我们虽然没有遵义、铜仁那样严重,但势头不好。在蔡官公社,公社书记说,已经死了2,600多人,还有2干多人浮肿。”⑧ 遵义事件: 1959年冬到1960年春,遵义地区曾发生大量肿病、死人的现象。1960年4 月以来,遵义地委组织了5000人的医疗队给群众看病,组织机关干部20多万人帮助群众秋收冬耕,下放22万多人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但是,这个地区的病人还很多,特别是妇女病。约有36%的劳动妇女患了子宫下垂和闭经等病。非正常死亡现象还没有停止。如正安县大阡公社,从1960年8月以来,有4000人患病,8、9两月死亡150多人。④这里没有死亡原因分析。 毕节专区: 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111一11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10页。®《墓碑》562页。 ⑧《墓碑》565页。 ==========第204页========== 《墓碑》叙述了一些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例如“禹谟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杨某,私设监狱和劳队,关押、劳改干部和群众1,270人,其中被折磨死的124人,致残85人。这个公社人口外逃、肿病死人情况十分严重。”①没有因饥饿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的叙述。 金沙事件:金沙县属于毕节专区。《墓碑》中关于金沙事件的全部叙述如下:“金沙县的浮夸、浪费现象也非常严重。从1958年以来,他们搞了1千多个‘跃进组织',把13一20岁的姑娘集中起来,从各公社抽调好房子、好地、好农具,单独成立核算单位。实际上她们根本不事生产,成天敲锣打鼓、跳舞唱歌。有几名县委书记和公社党委记不管生产,经常带她们坐汽车到各处厂参观评比,所到之处无不唱歌跳舞、大吃大喝。仅县委书记王国民等人1960年的汽油费开支就达8千多元。”®这里没有与死亡有关的叙述。这一事件上了中央文件,所以称为“金沙事件”。 湄潭事件: 1959年冬至1960年春,发生了“湄潭事件”(又称“五九事件”) 湄潭属于遵义专区。当时湄潭县是由凤冈、余庆和湄潭三县合并而成的大县。全县总人口6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57万人。《墓碑》说:“从1959年1月到1960年4月初,历时5个月之久,全县共饿死12.451万人。死亡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20%强,占农业人口的22%。事件中,全县死亡绝户达2938户,遗下的孤儿寡崽4737人,外出逃生的农民4737人。”⑨ 需要查一些资料。 贵州死亡率 死亡 死亡 率 人数 1949 15.67 22 20 196613.3324.78.83 1950 16.6123.5 18 1967 12.6524.38.43 195115.69 22.517.8196812.2824.58.21 1952 19.6828.9 17 196911.9824.88.03 0《墓碑》565页。 ⑧《墓碑》566页。®《墓碑》566页。 ==========第205页========== 1953 17.6126.514.00197010.7823.17.60 1954 12.118.513.181971 10.6 23 7.32 1955 12.119.112.28 1972 11.33 26 7.61 1956 12.9520.911.401973 9.45 22.37.04 1957 12.2920.410.801974 11.41 27.77.34 1958 15.1825.911.98 1975 10.5326.37.32 195920.193514.591976 9.1123.37.25 196049.8785.225.4319778.18 21.46.87 1961 20.0432.914.2419787.37 19.66.25 1962 11.6219.110.021979 7.1 19.26.21 1963 17.1428.910.0419807.04 19.46.34 1964 20.6635.711.50 1981 7.43 20.86.36 1965 15.2 27.19.50 1982 7.6 21.76.60 60 50 40 30 ◆贵州 一全国 20 10 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 “遵义事件”中死亡人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遵义事件”的死亡人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计算人王录生写了一篇文章,叙述了他的计算过程。他在文章中写道: 有一天,计委副主任吴山同志把我叫到办公室,单独交待任务,非常严肃地对我说:“王录生,现在组织上交给你一个政治任务,你到遵义宾馆去,那里正在开‘县书’(县委书记)会议,他们都带来了现有的人口数,你去计算一下各县 ==========第206页========== 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是多少。这件事不得告诉任何人,包括你的家人,做完以后就 把它忘掉。有没有什么困难?如果没有,你马上去。”我边听边盘算,接受了这一任务。 在那本《资料汇编》中,已经收集了各县分年的年初人口、年末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并计算了各地各年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等。应该说1957年以前的各种统计数(包括人口数)是比较准确的,根据这些资料,可以用1952~1957年正常年度平均的出生率、死亡率,计算出正常情况下,现在应有的人口,再与县委书记们带来的实际人口数相减,就是非正常死亡人口了。那时人口迁移是非常少的,大跃进中从各地农村抽调去“大办钢铁”、“大办水利”等的劳动力已先后回到了原地。人口的机械变动可以忽略不计。出生率,由于饥饿,也是要下降的。1960年为零,不予计算,1959年和1961年只计正常出生率的三分之一。我按以上办法计算的饿死人数,可以说是基本准确的。 我把各县的饿死人数计算出来后,立即送给领导,连一张纸都没有留。我怕泄密,数字也不敢往脑子里进。只是当我将遵义地区各县的现有人口加起来,只有310多万人时,大吃一惊,因为1957年末人数是370多万人,这个数字我是经常用的,所以印象非常深,想忘也忘不了。 王录生文章中所叙述的计算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待整理) 贵州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可以判定的是,当时关于贵州一些地区非正常死亡人数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10四川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四川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以下是《墓碑》中的叙述。 《墓碑》中四川省1958年一1959年秋天的情况 《墓碑》在第三章第四节中详细介绍了四川省1958年到1962年期间的非正常死亡情况。我们把其中全部与人口死亡的叙述梳理如下。 ==========第207页========== 这一节详细介绍了绵竹县红旗公社的情况,①介绍了盐源县新民公社的情况,②引述了1959年7月29日郭炳林发自从简阳报告®。其中都没有人口死亡的叙述。 这一节介绍的有人口非正常死亡的叙述如下: “1959年4月8日,省委简阳县工作组报告,浮肿病增多,解放公社的四个大队,其中因肿病死亡的就有22人,其中16人为青壮年。”①《墓碑》198页 一199页) “长宁县桃坪公社从1959年4月中旬有些食堂就半停伙,5月25日,食堂基本解散。”“大河管理区4月份饿死了219人,到6月份,又饿死了218人。到7月6日,共死560人,占总人口的6.64%。”⑤(《墓碑》称这里的数字来自四川省委检查团宜宾分团江安工作队:《关于长宁县桃坪公社的落后情况报告(摘要)》,1959年7月9日。但是《墓碑》没有直接引用原文。原文这里说的是“饿死”人数,还是“死亡”人数,我们对此有疑问。) “1959年7月23日,省委副书记阎彦在仁寿县考察工作时给省委的信中谈到,6月中旬发现缺粮严重…截至7月20日止,因肿病死亡197人。”⑧ 《墓碑》中四川省1959年冬一一1960年的情况 《墓碑》引用四川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绵阳工作组1961年1月12日《绵阳 石马公社改变落后面貌的情况材料》中的材料:“绵阳石马公社总人口7,531人,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5月一7月间,死亡946人,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 12.56%。”⑦这里没有对死亡原因做出分析。 省委整社工作团绵阳工作队1961年1月17日《绵阳县松梗公社落后情况的 ①《墓碑》197一198页。 ②《墓碑》199页。 ⑧《幕碑》200页。©《慕碑》198页。©《墓碑》199页。©《墓碑》199页。 ⑦《墓碑》200页。 ==========第208页========== 调查况的调查材料》中说:绵阳县松桠公社“从1959年到1960年两年共死亡1,528人,占1958年总人口的13.2%。”0(《墓碑》206页)没有死亡原因分析。 “广汉县金鱼公社的不完全统计,1960年死亡1,443人,死亡率为7.1%。”“连山公社1960年死亡1,268人,死亡率为7.7%”。②没有死亡原因分析,没 有注明数字来源。 1960年4月4日,一份向省委的报告反映,金堂县三星公社的千部不在食堂吃饭,另外开伙,大吃大喝。®其中没有人员死亡叙述。 《墓碑》引用李林1961年1月31给省委并廖书记《垫江县城西公社春花管理区的情况报告》中的材料说:垫江县城西公社春花管理区,“1958年有420户,1818人,到1961年统计,只有344户,1138人,两年间人口减少37.4%。其中1959年11月到1960年2月三个多月内,死于干瘦病的有396人,占总人口的 21.7%。”④ 1960年9月26日,梁岐山从开县向省委报告,赵家公社人和管区第三生产队207人因浮肿病死了91个。⑤ 璧山县的情况 《墓碑》中先后多次谈到璧山县的情况。 《墓碑》引用1960年10月22日中共壁山县委《关于抢救肿病的十二条紧急措施》中的材料说:“本月18日统计,1一10月13日止,全县共死亡15,544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5%”。© 《墓碑》引用中共壁山县委1962年1月2日《关于1961年防治疾病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中的材料说,“自1959年以来,死亡率不断上升,1959年死亡13,058人,占总人口的3.2%,1960年死亡约2万人,占总人口的5.9%,1961年死亡人口21,685人,其中农村死亡20,987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2%。” ①《墓碑》206页。。《幕碑》206页。©《幕碑》205页。 ⑧《墓碑》200页。 ⑤《墓碑》205页。©《墓碑》206页。 ==========第209页========== “按县上述数字,三年共55,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①没有死亡原因分析。杨继绳说“一般说来,县委上报的死亡数总是缩小了的”。 《墓碑》引用粮食部两位局长林翩天、吴国宪1962年3月2日《关于四川情况的报告》中的材料说:“江津地区壁山县1960年死亡两万多人,1961年又死亡两万多人。进入1962年还在继续死亡。”②(《墓碑》208一209页) 璧山县历年出生死亡统计表© 出生 出生率 死亡 死亡率 自然 自增率 年份 人数 (%) 人数 (%) 增长 (%) 1952 7502 19.8 2688 7.09 4814 12.71 1953 7685 19.81 2754 7 4931 12.72 1954 7873 20.03 2822 7.18 5051 12.85 1955 13079 32.57 4524 11.27 8555 21.3 1956 10806 26.35 4160 10.14 6648 16.21 1957 11461 27.43 4681 11.2 6780 16.1 1958 6236 15.02 3344 8.05 2892 6.97 1959 7976 19.59 6774 16.64 1202 2.95 1960 6760 17.55 14441 37.49 -7681 -19.94 1961 3835 10.44 23034 62.73 -19199 -52.29 1962 5002 13.56 7619 20.66 -2617 -7.1 1963 25180 65.34 3465 8.99 21715 56.35 1964 10897 27.17 2713 6.76 8184 20.41 1965 17513 42.36 3758 9.09 13755 33.27 1966 18514 43.4 3670 8.62 14844 34.87 1967 16469 38.19 3779 8.76 12690 29.43 《墓碑》中四川省1961年的情况 1961年8月31日,四川省委整风整社达县工作团检查组提交的《关于渠县部份地区因生活安排不落实群众吃[观音土]的调查报告》中说“据对三个生产队 ①《墓碑》206页。®《墓碑》208一209页。 《璧山县志》(《璧山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成都第109页 ==========第210页========== 的初步调查,吃泥土致死的就有13人。”① 涪陵地委除害灭病办公室1961年8月12日《关于涪陵,武隆部份公社当前疾病调查情况简报》中说:“武隆县对平桥、鸭江两个区10个公社的了解…10个公社1一6月共死亡3362人,占总人口的6.23%。”没有死亡原因分析。 《墓碑》中四川省1962年的情况 1962年1月21日,江津地委《关于肿病情况的汇报》称,截至1962年1月20日,肿病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两倍多。1月1日至15日,全地区共死亡5743人,比前15天增加了2.1%。 江津地委1月29日报告称,江北县1月5日,有病人112,190人,10日上升为120,635人,15日上升为133,801人,20日上升为141,523人,25日上升为47,560人,占总人口的22%,其中肿病和枯瘦病人占84%。(《墓碑》208页) 1962年3月2日,粮食部两位局长(林翩天、吴国宪)在四川调查后向部里写的《关于四川情况的报告》说: 江北县1961年12月统计,浮肿病人79,469人,1962年1月15日统计,浮肿病人增加到133,610人,占农业人口的22.1%。全县死亡27,305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5%。1961年1一10月平均每月死亡1,678人,11月增加为3,387人,12月死亡增加为7,225人,1962年1月上半月就死了2,805人。 1962年1月25日,长寿县省委工作组马吉良电话汇报说,1月15日,肿病人达36,000人,比上年12月下旬增加了1.57倍,到22日又增加到41,000人, 占总人口的9.2%。I月上半月的15天内,全县共死人1,700人。 1962年1月26,万县地委办公室《关于当前农村肿病情况的汇报》称,近来各县肿病普遍上升,非正常死亡又有增加。1月23日,肿病和干瘦病比一星期前(1月16日)上升了17.87%。1月17日到23日,死亡人数比上周上升25.3 ①《墓碑》207页。 ==========第211页========== %。(《墓碑》208页) 1962年3月17日,当年任粮食部长的陈国栋,根据四川粮食厅副厅长管学思的汇报的情况,给李先念副总理写了一个报告报告中说:不完全统计,全省浮肿病人144万人,11个特重灾县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就死亡145,800人,占农业人口的2.3%。1962年1月底,60万人的江北县就有浮肿病人14.7万人,占总人口的24.6%。这个县去年12月一个月内就死亡7,225人,占总人口的1.5%,今年3月上旬每天死亡100人左右右。(《墓碑》208一209页) 邛崃县道佐公社第三管理区1958年11月建立公社时有840人,到1960年底出生19人,迁入11人,应有870人。年底工作组统全管区死亡262人,外逃及不明生死的数十人,尚存516人,较社化初期减少人口40%。(《墓碑》248页) 新华社四川分社老记者范眭回忆:三年灾难期间,四川的1千多万人就是这样活活饿死的。(《墓碑》204页)没有任何来源。 时任重庆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共青团市委书记的廖伯康在回忆录中写道:“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苗前明到涪陵召开川东片组织工作座谈会后到重庆,重庆市委组织部长萧泽宽请他吃饭。吃饭时问他涪陵死人的情况。苗前明说:全地区各县加在一起死了350万人。【1953年,涪陵专区477万人,其中长寿县54万(后划归重庆),实为423万,1964年为370万】在省委工作会议期间,雅安地区的荣经县县委书记说他那里人口死了一半,有的村子死得一个都不剩,连埋人的人都没有了,只得派另一个村子的人到这个村来埋人,埋人的人饿死了,只好再从其它村调人来埋这些埋人的人。(这段话书中出现两次,248页250页)反映荣经县情况的简报按规定要发到各组,还应报中央,但我刚刚看到就通知要收回去。 四川死人最最严重的地方,一个雅安地区的荣经县,一个是涪陵地区的酆都县。涪陵专区酆都县,三年死于「肿病」的就有10万余人,成了名副其实‘鬼城’。 荣县仅1960年,两次青黄不接的季节,就饿死了6万多人,占县总人口10%以上。这还不算1959年、1961年和1962年死人的数字。 根据1989年出版的《郫县志》,1958到1961年4年间,全县人口由28万 ==========第212页========== 降至23万,净减5万,如果考虑这几年的出生人口,非正常死亡大约在8万人左右。 温江全区人口1957年为494万人,1961年为433万人,4年净减61万人。 考虑这4年的出生人口,非正常死亡约为90万人。(中共成都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温江地区历史大事记》,成都出版社,1995年。《墓碑》250一251) 根据温江地委工作组1961年的一份调查材料,毛泽东亲临视察过的红光社,1958年有4,020人,在庆祝毛主席视察红光社3周年的子里,还剩2,750人,净减1,245人,减少了三分之一。(东夫:《麦苗儿青菜花黄一一川西大跃进纪实》,网络电子版。《墓碑》251页) 杨继绳:计算结果表明,在大饥荒期间,四川省非正常死亡800万人。(《墓碑》251一—252) 新华社四川分社老记者刘宗棠说,文化大革命中传出来的数字是饿死800万。 廖伯康在他的书稿中说饿死1,250万人。 东夫的书稿中说是饿死了1千万人上。(东夫:《麦苗儿青菜花黄一一川西大跃进纪实》,《墓碑》252页) 原四川省委宣传部长明朗说:“有的县饿死人将近总人数的20%,不少县都在10%以上。”(明朗1962年1月给中央的信,载《当代史资料》2006年第2期,第8页。《墓碑》252页) 1962年7月受中央办公厅派遣到四川省进行调查的《人民日报》总编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萧凰写的《四川情况》中写道:“人口,1957年7,300万人, 一说7,175万人;1960年省委组织部批转各地编制时,6,200万人;再加上1961、1962年春、夏荒死人数,以及生死相抵,共减少1,200多万人,减少17%左右。” ① 就在《墓碑》引用上述这段话的前一页(251页)上,《墓碑》就给出了四 0《墓碑》252页-一253页。 ==========第213页========== 川省1957年的人口数6945,2万人,1960年的人口数6897,3万人。①由此可知 四川省1960年人口比1957年减少47.9万。而上一段引述的萧峰的话中,四川省1960年人口比1957年减少1100万。这二者的差别是巨大的。显然萧峰引用的数据是错误的,从而其结论是错误的。 如果按萧风说的净减少1,200万人,则饿死人则在1,200万这个数字之上。人口减少的数字中包括外流人口(估大约500万),但这几年还出生了人口(初步估算,1958一1962年生人口不下500万人)。出生人口数和外流人口数可以相抵。(资料:1958年到1962年出生386万) 和萧峰采用类似说法的是原重庆市委书记、四川省政协主席廖伯康,他在《当代四川要事实录(第一辑)》中写道:“1962年5月,省委批转《省委行政机关编制小组关于全省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精简工作的意见(草案)》,规定各市、地、州要分别按照城乡人口的比例定编。这个文件本身很简单,但后面附有一个各个地区的人口数位及各地干部定编数。我一看,1960年底的四川人口总数是六千二百三十六万,而另一个材料《户籍年报》上1957年的四川人口是七千二百一十五万七千,两数相减正好约为一千万。我又说,这只是从文件上推算出的数位,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字。杨尚昆问为什么?我说从1957年到1960年有个自然增长数;同时,1961一1962年上半年,全国都好转了,但四川却还在死人。我举了几个典型例子:一是1961年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安法孝带领整风整社工作团到江北县,副团长是团省委副书记王毓培,他住在县上都饿得受不了,每个礼拜天到团市委来打牙祭(团市委食堂自己喂猪,伙食办得好,颇有名气)。他说江北县饿死不少的人。第二个例子是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苗前明到涪陵召开川东片区组织工作座谈会后到重庆,萧泽宽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兰戈请他吃饭。吃饭时问他涪陵死人情况怎么样?他说他们问了一下,全地区各县加在一起死了 二百多万。第三个例子就是省委工作会议期间雅安地区的荥经县委书记说他那个县人口死了一半,还描绘说有的一个村死得一个人不剩,连埋人的人都没有了,只得派另一个村的人到这个村来埋人,这些埋人的人没有吃的又要挖坑,是重体力劳动,结果埋人的人也死了,只好从其他的村调人来埋这些埋人的人。反映荥经县情况的这份简报按规定要发到各组,还应上报中央,但我刚看到就通知要收 ①刘洪康主编,《当代中国人口·四川分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 ==========第214页========== 回去(据后来了解,到职不过半年左右的前荥经县委书记姚青1960年被捕判刑当了替罪羊。雅安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恩早在1959年因到荥经调查死人情况写成报告而被打成“三反分子”,可见当时下面各级干部都了解四川死人严重的情况,但就是反映不上去,谁敢反映谁挨整)。我说,四川死人最严重的地方,一个是雅安地区的荥经县,一个是涪陵地区的丰都县。讲了这几个典型后我对尚昆同志说,根据这些情况估计,四川死的人还应加上二百五十万,有文件可查的是 一千万,再加二百五十万。我说,我认为这个数位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但我正式反映只说死了一千万。”(摘自《当代四川要事实录》,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 http://wenku.baidu.com/view/682f4b1ac5da50e2524d7f78.html 1955- 1966年四川人口数据表 县市 196 1954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1964 1966 名 巴 14 10 38.3 10.4 18.6 29.4 30.6 27 14.8 11 11.4 9.9 9.7 县 璧山 7.2 11.3 10.1 11.2 8.1 16.6 37.5 62.7 20.7 9 6.8 9.1 8.6 县 城口 12. 7.8 6.2 20.2 10.3 26.4 41.6 50.8 26.3 NA 12.1 9.6 14.6 县 重庆 10.8 9.8 12 11.5 20.4 30 33.1 29.3 17.6 12.7 12 10 9.7 市 崇庆 10. 15.1 13.5 12.6 16.2 24.9 52.3 27.2 31.9 14.6 13.3 11 7 县 2 大邑 10.7 16.4 7.7 14.4 23.6 95.9 107.8 47.6 15 6.7 9.9 9.7 9.4 县 峨眉 10. 2.8 3.2 4.4 6.4 19.4 24.4 50.2 28 13.8 11.6 12.8 9.2 县 丰都 14. 15.8 14.5 14.2 19.5 56.7 162.7 20.9 9.4 14.8 18.2 13.7 县 灌 8.2 9.4 10.2 12.3 マ 44.8 49.6 34.9 15.9 9.3 9.3 9.1 8.5 县 广汉 13 11.1 10 8.9 8.7 47.6 90.7 23.2 10.1 7.9 9 9.6 8.2 县 夹江 16.6 NA 10.7 12.9 13.4 28 99.8 26.2 12.7 县 2 9.7 8.6 7.9 剑阁 11. 16.5 15.8 16.7 17.3 19.5 30.7 26.2 14.9 11 10.8 12.5 9.8 县 犍为 27.2 17.7 8.8 9.2 22.7 35.8 96.1 23.9 11.1 14.6 13.8 11. 10.8 ==========第215页========== 县开县 6.5 7.3 9.3 12.1 25.5 60.9 67 23.7 14 13.3 18.6 12.7 开江 10 9.8 9.8 10.3 20.9 34.4 77.3 23.4 NA 10 10.2 10 10.1 县 隆昌 11. 7.7 10.9 7.7 7.7 19 23.8 40.4 52.4 22.2 16.6 8.3 11.2 县 9 泸 11. 16.6 12.6 7.5 11.2 15.7 24.2 58.8 55.2 15.6 14.9 14.8 11.5 县 9 绵竹 11.4 7.4 7.9 11 25.2 58.1 59.6 29.4 11.2 7.6 7.6 9.6 9.6 县 沐川 县 18.5 NA NA NA 17.8 NA 96.5 NA NA 16 NA NA NA 南川 13. NA 13.7 NA NA NA 40.6 65.5 NA NA 12.3 NA 12.7 县 5 内江 3.2 3.7 5.2 8.6 16.1 24.1 26.2 21.2 16.1 12.6 9.4 7.8 8.2 並 彭山 NA NA 22 10.9 16.6 46 50. 11.8 10.6 11.3 13 12 10.7 县 郫 NA 县 的 14.1 17.7 68 175.1 16.6 10.6 NA g NA 7.6 蒲江 8.7 8.5 7.7 12 33 107.9 48.9 11.5 9.7 11.7 9.4 8.7 县 邛崃 县 10.6 10.5 9.7 11.1 16.4 43.8 69.9 30.9 12.6 10.1 5.6 8.8 7.6 三台 10. NA 7.2 8.7 11.6 37.2 45.2 37.2 22.1 14.4 13.1 14.3 11.6 县 3 什邡 6.1 6.8 7.8 9.3 23.1 58.3 69 32.5 14 8.8 9.6 9.4 9 县 双流 14.4 14.2 12.1 14.6 14.9 22 36.7 29.6 15.9 9.8 A NA NA 县 温江 县 12 10 10 13.6 22.5 64.6 90.5 29.8 12.5 10.8 10.4 9.9 7.3 武隆 8.5 10.4 11.5 13.6 24.8 55.3 91 县 46.7 18.5 13.4 19.9 13.7 6 巫山 12. 县 7.8 7.7 9.2 13.1 27.2 85.2 89.9 15.8 9.4 10.9 14.7 NA 巫溪 15. 6.3 12.5 12.2 9.8 11.3 33.3 42.6 15.4 12.8 13.1 17.6 17.4 县 9 新津 18.9 19.3 13.8 12.6 21.7 26 116.3 30.2 14.4 9.2 9.3 8.9 8.7 12. 县 8.7 8.7 9 9.4 14.5 83.4 64.3 12.7 9.2 11.4 16.3 12.6 雅安 6.9 7.6 7.8 10.7 22 64.7 55.6 38.3 24.5 9.6 10.4 6.9 7.7 ==========第216页========== 市 宜宾 14. 17.515.8 13.4 10.7 33.2 49.5 67.3 90.1 18 17.9 17.9 12.1 县 5 营山 6.4 10.1 7.3 12.7 6.5 22.2 43.5 7.2 8.6 10.9 12.6 10 9.5 县 忠 17. 6.8 7.6 9.4 12.7 31.3 52.8 41.1 19.2 13.1 16.4 18.7 14.8 县 3 中江 13. 18.4 30.7 23.5 14.7 16.9 32.3 45.9 28.6 15.2 14.4 13.9 12.5 县 自贡 NA NA NA 15.8 31.2 35.5 83.5 43 NA NA NA NA NA 市 旧中国,四川人口是全国死亡率较高的省区之一,据1938年9月国民党政府内政部编《卫生统计》的资料,当时四川人口死亡率为44.5%,其中婴儿死亡率为207.8%。另据国民党政府实业编《中国经济年鉴》,根据四川15个农村县的调查,1936年人口亡率为40%,其中婴儿死亡率为191.2%。这些数字仅仅是在四川抗日战争前正常年景下按照偏低估计或计算出的人口死亡率,在灾荒情况下,人口死亡率还要高出许多。118页 1950年至1957年,是四川人口死亡率急剧下降阶段。 在这段期间,人口死亡率由解放前的40%以上,下降到1957年的12.07%。其中19501956年,死亡率低于全国水平(由于当时全省缺乏健全的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漏报数量尤以婴儿死亡漏报的较多,所以实际的死亡率可能高于统计数)。118页 四川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查阅有关资料后再予以分析。 §12甘肃省非正常死亡情况分析 甘肃省,按照1964年的行政区划,分兰州市、酒泉专区(7县)、张掖专区(6县)、武威专区(7县)、定西专区(9县)、天水专区(1市11县)、武都专区(6县)、平凉专区(7县)、庆阳专区(7县)、临夏回族自治州(6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7县),共计2市73县。①1960年人口总数为1263万。①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汇编》,77一78页。 ==========第217页========== 甘肃省1950年至1982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如下。 1950 11.06 1967 7.98 1951 11 1968 8.41 1952 10.99 1969 9 1953 11 1970 7.94 1954 11.1 1971 7.94 1955 11.59 1972 8.97 1956 10.4 1973 8.12 1957 11.07 1974 7.17 1958 21.27 1975 7.42 1959 17.38 1976 6.73 1960 41.45 1977 6.09 1961 11.48 1978 5.57 1962 8.25 1979 5.72 1963 10.38 1980 5.53 1964 15.55 1981 5.34 1965 12.3 1982 5.63 1966 11.47 45 40 35 3025 ◆系列1 20 一系列2 15 10 个 0 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 §12.1通渭事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10页。 ==========第218页========== 通渭事件是1960年全国发生的极少数严重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之一。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在1960年年底统计,通渭这一期间的人口死亡率如下。 总人口 死亡人数 死亡率 1958 281091 4155 14.8% 1959 270494 10299 37.860 1960 213993 39473 184% 按照这一数据,通渭在1959年和1960年共死亡49772人,如果以1958年的人口死亡情况为基准,超线性死亡人数为41452人。这样非正常死亡人数应该在这一数字之下。 1965年7月5日中共通渭县委的《关于通渭的历史经验教训》称:在1959 一1960年“全县人口死亡60210人,死绝了2168户,1221个孩子失去了亲人成了孤儿。”①这个数字与上一个数字相比,死亡人数多了10438人。 杨继绳说:“据新修《通渭县志》,1961年全县人口比1958年减少了78462人,减少人数占1958年总人数的28.1%。1956一1958年三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是2.67%,1958年的平均人口为276742人(即1958年年末人口和1957年年末人口的平均数),按这个增长率计算,如果没有大饥荒,1961年应有人口299506人,1961年实有人口只有201255人,比应有人口少了98251人,相当于应有人口的32.8%。这98251人包括饿死人口、少生人口和外逃人口②。我们已经多次指出,按照总人口的增减和人口出生来计算死亡人数,是不对的。所以杨继绳这样计算得到的数字,是不能使用的。 “1960年12月在西北局兰州会议以后,中央、省、地委,派了250人的工作组和128人的医疗队。调来粮食3,370多万斤,救济金330多万元,药品136吨,棉布110多万尺,棉花6万多斤,还有食糖、蜂蜜、红枣等。”③通渭事件结束。 在中共中央西北局留下的文件中,认为西北局的兰州会议是扭转局面的一次 ①《墓碑》156页。 ⑧《墓碑》154页。®《墓碑》172一173页。 ==========第219页========== 会议。兰州会议是1960年12月开的,正是在毛泽东批示信阳事件之后,也是在《中央关于山东、河南、甘肃和贵州某地区所发生的严重问题》的指示之后。。 《通渭县志》中的重大疑问 1.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通渭县总人口245975人,②《通渭县志》1952年年底人口数为249732人,1953年年底人口数为260164人,③有较大差距,《通渭县志》的数字大了大约1万人左右。 2.《通渭县志》记载:1957年年底人口数为273793人,1958年秋人口数为284000人,增加了11207人。增加幅度过大。按同一本书,“1949年至1985年间,年均增加4783.8人。”® 3.《通渭县志》记载:“1958年秋,全县284000人,…至年底,外流625 人,死亡3687人,全县实有…279687人。由此可知在这一期间,全县出生和迁入人数之和仅为1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1958年年底:279867人至1960年年底共死亡60210人,外流11940人,1961 年死亡4910人,三年共减少78432人。 (需要进一步查阅资料) 甘肃其他地区的情况 定西专区 除了通渭县,原书介绍了陇西县、临洮县、靖远县的情况,⑤没有饥饿原因造成死亡的叙述。 临夏回族自治州(6县) 据中央派到临夏市工作组1961年3月18日的报告,临夏市1959年、1960年两年共死亡人口41,381人,占人口总数的8.7%。©(《墓碑》146页)这里 ①《墓碑》17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五三年人口调查统计数字汇编》,9页。®《通渭县志》146页。0《通渭县志》146页、145页。 ⑤《墓碑》132页。©《墓碑》146页。 ==========第220页========== 没有说明死亡原因。 庆阳专区:(1958年并入平凉专区,1962年庆阳专区) 镇远县:按1953年或者1964年行政区划均属于庆阳专区①。《墓碑》用了一个整节的篇幅重点介绍了镇远县的情况。关于这个县的死亡问题,书中只有一句话:“据1961年统计,1958年以来全县人口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6708人。根据县委在马渠公社三个大队的调查,三年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12%。”®书中没有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也没有饿死人的叙述。 武威专区: 武威县永昌公社沈郁大队,1960年1月到7月,死亡141人。③书中没有 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武威民勤县的情况。没有死亡的叙述。® 据永昌县委14日电话汇报,该县双贝、朱王堡,红山窑,宗家庄、八坝、 焦家庄、西坡、河西堡、水源、陈仓、流泉、西湾、龚家堡、南坝等14个公社,有浮肿病等病人3,255人。⑤这里没有关于人口死亡的叙述。 《墓碑》介绍了民勤县的情况,®没有与饥饿原因造成死亡的叙述。 天水专区: 清水经验:一些干部在反瞒产私公中胡作非为。1960年初,清水县食堂已经没有粮食,还搞反瞒产私分。张树驿公社派公社党委副书记徐效瑞去松河大队“发动群众、狠抓斗争”。徐到松河以后,一方面到员家翻箱倒柜地搜粮食,还向公社汇报说查出11万零920斤粮,按每人每月22斤计,可以安排到6月底。除口粮安排好了以外,可以征购5万多斤。为了让公社相信,让总支书记毛文清和生产队长造了一个名册,还代表社员在册子上按了手印,说口粮己经安排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五三年人口调查统计数字汇编》,3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数 字汇编》,77页。 ②《幕碑》131页。@《幕碑》133页。 ⑧《墓碑》133页。 ⑧《墓碑》144页©《墓碑》133一134页。 ==========第221页========== 结果这个队1月下旬就饿死了44人。毛文清自杀身亡。在反产私分中,清水县白驼公社党委书记王世荣指使总支书记王秉正打死生产队长马春生。党委副书记张世秀酷打社员30多人,给有些被斗争的社员嘴上戴驴笼头,身上驾上马鞍子。总支书记文五美亲自组织撞斗,捆绑社员40多人,并私设监狱,把3个生产队干部关押40多天。总支书记李文生捆打社员20多人,致死2人。生产队长南维正打死逼死社员6人。这个县有些社队比白驼公社更严重。问题被问题被揭发以后,省里按中共中央的精神定为“民主革命不彻底”,在清县进行了“民主革命补课”,并将补课的经验在全省推广,称之“清水经验”。①由此可以看出,清水县出现的非常死亡,是由于一些坏人篡夺基层单位领导权导致的 天水地委1960年12月24日在给省委生活安排领导小组的报告中说,马跑泉公社峡口生产队患浮肿、干瘦、子宫下垂等因营养不良造成的病人占总人口 24.2%。②没有关于人口死亡的叙述。 武都专区 岷县:省委农村工作部于1960年8月19日给省委的《关于岷县问题的报告》中说,岷县全县患浮肿病的有5万多人。死亡21900多人,占总人口的3.16%。⑧(《墓碑》144页)(资料:岷县23万人)。这里没有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酒泉专区:《墓碑》介绍了酒泉敦煌县的情况。④没有与人口死亡的叙述。 甘南专区:没有死亡叙述。⑤(《墓碑》144页) 玉门、酒泉、兰州、白银 白家咀永昌镍矿的近7000名职工当中,有60%的人发生浮肿病其中严重的占20%,已死3人。⑥ 兰州市、酒泉专区(7县)、张掖专区(6县)、平凉专区(7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7县), ①《墓碑》139一一140页。《幕碑》143页。©《幕碑》144页。。《墓碑》132一一133页。®《墓碑》144一145页。©《墓碑》148页。 ==========第222页========== 关于甘肃“饿死一百万” 关于甘肃“饿死一百万”的说法最早出现在傅上伦、胡国华、冯东书、戴国强写的《告别饥饿一一一部尘封了十八年的书稿》一书(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 版)。书中是这样写的: “我们专程调查了这片挣扎在贫困死亡线上的农村一一甘肃定西地区的通渭、会宁、定西等县,平凉地区的静宁县和宁夏的西海固地区。三年困难时期,这一带县县都发生过饿死人的现象。据当地了解情况的人估计,因为缺粮断粮饿死和浮肿无救而丧命的,最少已接近百万。其中以通渭最惨,直到七十年代中期统计全县人口总数尚未恢复到1949年的水平。① 据此《墓碑》断定甘肃饿死了至少100万人。”1998年1月7日的《甘肃经济日报》版上发表的副省长负小苏写的《正确认识甘肃粮食问题》一文中也说,“在60年代的困难时期,甘肃因缺粮饿死上百万人。” 傅上伦、胡国华、冯东书、戴国强书中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调查过程,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数据,仅仅只有上述的这样一小段话,仅仅凭着一句“据当地了解情况的人估计”(“当地了解情况的人”没有人名,没有职务,没有任何证据,甚至连一句具体的话也没有),“甘肃饿死100万”这样一个巨大谣言就制造出来了,并且在杨继绳等人的眼里成了历史的定论。 让我们分析以下这一说法的极端荒谬性。 根据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1953年通渭人口为24.6万,会宁为20,3万,定西为20.7万,静宁为25万,西海固地区(西吉县、海原县、固原县)为47.9万,共计136万人;根据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结果:1964年通渭人口21万,会宁27万,定西23万,静宁23万,西海固(西吉县、海原县、固原县)60万,共计154万人。② 这一地区1953年有136万人,三年困难时期(1959年一1961年)按照傅上伦、胡国华、冯东书、戴国强等人《告别饥饿》的说法,饿死了最少近百万人, ①傅上伦、胡国华、冯东书、戴国强:《告别饥饿》,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一1985),51一53页,114一115页,118页。 ==========第223页========== 仅仅过了两年半年,到1964年人口又变成为154万。这无论如何也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根据《通渭县志》,通渭县1949年人口数为231849人,1975年为315341人,己经比1949年增加36%,到了傅上伦、胡国华、冯东书、戴国强四位记着去采访的1980年,通渭县人口数己达到340169人,比1949年增加了46.7%,傅上伦等四位记者却说什么“直到七十年代中期统计全县人口总数尚未恢复到1949年的水平。” 综上所述,关于“甘肃饿死一百万人”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通渭事件”是当时全国发生的极少数严重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之一,通滑事件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应在4万人以下。 ==========第224页========== 结束语(待补充) 参考文献(待整理) ==========第225页==========